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车改进行时首批拍卖的99辆公车全部顺利拍出

日期:2016-06-24 / 人气: / 来源:本站

“五万三,1次,五万三,2次,五万三,3次!成交!”6月19日上午,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首场卖会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卖活动受到市民热捧,现场气氛热烈,高潮迭起,其中,市民余先生以5.3万元的价格拍得一辆越野车,十分欢喜。截至当天中午,首批拍卖的99辆公车全部顺利拍出,成交总价473.3万元,溢价总额217.66万元,溢价率达85.14%。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2014年开始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首批公车拍卖全部成交,这是我市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进程中的重要一步。

机构健全,前期工作扎实开展

2014年10月,我市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内设机构及职责,并根据职务调整,,适时调整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市委书记李小豹、市长李江河多次过问改革工作进展,亲自召开相关会议审核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全程指导全市公车改革工作。 期间,我市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信息系统培训会,并及时召开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信息系统填报培训会,扎实开展改革前的培训工作;广泛开展了学习调研,市车改办多次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考察组赴南昌、深圳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全国车改先行地区和省内兄弟地市的先进经验。

具体细致,着力抓好重点工作

记者从车改办了解到,2015年3月,我市基本完成全市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单位信息、车辆信息、司勤人员信息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开支情况的收集,并对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经费进行了测算。据测算,全市车改节支率约为9.48%,市本级车改节支率约为15.46%,符合中央“节支率不低于7%”的要求。

2015年9月,市车改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在省车改办的指导下,参照《江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江西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结合萍乡的工作实际,起草了《萍乡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萍乡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等5个配套办法。经反复论证,广泛征求市领导、各县区和参改单位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上报省车改办审批同意后,在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印发。 参改单位现有车辆中,除按照《萍乡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可以保留的车辆外,市直参改单位共700余辆已于4月29日统一封存,各县区取消车辆已于5月底全部封存。同时,切实妥善做好了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为切实保障改革后的正常公务出行,我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于5月3日正式运行。服务中心是一个“三合一”的机构,由市直机关重大调研接待用车平台、市直机关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平台和市直机关综合执法用车平台组成,集中管理46辆公务用车,为参加公务用车改革的市直机关和单位提供用车服务,同时委托有重大应急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管理部分车辆,平稳实现了改革前后不同制度下公务用车保障工作的无缝对接,确保不因改革影响正常工作。

平稳有序,接续工作正在进行

做好取消公车的处置工作是接下来的重要环节。我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选定了1家专业二手车评估鉴定机构和1家专业拍卖机构,分别负责取消车辆评估鉴定和公开拍卖。后续计划还将举行5场拍卖会。

我市将不断改进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改革后正常公务用车需求。根据省有关规定,出台相应制度,加强保留车辆的监督管理。对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严格配备标准。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将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更换为G号段专用号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保留的公务用车将安装定位管理系统,实行全程智能监督。

对于车改各项工作均已按要求落实到位的单位,将按照《萍乡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向参改人员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在此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车改规定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审计机关对保留车辆的配备使用、运行维护费用、取消车辆处置和交通补贴发放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并依法公开审计结果。

据悉,我市将适时启动第二轮车改工作,涉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记者彭杉)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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