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出台
日期:2016-08-27 / 人气: / 来源:本站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小妹) 为了引导和支持宁德市众创空间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打造宁德经济发展新引擎,日前,市政府印发了《宁德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众创空间的建设与管理。
众创空间是指在宁德市范围内由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机构运营,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和创业团队创新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创业场所和综合服务的平台。包括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星创天地等工业、农业、服务业以及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
根据新出台的《办法》,宁德市在市级众创空间认定条件上,要求是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且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具有可自主支配的创业孵化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26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3年以上;创业工位不少于20个,能为入驻创业企业、创业团队提供必需的办公设备和高带宽互联网接入服务及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具有专职的管理团队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运营管理机构配有不少于3名具有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的管理运营人员,众创空间管理运作规范,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团队)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入驻众创空间的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的数量不少于5个,入驻的创业企业和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要有明确的创业目标和计划,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已正式开展创业活动。具有创业服务功能,拥有不少于5人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能够为在孵企业、团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政策、法律、知识产权、投融资、人力资源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服务。同时,众创空间还需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运营程序正规有序,指导服务及时有效,制度机制科学规范,,能经常组织创业者开展创业沙龙、项目路演、讲座培训等创新创业活动。
根据《办法》,市级众创空间每年集中认定一次。经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和省级认定的众创空间,在享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十条措施》等省、市政策的同时,分别给予资金奖励,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奖励3万元,省级认定的众创空间奖励5万元,省级、市级奖励不重复;对入孵创业企业、创业团队在科技项目、孵化用房补助、创新券申报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此外,宁德市将对众创空间实行动态管理和考核,对当年考核不合格的众创空间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暂停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取消市级众创空间资格,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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