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机构评定俩基层法院不及格

日期:2016-09-21 / 人气: / 来源:本站

    法制网见习记者周宵鹏

    全省188家法院平均得分80.43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93.55分的成绩位列全省三级法院第一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得分88.03,位列全省第22位;两个县级法院在外部评估中成绩不及格……

    2014年7月,《河北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暂行办法》正式出台。作为全面检验河北省三级法院司法公开程度和水平的量化标准,阳光司法指数的评估引入社会第三方科研评估机构,评估结果进行全省排名。

    2014年底,河北高院以内、外部评估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对全省法院的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工作,对全省188家法院的司法公开情况进行了量化打分。近日,河北高院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2014年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内部组和外部组评分各占50%。”河北高院相关负责人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外部评估由河北省社科院法学所承担,内部评估由省高院立案一庭、审监三庭等9个部门分别打分。评估组对河北省188家法院的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工作机制等六个方面的情况以百分制进行了量化打分。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的得分,以及全省大排名,清晰地展示了河北各法院2014年在司法公开方面的程度和水平。评估结果显示,各中院司法公开程度普遍较好,排名在全省前50的法院,司法公开各项指标得分高且较均衡。

    从评估情况看,2014年河北省法院司法公开程度总体来说基本达标。但是,在外部评估中,唐县法院、清苑法院成绩不及格,分别为56.29分和56.64分。

    99.5%的法院设置了独立立案信访窗口或接待室,并设有诉讼指南;110家法院电子卷宗制作率达到80%,,且能够进行电子档案查阅;179家法院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162家法院举办过公众开放日活动……评估结果和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度河北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中,立案公开程度高,司法公开平台运行良好,司法公开制度建设比较完善。

    同时,河北高院也从评估结果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各地司法公开发展水平严重不均衡,排名前20的法院中,邢台市占了14家,而个别市仅有一两家法院进入前100名;二是各法院门户网站普遍重视宣传,却轻视信息公开和服务功能;三是裁判文书平均上网率不高,2014年河北各级法院审结案件裁判文书上网率,外部评估测评结果仅为58.7%。

    此外,审判流程信息录入与实际不符,电子档案和电子卷宗衔接不畅,基层法院庭审公开在外部评估中得分总体不高,执行案件信息公开程度普遍不够等,也都是评估结果中凸显出来的问题。

    河北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2015年司法公开整改措施和工作计划,于3月底前上报。对2015年评估仍然不及格的法院,主要领导要作出说明,因消极懈怠贻误工作的要予以相应组织处理。

    “对司法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评估,就是要坚持正向推动与责任追究同时发力,实现从正反两个方向、多个角度推动司法公开落到实处。”河北高院相关负责人说。

    法制网石家庄1月16日电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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