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P2P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债权转让模式被禁

日期:2016-09-02 / 人气: / 来源:本站

距2015年末公开征求意见八个月后,备受瞩目的P2P网贷管理暂行办法终于亮相了。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召开发布会称,与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据悉,办法出台前,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并定向征求了31个省市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国家有关部委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意见。


正式出台的办法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一脉相承,要求P2P平台应向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监管措施对于P2P的经营范围采用以负面清单为主的管理模式,明确了包括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十三项禁止性行为。


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的十二条禁止性行为相比,正式办法的禁止性行为变为十三条。其中,第四条由禁止向“非实名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修改为了禁止线下宣传。即“禁止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此外,还增加了一条:“禁止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


担保方面,办法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或者与保险公司开展相关合作。


监管部门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带机构2349家,借贷金额6212亿元,两项数据比2014年末分别增长49.1%和499.7%。


快速发展的同时,网贷行业中的问题机构也不断积累,风险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6月末,全国累计问题平台1778家,占全国机构总数的43.1%。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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