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第三方评估如何促进生态治理现代化?

日期:2016-09-28 / 人气: / 来源:本站

存量治理的过程评估相对简单,评价指标包括生态治理资金投入、生态治理决策的民主程度等。资金投入是生态治理的物质基础,一切生态治理工程的启动与实施都依赖于充足资金的支持。而决策的民主程度则是生态治理的科学保障。民主程度可以通过相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是否经过民主推荐和公开考察,决策的形成是否经过利益相关主体的多方磋商以及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来体现。民主程度的高低,关乎治理过程的程序正义,也是提升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生态治理模式公信力的关键。

而增量治理的过程评估,除了需要进行存量治理评估之外,,还需要走进生产生活的一线进行考察评估,全面了解现实存在的新增生态问题,把握其现状及治理力度。对生产过程治理进行评估,可以在重点企业中引入产品生命周期评价和物质流分析等方法,从而清楚地了解各个生产环节的投入产出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对生活消费过程治理进行评估,则应以社区为单位,全面地评估垃圾分类回收、建设节能社区等生态建设举措的贯彻落实情况,从而全面地掌握基层社区的生态文明现状以及民众的生态诉求。

第三,治理主体评估。传统的生态治理模式为政府自上而下的管制模式,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治理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管不足等问题。同时,权力寻租现象屡禁不止,造成政府与企业、民众之间利益分化,进而导致政府公信力的下降。生态环境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生态治理也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议题,因此,生态治理的过程中需要有居民、企业、非政府组织、媒体等多元利益主体的广泛和深入参与。

不同的治理主体,治理能力要求各不相同。要根据不同的治理主体构建差别化治理评估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估最重要的方面应该是对党和政府这一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的评估。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执政党与政府是最重要的治理主体,对党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评估主要是制度设计能力、监管能力、危机应对能力等。同时,其他治理主体的作用和影响也不容忽视,应逐渐规范化纳入评估体系。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第三方评估,即由独立于政府及其部门之外的第三方对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行评估。作为一种必要而有效的外部制衡机制,第三方评估由于较好地体现了其独立性与专业性的优势,避免政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弊端,弥补了政府自我评估的缺陷,所得出的科学客观的判断结论更有可信度、说服力,可以增强社会监督力量,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必须加强第三方评估的制度保障。

一是坚持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主体的中立角色是保证结果公正的最基本前提。评估主体如与公共权力融合紧密,则政府难避作秀诟病。应制定第三方评估单位遴选办法和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定期公布第三方评估机构名单,让第三方机构竞争公平、工作透明,从而提高公信力、可靠性。

二是确保评估的专业性。第三方评估机构不仅具备独立的特性,同时也应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专业机构。构建评估指标体系、确立评估标准以及确定评估实施方案,每个评估的关键环节都具有很高的专业技术含量。评估指标和方法、数据来源、结果必须具有可检验性,对评估信息事前公示,对评估结果事后公布,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品评和检验,建立开放和接受监督的评估系统。

三是要使评估结果能得到有效的运用,决不能让第三方评估报告“束之高阁”,要与问责机制、干部考核等直接挂钩、密切结合,最大限度地解决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等问题。对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专业的评估机构可给予精准导向,提出“对症下药”的解决方案,更加准确明确、清晰有度地落实部门责任。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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