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6-09-27 / 人气: / 来源:本站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关于推动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5日

  国有文化企业是发展文化产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正确方向,着力建设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在推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中走在前列。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今年以来两次针对黑龙江发展所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生产导向,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遵循精神文明建设要求,遵循文化产品生产传播规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以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为保障,积极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确保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总体要求。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的关系,当两个效益、两种价值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服从社会价值。正确处理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与产业属性的关系,充分体现文化例外要求,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国有文化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既把牢导向又持续健康发展。正确处理建立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系,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创新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考核评价标准。正确处理党委、政府与国有文化企业的关系,统筹制度设计和政策配套,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尊重企业法人主体地位和自主经营权,强化政策引导,严格依法监管,注重道德调节,坚守社会责任,把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

  3.建立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巩固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成果,加快提升企业经营管理等市场化水平。完善国有文化企业内部运行机制,明确把社会效益第一、社会价值优先的经营理念体现到企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中,推动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内部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形成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

  4.完善企业内部组织机构。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企业党委成员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实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内容导向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处理好党委会决策与董事会决策的关系,做到依法合规。完善监事会制度,设立监事会的企业,监事会主席由主管单位提名,按相关程序产生。党委、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讨论决定涉及内容导向管理的重大事项及企业运营与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从事内容创作生产传播的文化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编辑委员会、艺术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强化总编辑等内容把关岗位的职责,对涉及内容导向问题的事项,具有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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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实行采编与经营分开。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时政类报刊等新闻单位,可以依法依规开展有关经营活动,要做到事业与企业分开,采编与经营分开,禁止采编与经营混编、禁止混编实行事业部制或变相事业部制,禁止向采编部门或人员下达经营创收任务,禁止以任何形式将经营活动与新闻报道挂钩。要深入研究现代传播技术和受众需求,严格划定经营工作的底线,努力在市场竞争中争取用户,拓展空间。

  6.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和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推动企业建立科学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实行差异化考核,对直接涉及内容创作的部门和岗位,要突出社会效益,合理考虑经济指标,收入分配和奖励等也要适当予以倾斜。

  三、培育壮大骨干企业

  7.培育一批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围绕提高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因类因企施策,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强化导向管理,全面提质增效。推进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广播电视传媒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龙江传媒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或国有控股骨干文化企业发展,引导和支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等区域性重点国有文化企业发展,增强国有骨干文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在文化市场中的主导力,使之成为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

  8.坚持立足主业发展,扩大文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话语权。加强文化精品创作引导,建立省级重点文化精品策划立项制度,完善优秀文化产品推荐推广机制。制定改革文化评奖的实施意见,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努力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中国人民奋斗追求的优秀文化产品。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优势的创意设计企业,构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融合发展格局。挖掘黑龙江特色文化资源,推进文化产业与时尚、旅游、体育、金融等产业深度融合。健全传播网络,规范传播秩序,实施“互联网+文化”行动规划,培育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发展现代流通形式,加强市场营销,鼓励和引导文化消费,不断扩大优秀文化产品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快文化企业科技改造步伐,加强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围绕“龙江丝路带”建设,以俄罗斯为重点,拓展与欧洲、日韩及港澳台地区的合作,构建全方位对外文化贸易新格局。

  9.规范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政策,明确股份制改造的范围、股权结构和管理要求。按规定已经转企的出版社、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新闻网站等,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文化企业控股下的国有多元。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探索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部分,可剥离进行转企改制,由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利用市场资源和社会力量,为发展壮大新闻宣传主业服务。在新闻出版传媒领域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参与对外出版实施办法和网络出版管理办法。落实允许社会资本以控股方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的办法,鼓励艺术名家和其他演职人员以个人持股方式参与院团股份制改造。

  10.推进以资本为纽带的联合、重组。打破文化市场条块分割、城乡分离,清除市场壁垒,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推动出版、发行、影视、演艺集团交叉持股或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突出内容建设,强化技术支撑。加快黑龙江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上市融资,推进中小文化企业在创业板或新三板上市。积极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强化互联网思维,实现跨媒体、全媒体发展。推动以党报党刊所属的非时政类报刊和实力雄厚的行业性报刊出版单位为龙头,整合本区域本行业报刊资源。推动党政部门逐步与所主管主办的出版社和非时政类报刊社等企业脱钩,可以整合资源实现集团化发展,由集团履行相应主管主办职责,也可以划转给相应符合条件的企业主管主办,推动政企分开。加快推进生活、文化、科普等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与结构调整相结合,整合归并一批、做大做强一批。

  四、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运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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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按照依法规范的要求,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模式。成立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议事协调机构,委员会成员由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按职能履行相应职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确保国有文化企业正确履行社会文化责任,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制定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推动各市(地)结合实际,加快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议事协调机构。推动主管主办制度与出资人制度的有机衔接。

  12.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运营。推进国有文化资本授权经营,统筹考虑两个效益相统一要求,形成国有文化资本流动重组、布局调整的有效平台,优化资本资源配置,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增强实力、活力、抗风险能力,更好地发挥控制力、影响力。落实中央关于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和关于文化企业国有资产指定入场交易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文化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建立健全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五、完善企业评价考核机制

  13.建立健全国有文化企业两个效益统一的评价考核体系。制定省属国有文化企业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评价考核办法。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国有文化企业的功能作用,明确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应占50%以上,并将社会效益考核细化量化到政治导向、文化创作生产和服务、受众反应、社会影响、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具体指标中,形成对社会效益的可量化、可核查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经济考核指标,坚决反对不顾社会效益,片面追求票房、收视率、发行量、点击率。推动新闻媒体对内部采编和产业经营活动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保社会效益要求的落实。

  六、完善落实文化经济政策

  1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政府采购和资助办法,执行黑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程序,进一步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发展。完善各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对社会效益突出的产业项目扶持力度。加大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投入力度,探索以国有资本金注入的方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培育省级骨干文化企业。完善省级重点文化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省属重点国有文化企业,经省政府批准,2020年年底前可免缴国有资本收益。贯彻落实支持实体书店发展和多层次多业态演艺场所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对重点特色文化品牌的培育、认定和推介。

  15.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加强黑龙江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切实发挥国有文化资本投资公司职能。待条件成熟时,设立省文化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和国有资本的杠杆作用,支持创新型企业和小微企业,更好地引导文化产业发展。加强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建立文化企业间接融资担保体系,促进文化企业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

  16.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和文化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落实好中央关于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启动小微文化企业孵化培育计划,制定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办法。

  七、健全企业干部人才管理制度

  17.加强企业干部人才管理。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围绕打造讲政治、守纪律、会经营、善管理、有文化的国有文化企业干部人才队伍,统筹企业负责人管理、关键岗位管理、社会化人才管理,做好现行文化单位干部管理与现代企业制度有关要求的衔接,做好主管主办单位干部管理与出资人制度有关要求的衔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省属文化企业的省管干部,由省委宣传部会同组织部门共同负责提名、考察与管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由省委宣传部负责考察、任免,报省委组织部备案。逐步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制度。建立企业负责人履行社会效益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对工作不力、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降低薪酬标准,直至解除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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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建立具有文化企业特点的干部人才评价考核制度。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统筹考核社会效益、经营业绩、管理责任和薪酬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国有控股上市文化公司股权激励试点。开展国有文化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探索市场化选聘人才的办法。

  八、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9.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文化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大型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党务工作机构,专职政工干部不少于3人。中小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党群综合工作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党务工作。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建立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吸收各方面人才特别是优秀青年入党,着力扩大党员在采编、创作等岗位的比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严明纪律和规矩,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

  20.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和全过程,内化为企业精神和发展理念,提升干部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企业内生动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塑造国有文化企业良好形象。尊重职工主体地位,发挥职工创造精神,关注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帮助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九、加强组织领导

  21.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解决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做到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严格工作纪律和要求,认真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重大改革举措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报批。

  22.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文化法治建设,健全文化产品和服务评价体系,制定落实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建设省级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共用互通平台。建立健全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对内容导向存在严重问题或经营不善、已不具备基本生产经营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坚决依法吊销、撤销有关行政许可,予以关停。建立国有文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按年度开展社会评议,评议情况列入企业绩效考核。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制定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完善有关职业资格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及时总结推广两个效益相统一的做法和经验。

(责编:邹慧、丁洋)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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