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打造林业生态文明

日期:2016-07-04 / 人气: / 来源:本站

近年来,浉河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优异成绩。图为林改现场。 林 宣 摄

  本报记者 王章云

  林权制度改革涉及生态文明建设,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今年国家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工作开展以来,浉河区迅速行动,按照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明确目标,找准突破口,强力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力推进了浉河区生态文明建设。

  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近年来,浉河区156万亩集体林地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率达90.2%,林权证发放率96%,发放林权证5.65万本。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成之后,山林均山到户,林农拥有了实实在在的权益,解决了“分”的问题。但如何优化资源配置,达到规模经营,增加林农收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是摆在该区面前的新课题。林改后,集体林地按户确权,林农自主经营小块山林,普遍对经营理念、产业结构等认识不足,加上自身资金、信息、技术等限制,容易出现“小、散、粗”的经营管理模式,很难实现规模经营和科学经营,阻碍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影响林业产业化发展。浉河区着力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由管理到服务,引导林农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解决小户经营和林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矛盾,规范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产经营,大力开展林权流转,使社会资本、信息、技术与林权资产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达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针对林业改革发展现状和改革试验要求,浉河区通过深入分析研究,广泛收集情况,了解林区群众改革愿望和林业改革发展需求,随省市主管部门赴浙、皖等省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经过反复十多次修改完善,制定了《浉河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实施方案》。浉河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通过探索集体林权“三权分置”、建立林业要素市场、改革公益林林权管理、建立林权流转新制度等各项改革,力争用3年时间,在完善林业产权制度、经营体制、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试点探索,创新突破,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林权管理新模式、新经验。

  加强领导,充实改革队伍

  为加强对全区深化农村改革试验工作的领导,该区区委成立了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浉河区深化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

  浉河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以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为依托,区林业局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此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渐涉入改革深水区,懂不懂政策,能不能改得下去成为关键,区林业局相应开展了学习培训。对于市、区印发的深化改革方案,开展了专门培训,邀请专家讲解,参与深化改革的人员全部接受培训学习,了解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向和政策,吃透情况,理清改革思路,打好思想理论基础。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面向乡镇林区和基层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让群众相信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形成改革合力。

  完善体制,搭建改革平台

  浉河区把完善林权管理服务体制建设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以改革推进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浉河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是全省首家副科级林权管理机构,事业编制,核定编制6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经过几年的规范运转,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已成为联系林农的纽带、有识者投身林业的参谋、林农发展林业的帮手。2011年,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被国家林业局列入首批林权制度改革管理服务建设试点单位;2012年被省林业厅授予“河南省林权管理示范中心”称号。

  浉河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加强管理制度、服务队伍、业务能力和基础设施等建设,确保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有效运转,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管理制度建设。中心制定了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了林权档案管理制度,健全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和业务培训等制度,加强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期办理等制度。二是服务队伍建设。从林业系统选拔思想作风硬、业务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同志到中心工作,实行岗前培训、定期轮训制度。三是业务能力建设。建立起区、乡、村三级联动的林权管理服务网络,服务项目、办事程序、业务流程、承诺时限醒目清楚,开通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各项工作运转高效。四是基础设施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办公面积230平方米,其中服务大厅面积115平方米。在硬件建设上,为满足林权流转管理、信息发布、流转实施等综合服务的需要,累计投入54万元,配备了工作所需的各项设施设备。

  改革试验,推进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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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三权分置”林权管理新模式。浉河区积极探索“三权分置”林权管理新模式,在集体林地集体所有、农民承包集体林地原始承包关系不变的基础上,探索开展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赋予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抵押、担保、贷款等更多权能。为此,区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参考借鉴外地改革经验,结合浉河区深化改革实际,制定出了《信阳市浉河区林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对登记发证程序、发证所需材料、集体林权流转、再流转、发证时限、不予发证的情况、流转证样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办法》实施后,将为浉河区创新林业金融融资模式,实现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供法律依据。在保护林农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消除了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受让方放心投入、安心经营,有利于广大林农扩大林权抵押贷款,促进林业产业发展。

  加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认真做好林权登记、林权流转、纠纷调处、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政策咨询、资产评估、调查设计、林业信息等工作的服务、指导和协调。做好受理林权初始登记与变更登记,提供档案材料查询与抄录复制服务,进行林权流转管理,收集、发布林业法律、法规、政策与林权流转、林产品供求信息,推介林业项目与科技成果,提供流转交易场所,进行林权流转咨询、办理流转手续,做好林权抵押登记、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乡村林权服务人员负责林权信息收集和上传,协助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开展林权管理服务工作。

  大力开展林权融资服务。目前,浉河区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出了不同层次、适合各类需求的林权信贷新产品,如邮政储蓄银行推出的30万元以下的小额循环贷款、具有经营执照的专业大户和专业合作社30万元-200万元的林权抵押贷款。今年全区新增林权抵押贷款9459.9万元,其中农户贷款达2415.5万元,林改以来全区累计贷款达13.6亿元。为解决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难题,浉河区创新思路,为有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寻找推荐资质合格、服务优良的评估中介机构,并监督把关评估过程。林业技术人员测算森林资源价值量等指标,由评估师按照评估方法计算森林资源价值,最后由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截至目前,共为林农、林业企业和金融部门开展评估和出具评估报告276宗,评估林权面积37万余亩,得到了申请人及利益方的认可。

  林权流转改革规范到位。浉河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在全区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林权流转环境,为广大林农和林业经营者搭建方便快捷的林权流转服务平台,有效整合林业资源,实现资金、信息、技术、资产等要素向林业集聚。利用省、市新的林权管理交易信息系统,实现林权初始登记与变更登记、林权交易与报价、林权档案与查询、林权抵押与评估、林权交易台账与林权流转证生成打印、统计分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网上运行系统。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严把林权流转的每一个关键环节,做到毫无争议、双方满意、符合规范。截至目前,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共办理林权流转172宗,流转面积累计达22万亩。林业规模经营、集约经营效应明显,林区群众大幅增收,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初步实现了农民得实惠、生态得保护的目标。

  成效明显,实现生态文明

  随着林改的深入开展,浉河区广大群众爱林育林护林积极性空前高涨,森林资源稳步增长,仅2015年就完成新造林面积2.59万亩,超额完成生态省建设规划下达的年度造林任务,取得了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生态建设同步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效果。2015年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3年被市政府评为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县区。

  深化林改以来,浉河区出台了鼓励造林的激励措施,凡是成片造林的,每亩补助200元;凡是种植茶叶,免费提供无性系茶苗;凡是50亩以上的成片造林,全部按林业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目前,全区已形成了茶叶、板栗、用材林、花卉、苗木等独具豫南特色的林业经济板块。全区以林栗、林油、林药、林禽等模式为主的林下经济发展初具规模,带动了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全面发展,林下经济年产值达3.82亿元,全区初步形成了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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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化解了一大批林权纠纷,有效解决了界线不清、证件不全、纠纷不断等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了林区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浉河区共化解林权矛盾纠纷171起,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了广大农民的护林积极性,广大林农自发地组织起来,巡山护林,林区偷砍盗伐现象大为减少。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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