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管理办法规范第三方稳评工作

日期:2016-08-30 / 人气: / 来源:本站

  我省出台管理办法规范第三方稳评工作

  一家机构可同时在省内3个城市备案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9月16日,我省出台《辽宁省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全省实际,对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的资质审核、管理内容、评估程序、收费标准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办法》共计7章25条。在资质审核认定方面,《办法》要求,各市指定维稳办、群工部等专门部门对第三方稳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一家机构可同时在省内3个城市进行申报备案并接受其管理。同时,机构要具有相应的风险评估及法律咨询等行政许可的资质证书,并有5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式员工及10人以上相关专业领域的外聘专家团队。

  各市管理部门在通过资质审核的机构中,择优确定入选本市备案的机构名单并向社会推介,以年度为周期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未入选备案名单的机构则不能承担当年该市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办法》要求,第三方稳评机构必须遵循制定评估方案、充分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提出评估报告等评估程序。对有违反稳评工作程序、未按约定时间完成稳评被委托方投诉等情形的,管理部门将给予黄牌警告,构成违法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在收费方面,《办法》规定,各地可参考指导价位,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确定收费标准,,并报省维稳办备案,不得在标价外擅立项目乱收费。对涉及范围在某一地区、部门、单位内部,对象构成较为单一的,评估费用应控制在5万元左右;涉及范围较广,对象构成较为复杂的,评估费用5万至10万元;特别重大的事项,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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