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法院“四个强化”规范评估拍卖工作

日期:2016-08-20 / 人气: / 来源:本站

  鲁网法制9月4日讯(通讯员 龚春)平度法院根据评估拍卖工作特点,认真总结分析在以往评估拍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容易引起当事人上访、闹访等因素特点,提出“四个强化”来规范评估拍卖工作。

  一是强化对评估拍卖机构的资质审查。对超过法院委托期限未完成评估、拍卖事项的评估、拍卖机构,在完成受托事项之前不予参加评估拍卖的摇号活动。

  二是强化对评估拍卖工作的重点环节管理。将评估过程及结果向当事人公开,并给予当事人10天的异议期限,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拍卖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规定指导和规范拍卖活动,杜绝恶意竞拍、串通作弊等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出现。

  三是强化对评估拍卖工作的外部监督。对需要委托评估拍卖的案件,均由中院统一摇号确定专业机构,并邀请纪检监察室和检察机关派人拍卖现场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监督电话,一旦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法院工作人员在评估拍卖活动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立即由院纪检部门开展调查,对违法违纪干警绝不姑息迁就。

  四是强化对评估拍卖案件的卷宗管理。对委托评估拍卖案件的相关材料均立卷归档,并按照不同类别登记台帐进行统一管理。

文章录入:QL    责任编辑:王莉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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