保利公告收购中航地产进展 已就23.23亿标的达成
日期:2016-11-05 / 人气: / 来源:本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正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探讨收购其房地产开发业务,双方已于2016年9月12日签署《中航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之房地产业务整合框架协议书》,此次房地产业务整合的交易范围为中航工业直接或通过下属公司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平台公司和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及中航工业持有的天津瑞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前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7日、7月14日和9月13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7号)、《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号)和《关于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号)。
为了加快双方房地产业务整合进度,按照"成熟一批交易一批"的原则推进工作,截至目前,保利地产与中航工业下属上市公司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地产")旗下主要房地产业务整合及相关资产估值已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并与中航地产及其下属企业共同签署《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及在建工程转让框架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10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按照协议转让方式收购中航地产及其下属企业合计持有的10家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及1个房地产项目在建工程,项目主要分布在成都、昆山、贵阳、南昌、九江、赣州、惠州、岳阳、新疆等9个城市,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合计23.23亿元,其中归属中航地产权益净资产20.30亿元,评估增值2.93亿元,最终交易价格将以评估报告且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准确定,并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前述交易拟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尚需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若未获批准,则交易方式变更为公开挂牌,公司也将参与摘牌。同时本次交易需在标的资产相关审计、评估正式报告出具后,并由中航地产履行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程序后方能实施。
后续,针对潜在交易所涉及的其他资产及项目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仍将持续进行,,详细交易方案仍将持续商讨,且交易方案仍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批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及时跟踪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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