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迎来行业根本法
日期:2016-08-31 / 人气: / 来源:本站
本报讯 历经三届人大,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时间跨度达10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律师行业同为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专业服务行业,《资产评估法》的出台不仅弥补了资产评估行业的法律空白,也将为整个行业的规范与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龚繁荣表示,资产评估是通过资产的价值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工具,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所不可或缺的。通过立法尽快建立与现代市场体系相适应的资产评估法律制度,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同时,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之间的资产转让、并购、重组、股权交易较为频繁,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各种所有制资本的合法权益,我们也需要依法有序、客观公正的资产评估。
规范行业自身发展,也是《资产评估法》出台的重要背景。据悉,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有评估师13万多名、评估人员大约60多万名、评估机构1.4万多家,涉及到6个专业,归属5部门管理。《资产评估法》的出台将促使从业人员依法开展业务,政府部门依法加强监管,行业协会积极发挥作用,从而遏制目前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一些乱象。
在立法过程中,关于“资产评估行业多头管理的问题”是一个被反复研究、反复论证的问题。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划分了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估价,矿业权评估、保险公估和旧机动车评估等6种专业类别,分别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保监会5个部门管理。为了更好地发挥各专业类别评估的作用,发挥各部门分别管理的优势以及各专业评估协会自律管理的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最终决定通过立法将不同专业评估管理统一在一部法律框架之下。
对此,龚繁荣表示,这有利于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监管尺度,有利于各评估行业协会统一制定规则,,有利于各评估专业机构统一执业标准,也有利于统一落实评估当事人各方的法定责任,更有利于评估机构实现多种专业综合发展。
对于外国人以及外国机构在中国能否从事资产评估行业的问题,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赖永添表示,《资产评估法》规定了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可以参加评估师资格的全国统一考试,由此看,外籍人士不能通过考试成为中国评估师,但可以以从业人员的身份在中国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同时,《资产评估法》没有规定外国机构不能在中国开展资产评估业务,从我国实际情况看,评估机构的业务涉及各个领域,有一些业务对我国经济社会的信息安全将构成影响。无论是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还是根据我国现行国家安全法的规定,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都应当依照各自的职权,结合评估行业的发展实际,对外籍人士、外国机构在中国设立评估机构以及外资评估机构从事涉及国家经济安全领域的评估业务,进行必要的安全审查。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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