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再加“安全阀” 五路径严控准入门槛
日期:2016-09-28 / 人气: / 来源:本站
【中国环保在线 政策法规】日前,历经反复讨论、酝酿长达八年之久的《核电管理条例》(送审稿)正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条例提出了鼓励核电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并首次明确了核电项目投资主体的准入条件。
酝酿八年之久的《核电管理条例》终于有了最新进展,开始进入征求意见阶段。9月1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核电管理条例(送审稿)》(下称《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布了全文内容。送审稿中明确指出,国家对核电项目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实行准入制度。
《送审稿》显示,国家鼓励核电站投资主体多元化,且支持各类国有企业、民间资本、境外投资者参股投资核电项目,同时支持各类资本参股、控股核电装备制造、技术服务等领域。
但考虑到核电项目控股股东,需要承担核电站全寿期的核安全管理责任,对确保核电安全和质量至关重要,不宜立即全部放开。
在中国的核电市场上,目前具有核电业主身份的只有中广核集团、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三家,他们持有核电运营牌照,能在核电站项目中获得控股权。而中国核电已发展三十多年,但最基本的《原子能法》尚未出台,有人戏称中国的核电已“裸奔”三十年。因此,《核电管理条例》的出台,对于确保核电安全发展、建立和完善核电法规体系等显得尤为重要。
值得一提的是,送审稿中除了对核电投资准入的规定外,还对“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表示对于国家核电发展规划的编制、核电厂的选址、核电项目的核准或审批、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公示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
首次明确核电项目门槛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未来5年将是我国从核电大国向核电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因此,总结和规范核电行业未来的发展,显得至为重要。
根据送审稿,核电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其核电项目的核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法定代表人将成为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其控股核电厂全寿期的核安全管理责任。同时送审稿中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核电厂建设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作为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核电厂的选址、核电项目的核准或审批等事项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公示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等。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该条例实际上已酝酿长达8年,其中对争议已久的,如何设置核电牌照的准入门槛也做出了相关描述。诚如条例提出了鼓励核电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原则,并首次明确了核电项目投资主体的准入条件。其中关于投资主体的准入条件包括,持有其他核电项目25%以上股份,8年参与核电项目建设、运行的经验,以及相应的核电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较强的资金保障和融资能力等。
就此,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这一系列的准入条件,在很大程度上是从核电安全角度设计的,比较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也将对核电企业的发展会带来利好。林伯强认为,此次条例的出台对我国今后核电规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政策保障。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从送审稿的内容来看,还是缺乏一些强制性。
至于后期如何让管理条例切实落地,业内专家也分析称,核电工程所在的地方政府是最为接近核电企业管理和改革的政府部门,应当做到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出台相关声明以及规划细则。与此同时,国有核电企业作为直属国家的企业,应该带头起到示范作用,为核电行业遵守规范化管理做出表率。
短期内不会出现根本性松动
而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核电站建成后拥有稳定且丰厚的收益,但没有核电运营牌照,就只能以参股形式参与核电项目。对于多年来谋求成为核电业主的发电集团而言,门槛高低决定了能吃到多大的核电蛋糕。
目前,国内拥有核电运营牌照的只有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三大核企。
在投资主体准入与管理章节中,送审稿明确,国家对核电项目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实行准入制度。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并应具备五项准入条件。
其中最核心、也是最量化的两条是:首先,持有其他核电项目25%以上股份,并具有作为参股股东至少8年的参与核电项目建设、运行的经验,其中至少包括1个机组的完整建设周期及其3年运行的经验;其次,具有数量不少于300人、符合核电相关资质要求的人才队伍,其中具有5年以上核电相关经验的员工数量不得低于50%,且专业配置应当满足核电项目管理的需要。
准入标准明确了、要求降低了,但短期内门槛依然不会出现根本性的松动。目前,四大发电集团,即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均有参股核电站。其中华能在昌江核电站的参股比例为49%、参股石岛湾核电站比例47.5%、参股海阳核电站比例为5%;大唐参股宁德核电站44%;华电参股39%福清核电站、10%三门核电站;国电参股海阳核电站5%,由其持股49%的漳州项目仍处筹建阶段。
因此,从参股比例上看,华能、大唐、华电均符合条件。但在运营经验上,只有大唐集团符合条件。此外,想要获得牌照的发电集团还面临着核电人才队伍短缺的共同难题。考虑到目前国内沿海核电厂址已基本被三大核企收入囊中、内陆核电重启暂无时间表,即使几年后发电集团的参股比例和运营经验达到了要求,也会面临厂址选择上的困境。
中国核电建设将持续高景气
于是,多重利好消息也使得久未抬头的核电概念股集体大涨。来自权威媒体的报道消息称,中国国家核电副总经理郑明光近日表示,中国拟在未来10年当中兴建超过60座核电厂。对于这一消息,目前并未得到权威部门的明确消息。
但从核电未来的发展规划中,可以窥探出中国核电建设发展仍具较大潜力。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核电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以上的目标。
业界普遍认为,中国核电建设长期依然处于景气上升周期。根据国务院《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规划,按照到2020年在运、在建8800万千瓦的目标测算,2016—2020年平均每年需要新开工6—8台机组,而近期有望出台的核电“十三五”规划也有望继续推动国内核电建设的高景气。
中国核电走出去的步伐也在加快。近日,英国政府正式批准中广核与EDF合作建设HPC等核电项目(欣克利角项目),这意味着英国新建核电项目继续推进的障碍已经全部扫除,中广核正式进入英国核电市场。
据公开资料,通过统计中核、中广核、国电投的招标平台中的核电招标公告,,发现核电招标速度近期明显提升。目前,常规岛和辅助系统的设备招标率先实现复苏,下一阶段核电站核心设备招标有望迎来爆发。此次宁德5/6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管道项目完成招标,就是一个明确的提示信号。
(参考资料:界面新闻、中国产经新闻报、澎湃新闻、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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