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将终结多头管理

日期:2017-04-30 / 人气: / 来源:本站

  10月5日,《资产评估法》草案二审稿(以下简称二审稿)结束征求意见。这次共收到32412条意见,远远不及一审时的15万条,但《资产评估法》起草顾问、中央财经大学资产评估研究所所长刘玉平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这并不表示外界不再关注这一草案,他认为这次意见数量急剧减少只是因为刚好碰上国庆长假。

  《资产评估法》草案起草组自2006年成立至今跋涉7年尚未抵达终点,与资产评估行业长期“多头管理”不无关系。刘玉平认为,二审稿突出“向行业协会放权”的立法宗旨进步不小。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也认为,《资产评估法》的制定触及体制改革,二审稿释放出“行业整合、简政放权”等积极信号,体现了中央改革意图。

  管理权下放协会

  8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资产评估法》草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汇报了该草案的修改情况。他强调,二审稿更强化行业协会在资产评估管理中的作用,修改重点包括评估机构的设立、备案和监管,以及注册评估师的准入管理、强化其义务和责任等方面。

  “《资产评估法》的立法初衷在于统一多个评估行业的管理。”刘玉平提出,未来应由协会做管理工作,政府做监管工作。

  据丛斌介绍,与草案初审稿相比,二审稿的突出特点是按照简政放权要求,将评估业的政府部门管理权限向行业协会下放。

  “经过几轮讨论后,各方基本达成将多个评估领域集中到一个协会管理,协会下设多个分会,将不同领域的评估业务纳入统一管理。”刘玉平说。

  “草案试图改变资产评估行业政出多门的局面,但因对行政管理权存在很大争议而达不到立法的初衷,不得不被搁置。”刘玉平认为,现在的二审稿值得肯定。较之一审的草案,二审稿在框架结构上的变化不少,如草案第六章“自律组织”的章名修改为“行业协会”,并将位置调整到“行政监管”一章之前。

  刘剑文也告诉记者,二审稿将政府部门的一些职责予以统一整合,按照不同领域依法设立行业分协会,这是大势所趋。如对注册评估师资格的规定,初稿、二审稿的变化很大。初稿称,获得注册评估师资格的都需由国务院资产评估行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而在二审稿中被修改为由有关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管理,并报国务院有关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对于上述修改,刘剑文说,这些都是6年来争取的结果。刘剑文力推资产评估立法重点应该是规范评估行为,界定清楚各行业的边界,淡化政府的角色。刘玉平表示,制定《资产评估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理顺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管体制。

  根治多头管理

  《资产评估法》曾是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项目,但因各方争议很大被搁浅。

  “原计划2007年就提交审议的草案,一直拖到2012年,从研究、起草到首次审议耗时6年,而今二次审议又花了一年多。”刘剑文说。

  实际上,,评估行业协会的整合难度不小。据媒体此前报道,2001年经国务院清理整顿后,明确下文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并,但没过多久又分开了。

  在回答《资产评估法》如何遏制资产评估乱象的问题时,刘玉平承认,这些年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在管理上“政出多门”需要改进,但这并不表明这个行业的发展很紊乱。

  过去,中国的资产评估业被称为“五龙治水”,管理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据悉,中国目前开展的资产评估服务主要有六大类,涉及综合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和保险公估,但管理却由财政部、住建部、国土部、商务部和保监会五部门包办。

  如此管理模式引发的问题不断,包括因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同样的资产评估,不同的评估机构评估的结果相差十分悬殊。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袁裕来律师曾撰文称,有两家评估机构对宁波地铁2号工程的评估结果相差悬殊。其中,一家评估机构评估金额为6593万元,另一家评估机构评估金额是1149万元,相差五倍多。

  重庆一民营企业负责人张德燕在接受记者咨询时也对评估业没有好感。据他反映,他的企业因上市需要评估,原计划请一家评估机构,但因企业资产、土地、矿业权归属不同管理部门,不得不聘请三家评估机构,支付三份评估费,耗时耗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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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法律来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加之评估行业的管理“政出多门”,各有各的自留地。刘玉平认为,即将出台的《资产评估法》有望根治资产评估业多头管理的诟病。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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