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济南工程造价

日期:2016-06-21 / 人气: / 来源:本站

  □完善控制权变更认定标准

  □取消重组上市配套融资

  □延长新进股东持股锁定期

  □加大对中介机构问责力度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枫林

  针对A股市场借壳上市行为的监管要求将全面趋严。证监会昨日就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从认定标准、监管配套、中介机构责任等三方面对重组上市行为(下称“借壳上市”)提出了十分严格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曾于2014年11月对《办法》进行过一次修订,短期内再次修订该办法,意在规范借壳上市行为,给非理性的借壳、炒壳降温,促进估值体系理性修复、引导更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昨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办法》此次修订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此次修订主要涉及《办法》中的五个条款,着重体现了三方面的内容。具体而言:

  一是完善了重组上市认定标准。参照包括香港市场在内的国际上成熟市场经验,细化了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认定标准,完善了关于购买资产规模的判断指标,明确了首次累计原则的期限。

  其中,关于控制权变更的认定标准,从原先遵照持股比例认定,完善为从股本比例、表决权、管理层控制等三个维度来认定;对于购买资产规模的判断指标,则由原先的购买资产总额指标扩充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净额、新增发新股等五个指标。

  二是完善了配套监管措施,抑制投机“炒壳”。包括取消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提高对重组方的实力要求;遏制短期投机和概念炒作,要求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与新进入控股股东的股份承诺锁定36个月,其他新进入股东的锁定期从目前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违规或一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卖壳”。

  三是按照全面监管的原则,强化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在重组上市过程中的责任,按“勤勉尽责”的法定要求加大问责力度。

  邓舸介绍,《办法》修订稿的征求意见期为1个月,正式实施时,针对正在进行当中借壳上市将采取“新老划断”的做法,作出过渡期安排。以《办法》修订后正式实施为限,方案在实施前已经通过股东大会表决的,仍按照原《办法》执行,到期尚未通过股东大会的,按照新《办法》执行。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办法》修订的大背景包括去年A股市场经历异常波动、一些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公司试图规避重组上市认定标准、部分红筹企业谋求境外退市回归A股引发壳炒作升温等。

  这位负责人表示,此次《办法》修订后,A股市场借壳和卖壳的成本相应提高,有利于遏制二级市场对壳资源的炒买炒卖,同时也能促进股票市场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他还特别强调,证监会将继续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高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办法》修订后对意图绕过借壳条件的借壳上市行为加大了监管力度,意在规范借壳行为、遏制炒作,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继续借壳上市。

  邓舸也表示,《办法》完善后,炒卖“伪壳”、“垃圾壳”的牟利空间将大幅压缩,有利于上市公司通过正常的并购重组提高质量、推动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同时,《办法》修订后强化了退市制度的刚性,有利于缓解“退市难”、清理“僵尸企业”,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

  据其透露,在严格借壳上市准入门槛的同时,证监会还将结合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的特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重组信息披露不实、忽悠式重组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修订后对主板、中小板的借壳上市行为均适用,创业板禁止借壳上市的原有规定仍然不变。

  【相关阅读】

  若正式认定欣泰电气 欺诈发行将启动退市

  目前证监会已经初步认定欣泰电气存在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一旦正式认定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或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证监会将依法对欣泰电气或中介机构作出处罚,随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依法履行退市工作职责,启动欣泰电气后续退市程序。

  操纵市场再遭严惩 4宗案件获行政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通报了近期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这4宗案件中,包括3宗操纵市场案和1宗内幕交易案。

  坚决把“带病申报”企业挡在IPO大门外 1月至5月终止审查17家首发企业

#p#分页标题#e#

  证监会昨日公布了2016年1月至5月发行人主动撤回首发申请、证监会终止审查的17家首发企业名单,以及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这是证监会首次专门集中公布终止审查首发企业相关情况。

  姜洋:行政处罚“量”“质”提升 有效威慑违法犯罪行为

  证监会副主席姜洋指出,今年1月至5月,证监会系统已作出行政处罚100件,为去年同期2.25倍,罚没款金额23.73亿元,为去年同期67.5倍。行政处罚工作无论在“量”和“质”的方面都有显著提升,有效震慑了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极大树立了证监会监管执法权威。

  深港通试点 年内择机推出

  按照证监会的工作规划,正在筹备中的深港通试点将在年内落地。

  券商风控指标管理办法正式颁布

  证监会于近日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制订规则防范成为“帮忙资金”

  近日,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深交所从严监管创业板“框架协议”披露行为

  深交所将全面规范该类信息披露行为,强化履约风险披露;披露协议对当年业绩和经营的影响;对以往框架协议的执行效果回头看;持续披露本次协议进展。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现在致电 0531-88888511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