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尊享一年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

日期:2016-09-10 / 人气: / 来源:本站

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八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5 年 11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中邮尊享一年定期

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85 号)的注册进

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

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是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因此除面临一般混合

型基金风险外还包括本基金所特有的风险: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

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此外,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

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

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

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对管理费用的收取采用浮动费率模式,即管理费包括基本管理费和附加管理费。

附加管理费在每一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计算并计提;在每个提取评价日,基金管

理人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提取附加管理费:①当期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

率超过 6%。②当个提取评价日提取附加管理费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以往提取评价日

的最高基金份额净值、以往开放期期间最高基金份额净值和 1 的孰高者。此种浮动费

率模式下,存在基金管理人提取附加管理费后,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下降,投资者赎回

时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低于基金份额曾达到的最高净值的情况。

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将运用公司固

有资金及基金经理自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

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经理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有可能赎回认

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成立满三年之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

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

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2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

据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摘自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更

新招募说明书正文。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 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 年 5 月 8 日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0 号首钢国际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吴涛

注册资本:3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29%

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

总 计 100%

公司客服电话:400-880-1618

公司联系电话:010-82295160

联系人:李晓蕾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吴涛先生,公司董事长,大学本科,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司干部、中国新技术创业

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长。

俞昌建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化工集团财务审计处副处长、北

京航宇经济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首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2010 年至 2015 年 9 月,任首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马敏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商财

处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商财处副主任科员、广西财政厅商财处主任科员、财政部商

贸司内贸二处主任科员、财政部经贸司粮食处主任科员、财政部经建司粮食处副处长、财政

5

部经建司粮食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交通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粮食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

粮食处调研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干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现任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毕劲松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主任科员;国泰证券投

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北京城市合作银行阜裕支行行长;国泰证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国泰君

安证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筹备工作组长;中富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金昌雪先生,董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期间曾赴日本东丽大

学任教、赴日本埼玉大学研究生院进修);日本住友银行北京代表处职员、代表;日本三井

住友银行北京代表处副代表见北京分行筹备组副组长;2008 年 3 月至今,任三井住友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总行行长助理。

周克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制度科科长;中信实业银行总

行开发部副总经理;中信实业银行总行阜成门支行行长;首创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忠林先生,董事,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办公厅任职;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任

职,历任法律部稽查处负责人;稽查局信访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厅信访办主任;2009 年 3

月,自中国证监会退休。

刘桓先生,董事,大学本科。曾就职于北京市朝阳区服务公司;1978 年至 1982 年,就

读于中央财经金融学院;1982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中央财经大学,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

学院副院长。期间于 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6 月,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挂职锻炼,任职局长

助理。

戴昌久先生,董事,法学硕士。曾在财政部条法司工作(1993 年美国波士顿大学访问

学者);曾任职于中洲会计师事务所;1996 年 2 月至今,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主任 / 支

部书记)。期间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五届、六届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预算委员会副主

任、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律师协会财务委员会委员;曾任南

方基金管理公司、(香港) 裕田中国发展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赵永祥先生,监事长,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河北省邮电管理局计

6

财处干部、河北省邮电管理局经营财务处干部、石家庄市邮政局副局长、借调国家邮政局计

财部任副处长、石家庄市邮政局党委副书记及副局长(主持工作)、石家庄市邮政局局长及

党委书记、河北省邮政局助理巡视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及河北省邮政公司

助理巡视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审计局局长。

周桂岩先生,监事,法学硕士。曾任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经理助理兼北京营业

部总经理;北京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航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首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现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总监兼合规部经理,首

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有二十多年证券从业经历。

张钧涛先生,监事,大学学历。曾任西南证券北京营业部客户经理;中国民族证券北京

知春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营销部副总

经理、营销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

刘桓先生,监事,大学学历。曾任真维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行政人事部主任;

北京国声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时代泛洋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尚世先锋广

告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部门总经理助理,营销部副

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基金运营副总监。

潘丽女士,监事,大学学历。先后就职于英国 3 移动通讯公司、武汉城投房产集团有限

公司、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部副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吴涛先生,公司董事长,大学本科,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司干部、中国新技术创业

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长。

周克先生,中共党员,曾任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制度科科长、中信实业银行总行开发

部副总经理、中信实业银行总行阜成门支行行长、首创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邮创

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静女士,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旅行社总社集团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职员;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邮创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小丽女士,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邮电部邮政运输局财务处会计师;国家邮政局

7

邮政储汇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前身)资金调度中心主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资深经

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建华先生,工学硕士,曾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长城证券有限公

司海口营业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任泽松先生:理学硕士,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北京源乐晟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投资部总经

理助理、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泽松投资

工作室总负责人、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信息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

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

周克先生,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委员:

邓立新先生:大学专科,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珠市口办事处交换员、中国工商银行北

京信托投资公司白塔寺证券营业部副经理兼团支部书记、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营业

部交易部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职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交

易部总经理、投资研究部投资部负责人、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副总监,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邓立新投资工作室总负责人、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风格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低

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萌女士:商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国际业务部主管、日本瑞穗银

行悉尼分行资金部助理、澳大利亚康联首域全球资产管理公司全球固定收益与信用投资部基

金交易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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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张萌投资工作室总负责人、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纯债聚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涛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新思路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任泽松先生:理学硕士,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北京源乐晟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投资部总经

理助理、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泽松投资

工作室总负责人、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信息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

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梁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大连实德集团市场专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

员、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

总经理、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邮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核心主

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黄礴先生:理学硕士,曾任新时代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行业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新兴

产业研究组组长,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

俞科进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安徽省池州市殷汇中学教师、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职

员、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分析师、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程研究

员、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量化投资部员工,现任中

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中邮上证 38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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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许进财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中邮创业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许进财投资工作室总负责人、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乐享收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聂璐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首誉光控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刘田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担任

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张腾先生:工学硕士,曾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业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低碳经济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曹思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中小盘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周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产品工程师、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欢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

任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

金经理。

吴昊先生:理学硕士,曾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

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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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晓博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从事固定收益研究。

许忠海先生:理学硕士,曾任贝迪中国区研发中心工程师、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业

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 年 8 月 26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5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5】74 号

联系人:刘峰

联系电话:021-62677777-212017

传真:021-62159217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

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 年 2 月 5 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 190.52 亿元。

11

在 2015 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 1000 强排名中,兴业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

列第 36 位;在 2015 年《福布斯》全球上市企业 2000 强排名中,兴业银行位居第 73

位;在 2015 年《财富》世界 500 强中,兴业银行排名第 271 位,稳居全球银行 50 强、

全球上市企业 100 强、世界企业 500 强。同时,在国内外各种权威机构组织的评比中,

先后荣获“最佳中资银行”、“最佳战略创新银行”、 “最佳绿色银行”、“亚洲可持续银

行奖冠军”、年度金控集团”、最佳普惠金融银行”、中国上市公司卓越董事会(主板)”、

“亚洲最佳股东回报银行”、“最具社会责任上市公司”、“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单位)奖”、

“中国最佳雇主”等多项大奖.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

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 5.30 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543.48 亿元。,全年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2.07 亿元。

3、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

科技支持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理处、期货业务管理处、期货存管结算处、养老金管理中

心等处室,共有员工 100 余人,平均年龄 30 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业务岗

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4、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 95 只,托管

基金财产规模 3451.64 亿元。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0 号首钢国际大厦 10 层

联系人: 隋奕

电话:010-82290840

传真:010-82294138

12

网址:

2、代销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柳澍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二)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0 号首钢国际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吴涛

联系人:李焱

电话:010-82295160

传真:010-82292422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瑞天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 5 号院 1 号楼 2 单元 15 层 1507 室

负责人:李飒

联系人:李飒

电话:010-62116298

传真:010-62216298

经办律师:李飒 刘敬华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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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徐华

联系人:卫俏嫔

联系电话:010-85665232

传真电话:010-8566532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卫俏嫔 李惠琦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六、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目标,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

期稳健增值。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

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为: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

—95%,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100%;权证投资

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3%;

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

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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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股票投资策略相结合

的方法进行投资。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各项重要的经济指标分析宏观经济发展变动趋势,判断当前所处的经济周

期,进而对未来做出科学预测。在此基础上,结合对流动性及资金流向的分析,综合股市

和债市估值及风险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

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股票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符合经济转型方向、业绩前景明朗的成长型

上市公司股票。采用自下而上个股精选的股票投资策略,从战略新兴行业及传统行业处于

转型期的企业中精选成长型上市公司股票。

本基金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分析和评估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从而确定本基

金重点投资的成长型行业,并根据定期分析和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1、定量分析

代表上市公司成长性的财务指标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和 PEG 等,

因此,本基金选择预期未来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和 PEG 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的上市公司,构成本基金股票投资的基本范围。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分析各上市公司的

现金流量指标和其他财务指标(主要是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从各行业中选择现

金流量状况好、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强的上市公司,作为本基金的备选股票。

2、定性分析

分析各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所谓核心竞争力是指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管理层优秀,并在生产、技术、市场、政策环境等经营层面上具有一方面或多方面难以被竞

争对手在短时间所模仿或超越的竞争优势的企业。

(1)公司治理结构

企业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信息透明,注重公众股东利益和投资者关系,历史上没有

发生过由公司治理结构带来的风险事件。

(2)管理层优秀

企业具有优秀的管理层,且企业的经营实绩证明管理层是精明能干、正直诚实、富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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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不以上市套现为目的,踏实做事。

(3)竞争优势突出

企业在生产、技术、市场、政策环境等经营层面上具有一方面或几方面竞争优势,而且,

这种优势难以在短时间被竞争对手所模仿或超越;通过上述竞争优势能不断提升经营能力,

强化其技术壁垒、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等。

(4)行业地位领先

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行业的发展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处于同行

业中的领先地位。

3、实地调研

本基金投研团队将实地调研上市公司,深入了解其管理团队能力、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经营状况、重大投资项目情况、核心竞争力状况以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等。

(三)债券投资策略

(1) 平均久期配置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分析,预测未来的利率趋势,并据此积

极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在控制债券组合风险的基础上提高组合收益。当预期市场利

率上升时,本基金将缩短债券投资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当预期市场利

率下降时,本基金将拉长债券投资组合久期,以更大程度的获取债券价格上涨带来的价差

收益。

(2) 期限结构配置

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的判断,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本基金对债券市场收益

率曲线的期限结构进行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制定组合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在预期收益率曲线趋向平坦化时,本基金将采取哑铃型策略,重点配置收益率曲线的两端。

当预期收益率曲线趋向陡峭化时,采取子弹型策略,重点配置收益率曲线的中部。当预期

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则采取梯形策略,债券投资资产在各期限间平均配置。

(3) 类属配置

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债券的信用风险、流动性、税赋水平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

国债、金融债、央票、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之间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

属配置策略,确定组合在不同类型债券品种上的配置比例。根据中国债券市场存在市场分

割的特点,本基金将考察相同债券在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的利差情况,结合流动性等

因素的分析,选择具有更高投资价值的市场进行配置。

16

(4) 回购套利

本基金将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限定的比例内,适时适度运用回购交易套利策略

以增强组合的收益率,比如运用回购与现券之间的套利、不同回购期限之间的套利进行低

风险的套利操作。

(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

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与传统的信用债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显

著特点。

目前市场上正在或即将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期限通常都在三年以下,久期风险较

低;其风险点主要集中在信用和流通性。由于发行规模都比较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

其二级市场的流通性有限,换手率不高,所以本基金在涉及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时,会将

重点放在一级市场,在有效规避信用风险的同时获取信用利差大的个券,并持有到期。

对单个券种的分析判断与其它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的方法类似。在信用研究方面,本基

金会加强自下而上的分析,将机构评级与内部评级相结合,着重通过发行方的财务状况、

信用背景、经营能力、行业前景、个体竞争力等方面判断其在期限内的偿付能力,尽可能

对发行人进行充分详尽地调研和分析;会倾向于大券商承销的有上市诉求的企业。鉴于其

信用风险大,流通性弱,本基金会严格防范风险。所有中小企业私募债在投资前都必须实

地调研,研究报告由研究员双人会签,并对投资比例有严格控制。重大投资决策需上报投

资委员会。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

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

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六)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

金组合风险,获取超额收益。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

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

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

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

投资策略。

17

(七)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遵循有效管理原则经充分论证

后适度运用股指期货。通过对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

价模型,采用估值合理、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及时、

有效地调整和优化,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八)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

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

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中证 500 指数×60%+上证国债指数×40%

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500 指数,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

指数,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中证 500 指数是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5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

数,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具有良好的投资价值。该指数由中证

指数公司在引进国际指数编制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和维护,编制方法的透明度高,具有

独立性。

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

权而成。上证国债指数编制合理、透明、运用广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能够满足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需要。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市场推出代表性更强、投

资者认同度更高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

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 3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特殊的开放式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每个封闭期的期限为一年,在

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相对于一般的开放式基金其流动性较差。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

18

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

十一、 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封闭期内

每个交易日日终,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100%;

(2)本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

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40%;

19

(15)在每个开放期内,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在每个封闭期内,

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200%;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

(17)开放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

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封闭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

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

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

票总市值的 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报告所交易

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19)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

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

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

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

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21)本基金持有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

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20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

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

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

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查。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十二、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上述组合限制、禁止行为的设定依据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的要求,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上述组合限制、禁止行为进行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调整后

的规定执行。

十三、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 2016 年 4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75,751,704.30 80.29

其中:股票 675,751,704.30 80.2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21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5,444,047.72 19.66

8 其他资产 421,425.03 0.05

9 合计 841,617,177.05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10,634,806.08 25.0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4,238,000.00 4.07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27,648,794.22 38.97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6,368,000.00 5.51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6,862,104.00 6.76

S 综合 - -

合计 675,751,704.30 80.37

(三)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沪港通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 占基金资产净值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号 比例(%)

22

1 300324 旋极信息 3,599,854 77,252,866.84 9.19

2 300104 乐视网 1,365,957 72,272,784.87 8.60

3 300367 东方网力 2,674,825 66,415,904.75 7.90

4 300267 尔康制药 4,379,552 62,715,184.64 7.46

5 300418 昆仑万维 2,179,969 61,627,723.63 7.33

6 300364 中文在线 1,093,502 56,862,104.00 6.76

7 300215 电科院 3,600,000 46,368,000.00 5.51

8 300287 飞利信 3,099,956 41,539,410.40 4.94

9 300261 雅本化学 3,071,957 37,385,716.69 4.45

10 300096 易联众 2,000,000 36,680,000.00 4.36

(五)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股票。

(十二)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79,302.6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2,122.3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23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21,425.03

(十三)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十四)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十五)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十六)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占 发起份额占

持有份额总 发起份额总 发起份额承

项目 基金总份额 基金总份额

数 数 诺持有期限

比例(%) 比例(%)

基金管理人固有

4,999,100.00 0.59 4,999,100.00 0.59 不少于 3 年

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级

- - - - -

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4,999,100.00 0.59 4,999,100.00 0.59 不少于三年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9,998,200.00 1.18 9,998,200.00 1.18 不少于三年

(十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

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12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基准收益

阶段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率标准差

② 率③

2015.12.25—2016.6.30 0.00% 2.16% -11.58% 1.51% 11.58% 0.65%

24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或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8、证券账户开户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为基金管理人的基本管理费和基金管理人的附加管理费之和。其

中,基金管理人的基本管理费和基金管理人的附加管理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如

下:

(1)基金管理人的基本管理费

1)当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 1.000 元时

本基金的基本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年费率计提。基本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1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本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本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当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等于 1.000 元时,不计提管理费。

(2)基金管理人的附加管理费

25

附加管理费是在每个提取评价日计算并提取,提取评价日是每个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

日。

1)附加管理费提取条件

在每个提取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提取附加管理费:

①当期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6%。

②当个提取评价日提取附加管理费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以往提取评价日的最高基金

份额净值、以往开放期期间最高基金份额净值和 1 的孰高者。

2)提取方法

①计算当期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6%的部分。

②计算当个提取评价日提取附加管理费前的基金份额净值超过以往提取评价日的最高

基金份额净值、以往开放期期间最高基金份额净值和 1 的孰高者部分。

③取①和②的孰低者,按照 20%的比率提取附加管理费。

3)计算公式

附加管理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附加管理费=max{0,min{( -1-6%)× , - }×20%×S}

其中:

为当期封闭期首日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合同生效后的首个封闭期

=1.000);

为当个提取评价日提取附加管理费前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以往提取评价日的最高基金份额净值、以往开放期期间最高基金份额净值和1

的孰高者,其中首个封闭期的 值为1.000;

S为当期封闭期首日的基金总份额

附加管理费在每个提取评价日计算并计提。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由基金托管人于提取评价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6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7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

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

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须最迟于新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2月18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管理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27

2、在“四、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对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内容均进行了更新;

4、在“九、基金的投资”,对基金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增加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9 日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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