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SARMRA监管评估有关事

日期:2016-10-05 / 人气: / 来源:本站

下载盈利宝APP得688元返现券! 低位布局 等待节后反弹

  保监财会〔2016〕114号

  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

  自2016年1月1日起,保险业正式实施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保监会将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1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以下简称11号规则)等规定,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进行监管评估(以下简称SARMRA评估)。现将2016年度SARMRA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SARMRA评估范围为经保监会批准成立的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

  二、评估主体

  SARMRA评估工作由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负责组织,保监局根据保监会的委托和安排对保险公司开展监管评估工作。各保监局对应的评估对象见《2016年度SARMRA评估对象分配表》(附件1)。

  三、评估方式

  2016年度SARMRA评估采用监管评估方式,即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进行现场评估。

  四、评估内容

  SARMRA评估以11号规则为基础,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具体内容包括: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基础与环境、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目标与工具、保险风险管理能力、市场风险管理能力、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操作风险管理能力、战略风险管理能力、声誉风险管理能力、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

  五、评估时间

  2016年度SARMRA评估的时间为2016年7月-10月。各保监局应当在10月前完成对相应保险公司的SARMRA评估工作,每家保险公司具体的评估时间由承担评估工作的保监局另行通知。

  六、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评估进场日。保险公司在评估基准日之前的各项制度及其实施状况可作为评估依据。

  七、评估步骤

  (一)成立评估小组(7月上旬)。SARMRA评估是保监局承担的偿付能力监管工作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今后保监局的一项长期性、日常性工作。各保监局应研究建立SARMRA评估的长效工作机制,选调业务能力强的干部组成评估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处级干部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保监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评估对象成立不同的评估小组。

  各保监局应于7月10日前将评估小组人员名单报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

  (二)评估人员培训(7月中旬)。保监会将对各评估小组进行培训,讲解11号规则、评估工作的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制定评估方案(7月中旬)。各保监局制定《2016年度SARMRA监管评估方案》,并将评估方案报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评估方案至少应包括评估小组人员名单、人员分工、时间安排、工作流程等。

  (四)开展监管评估(7月下旬-10月)。各评估小组按照评估方案,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进行现场评估。

  1.评估小组应在监管评估之前查阅评估对象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

  2.评估小组在进场前向被评估对象下发《SARMRA评估通知书》(具体格式见附件2),明确评估时间、评估人员、评估要求等信息。

  3.评估小组应准时进场开展监管评估工作,全面细致、实事求是地对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进行现场评估,具体评估方式包括查阅资料、现场查验、质询谈话、重点约谈、穿行测试、延伸评估、符合性测试等。

  4.现场评估结束后,各评估小组应研究确定保险公司的SARMRA评分结果,起草《保险公司SARMRA监管评估报告》,填写《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表》。其中,SARMRA监管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工作的总体情况、评估人员及分工、评估方法和程序、评估结果、对评估对象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的分析、监管建议等内容,并由评估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签字。

  5.各保监局应于现场评估工作结束后15日内将《保险公司SARMRA监管评估报告》(Word版)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表》(Excel版)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报至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

  6.评估小组应做好评估档案的整理工作,,详细记录评估依据。

  八、评估结果反馈

  1.各保监局应于现场评估工作结束后30日内,将SARMRA评估结果一对一反馈评估对象。

  2.保监会汇总分析全行业评估结果后,向各保险公司公布行业整体评估情况。

  九、评估结果运用

#p#分页标题#e#

  保险公司应当自2016年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起,以SARMRA评估得分为依据,计算控制风险最低资本,并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3号: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等要求及时披露评估结果。

  各保监局和保险公司如在SARMRA评估工作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向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反映。

  联系人:张翔

  电 话:010-66286778

  邮 箱:xiang_zhang@circ.gov.cn

  中国保监会

  2016年6月29日

  附件1:2016年度SARMRA评估对象分配表.docx

  2:SARMRA评估通知书.docx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现在致电 0531-88888511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