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光电
日期:2016-10-29 / 人气: / 来源:本站
公告日期
重组类型
涉及金额(万元)
重组进展
交易简述
是否关联交易
2012-08-07 合作 1000.00 董事会通过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普光电”)拟与自然人王欣洋、北京凌云光视数字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凌云公司”)共同出资2000万元设立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长光辰芯” 或“公司”)。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北京凌云光视数字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超募资金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王欣洋以无形资产540万和货币资金60万元,合计6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北京凌云光视数字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无形资产40万元和货币资金360万元,合计4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0%。 否
2012-04-26 增资 53.00 实施 2012年3月30日,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3万元对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廖新胜也同时以现金50万元对其进行增资。 不详
2012-03-31 增资 53.00 董事会通过 2012年3月30日,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3万元对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廖新胜也同时以现金50万元对其进行增资。 不详
2012-01-16 合作 2040.00 董事会通过 2012-1-16: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决定与自然人廖新胜共同出资4000万元设立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长光华芯”)。长光华芯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0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廖新胜出资19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廖新胜以无形资产(作价以评估备案价值为基准)和部分货币资金出资。 否
2012-01-16 合作 2040.00 董事会通过 2012年1月16日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奥普光电决定与自然人廖新胜共同出资4000万元设立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长光华芯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奥普光电出资20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廖新胜出资19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推荐内容 Recommended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04-10
- 长宁区二手车收购交易市场「颖荣二手回收公司04-03
- 版权评估为金融与文化架桥 10部剧版权=近亿元03-26
- 广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赔偿基金开启“广03-08
- 普洱日报数字报01-31
- 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已评估事项实现率100%01-16
相关内容 Related
- 无形资产评估之非专利技术价值评估需要搜集哪11-26
- 非专利技术可以出资吗?有什么要求?11-26
- 康盛股份:拟以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04-17
- 我国首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评估认证中心成立04-16
-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04-15
-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告书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