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

日期:2016-09-16 / 人气: / 来源:本站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二〇一六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16〕54号)文件通知,昆明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1名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8名,专业技术岗位15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教育部门认可学历的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毕业生(含就业期限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昆明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规定

根据《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卫科教发〔2014〕16号),“2015年起,一类和二类地区范围内三级医疗机构(含民营)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年度我系统招聘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 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或公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详见《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所列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4-2016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四、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1日上午9:00 至6月25日下午17:00。

(二)网络报名的流程

1. 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打印《2016年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

2.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和学历等,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3.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现场审核

1. 现场审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 现场审核时间:2016年6月27日——2016年6月28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3. 现场审核地点: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资格审核地点(附件2)。

4. 现场审核材料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材料,例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6年毕业的学生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CET英语等级证(CET英语成绩通知单)、执业医师资格证(或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护士资格证(或网上打印的成绩单)和网上打印的《2016年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各一份。

5. 按照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财政局文件《转发云南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发改收费〔2011〕258号),笔试考试费50元/人。

6. 现场审核注意事项:外地考生网上报名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或传真件)。笔(面)试时审核原件,届时若不能提供相应证件原件或所提供证件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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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专业目录参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

五、 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招聘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学历要求的招聘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如有硕士研究生报考此类岗位,也需参加该岗位的笔试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2. 考试范围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笔试时间及地点:请于2016年6月30日——7月2日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笔试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4. 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排名,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昆明卫生人才网() 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面试

1. 确定面试人员

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如进入面试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 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和实际操作方式。

3. 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

4. 面试时间: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5. 面试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招聘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四)报考学历要求为专科、本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和体检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和体检的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因特殊原因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和体检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综合成绩公示:按岗位分类排名同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昆明卫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重新加试面试,最后综合成绩高分者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 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二)考察及体检由各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 聘用

(一)公示

经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昆明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招聘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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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 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 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 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九、 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 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 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871-63192326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0871-63966158、63123306

附件1: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资格审核地点

附件3: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简介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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