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泰诺核心技术未获国家认定 财务人员搞技术?

日期:2018-06-10 / 人气: / 来源:本站

  系列报道之一:三大移动运营商资源难“共享” 梅泰诺坐收渔利

  “公司三年收入增长20倍,净利暴增134倍;按照2008年每股收益摊薄后计算,相对应的发行市盈率达61.90倍;首次公开发行超募倍数接近3.52倍,超募资金达46569万元。”——这样一组惊人数据,很难不引人关注,甚至产生疑问。这是何方神圣?中国的微软?还是谷歌?其实都不是,让我来告诉你,它是一家通信塔制造企业,名字叫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泰诺),2004年才刚刚成立。

  一家传统制造企业何以拥有傲视海内外的“骄人业绩”?不禁让人很是疑惑。记者粗略看了一下公司资料,,不但没有解开疑问,反而发现其中蹊跷事儿还真多。

  根据公司路演推介资料显示,梅泰诺竞争优势主要有两点:一是创新的商业模式,二是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根据《招股说明书》的解释,所谓创新的商业模式其实就是批评传统模式中的各个环节(塔厂、设计院、安装公司)严重脱节,服务意识不强,没能给客户提供“一条龙”服务,而梅泰诺做到了。与传统塔商相比,梅泰诺增加了高附加值的咨询、设计服务,然后组织生产安装,之后还管维护。记者对比了齐星铁塔的相关资料并且咨询了其他一些生产企业后发现,事实上国内很多生产企业也早就开展“一站式”服务了。记者认为流程整合恐怕难负“创新”之名。不仅如此,看其财务数据,梅泰诺目前主要收入仍然来自生产业务,也就是说其在路演中一再强调的高附加值业务(咨询、设计服务等)对收入贡献甚小。

  这个先按下不表,我们再来看看其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这里面的迷团就更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了。

  财务人员精通技术?

  公司主要创始人及实际控制人张志勇、张敏夫妇虽是财务出身,但是却精通技术。2004年该公司前身北京梅泰诺通信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居然是以张志勇夫妇为首的一项非专利技术“All-In-One一体化通讯基站设计技术”占主要出资比例(95%)创立的。

  资料显示:

  张敏,高级会计师,国际财务管理师;1991 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财务会计专业;1999 年至2002 年任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02 年至2004 年任北京中惠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9 月至2006 年2 月任公司执行董事,2006 年3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张志勇,高级经济师,1992 年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工业经济管理专业;曾任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北京科奥高技术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副总经理,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冶金工业财务服务中心干部;2006 年3 月至今任公司总裁,2009 年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曲煜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曾任机械部设计研究总院(2003 年更名为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结构工程师,北京中兴远景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高级客户经理,2004 年9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熟悉结构设计和通信领域,一直从事结构设计、通信产品市场推广工作。

  高志伟:自1997 年至今在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任职。

  丁路:自1974 年至今在国家图书馆任职。

  “2003 年初,张敏、张志勇通过参加通信展会、出国访问和工作业务联系机会,在了解到国际通信基础建设领域的先进水平后,发现国内通信塔基站中的潜在机会。

  “All-In-One 一体化通信基站设计技术”由张志勇、张敏、曲煜、高志伟 及丁路共同开发; 张志勇及张敏为整个研发项目的主导者,负责前期的市场调研及可行性研究,并负责提供开发上述技术所需的资金;曲煜负责技术研发的具体工作,高志伟协助曲煜开展技术研发的具体工作;丁路负责相关背景资料的准备。”

  不知道是业余爱好还是什么,反正无论从张志勇、张敏夫妇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还是在之前的专业学术文章中,既找不到其了解通信技术、主导项目研发的理论依据及事实依据,也查不到二位发表的任何学术文章。仅仅历时不到半年,这个研发小组居然利用业余时间研发出了,经北京科之源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960 万元的“All-In-One一体化通信基站设计技术”。 遑论张志勇、张敏夫妇当时所在公司为何派财务人员参加通信展会、出国考察访问电信业务,单就这样的研发水平就足以让相关行业的诸多专家们汗颜了。记者想更多了解“All-In-One一体化通讯基站设计技术”的相关细节,然而在致电公司董秘伍女士后至今未得到任何回复。

  研发成功自愿放弃?

  2004年公司创立之时,我们发现股东当中只有张敏、高志伟和丁路三人,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张敏以非专利技术——“All-In-One一体化通讯基站设计技术”出资845.5 万元、以货币出资44.5 万元, 合计出资8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9%;高志伟以非专利技术出资76 万元、以货币出资4 万元,合计出资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丁路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28.5 万元、以货币出资1.5 万元,合计出资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

  其中,既没有了项目“带头人”张志勇先生,也没有了技术骨干曲煜先生。这是什么原因?根据公司披露资料显示:

  “All-In-One 一体化通信基站设计技术”由张志勇、张敏、曲煜、高志伟及丁路共同开发(其中张志勇及张敏系夫妻关系,曲煜及高志伟系夫妻关系);张志勇及张敏为整个研发项目的主导者,负责前期的市场调研及可行性研究,并负责提供开发上述技术所需的资金;曲煜负责技术研发的具体工作,高志伟协助曲煜开展技术研发的具体工作;丁路负责相关背景资料的准备。从该非专利技术研发成功时起,曲煜及张志勇同意不参与持有或分配上述非专利技术的任何权益,由张敏、高志伟及丁路以自身名义按比例共同拥有并行使该非专利技术的全部权利,其中张敏拥有该非专利技术的89%,高志伟拥有8%,丁路拥有3%。原来张志勇及张敏系夫妻关系,曲煜及高志伟系夫妻关系,都是一家人也没什么说的。我们还看到:根据张志勇原任职单位冶金工业财务服务中心、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同时代表其已经注销的下属公司北京科奥高技术公司)于2009年10月12日分别出具的《关于非专利技术“All-In-One一体化通信基站设计技术”非职务发明的说明》,“All-In-One 一体化通信基站设计技术”不属于各该公司的职务发明,为张志勇在非工作时间自行研发的知识产权,冶金工业财务服务中心、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及北京科奥高技术公司对该非专利技术不享有任何权益或利益。

  根据曲煜原任职单位机械部设计研究总院(2003 年 3 月更名为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于2009年10月12日出具的《关于非专利技术“All-In-One一体化通信基站设计技术”非职务发明的说明》,“All-In-One 一体化通信基站设计技术”不属于该公司的职务发明,为曲煜在非工作时间自行研发的知识产权,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对该非专利技术不享有任何权益或利益。

  根据张敏原任职单位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惠药业有限公司于2009 年 10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非专利技术“All-In-One 一体化通信基站设计技术”非职务发明的说明》,“All-In-One 一体化通信基站设计技术”不属于该公司的职务发明,为张敏在非工作时间自行研发的知识产权,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中惠药业有限公司对该非专利技术不享有任何权益或利益。

  根据高志伟及丁路于 2009 年 10 月 13 日分别出具的《关于非职务发明的确认函》,“All-In-One 一体化通信基站设计技术”不属于其职务发明,为其在非工作时间自行研发的知识产权,高志伟及丁路在研发过程中也未利用其职务便利使用其单位的物质条件或资源,高志伟及丁路参与该等研发与其各自单位所任职务及负责的工作不存在关联。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在公司创立之初是什么原因使得项目“带头人”张志勇先生和技术骨干曲煜先生颇费周折的又是声明,又是公证的非要放弃权益,2006年又通过股权转让重新获得了股份呢?是什么原因使得作为原始股东的丁路却在公司正要飞速发展之时,无偿转让了自己的股份呢?我想这不仅是我的问题,也是广大投资者的问题。

  股份相加少10万?

  记者在研读梅泰诺的《招股说明书》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公司创立之时最有价值的非专利技术“All-In-One一体化通讯基站设计技术”被无故少算了10万。

  公司前身北京梅泰诺通信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于2004 年 9 月 10 日由张敏、高志伟和丁路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其中,张敏以非专利技术出资845.5万元、以货币出资44.5 万元,合计出资 8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9%;高志伟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76 万元、以货币出资4万元,合计出资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丁路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28.5万元、以货币出资1.5万元,合计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张敏、高志伟和丁路用以出资的非专利技术“ALL—IN—ONE一体化通信基站设计技术”已经由北京科之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于2004年8月12 日出具了科评报字[2004]第13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960万元。

  稍有数学基础的人就可以发现,公司股货币出资额相加为50万,非专利技术“All-In-One一体化通讯基站设计技术”评估值是960万,公司注册资本是1000万,10万元的价值不见了。而非专利技术“All-In-One一体化通讯基站设计技术”之后又被评估为1560万了。不知道非专利技术“All-In-One一体化通讯基站设计技术”今后还会不会再被重新评估了。

  专利技术不明确

  梅泰诺一直以来宣称自己拥有领先的技术优势,但是我们发现公司目前拥有的专利技术主要是基于TD-SCDMA、GSM、CDMA、WCDMA通信标准在内的8项相关专利,已经申请正在审核的专利技术有52项。但是记者了解到公司技术骨干邢海东在接受采访时曾经表示:“他曾用很长的时间申请专利,而且在申请专利的时候,每个造型都要申请一个专利,而造型的组合又要再申请一个专利,这样下来,一个外观设计可能要申请8-10个专利。”这样我们就很难了解到公司所谓“菊”、“叶子”、“骑马”等一些待审专利有哪些是属于造型专利了。记者就此问题询问公司董秘和其他接近公司的人士,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领先”技术未获

  本次梅泰诺发行2300万股,募集资金59800万元,比其预计募集资金13231万元超募了46569万元,超募倍数已接近3.52倍,超过了此前最高的超募3.27倍的阳普医疗[35.10 -1.68%]。靠的就是所谓的“创新的商业模式和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可是,你可能不敢相信的是,梅泰诺仰仗的核心技术——非专利技术“All-In-One一体化通讯基站设计技术”居然没有得到国家认证。资料显示:

  发行人设立时股东以专有技术“ALL-In-One 一体化通信基站设计技术”出资,该非专利技术未取得科技部出具的《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不属于经过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但根据北京市西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于 2009 年 5 月 28 日出具的《确认函》,北京市西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确认梅泰诺工业的“All-In-One 一体化通信基站设计技术”属于国家科学技术部(原国家科委)颁布的高新技术范围。

  2004 年 9 月,全体出资人,张敏、高志伟和丁路签署了“ALL-In-One 一体化通信基站设计技术”高新技术成果说明书及确认书,对出资比例及该非专利技术为高新技术成果进行了确认并在公司章程中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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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段资料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们:第一、公司在设立之初仅仅凭的是2004 年 8 月 12 日经北京科之源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和全体出资人签署的“ALL-In-One 一体化通信基站设计技术”高新技术成果说明书及确认书,就出资创立了。而北京市西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于出具的《确认函》,是在2009年5月28日补的。梅泰诺在上报的材料当中也确认未取得科技部出具的《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ALL-In-One 一体化通信基站设计技术”也不属于经过科技部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那么,北京市西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是否具有认定高新技术成果的权限呢?根据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物所提供的《补充法律意见书》认为,北京市西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不具备高新技术认定权限。

  鉴于以上疑问,投资者希望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审慎对待;也希望公司能够尽快给予答复。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人民网将对此事件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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