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人民法院

日期:2016-07-28 / 人气: / 来源:本站

2014年来,灌云法院共受理涉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686人,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出具调查评估报告86份,其中存在司法行政机关相互推诿、评估失实等问题的调查评估报告26份,占30.23%。经分析发现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情况:

一是被调查对象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受委托调查司法行政机关易出现相互推诿情况。此种情形案件为810人,,占11.63%。因社会经济发展,人口流动性强,涉罪未成年人常常父母外出生活居住,使委托调查实施难度加大,两地司法行政机关易出现相互推诿,怠于实施调查,无法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审前调查程序与刑事案件审限规定不协调。此种情形案件为45人,占5.81%。因刑事案件审限较短,简易程序中除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徒刑外,审限仅20日。实践中,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刑比例又较大、司法行政机关人力不足、被告人需异地调查等等,造成审前调查常常无法在规定审限内完成。对此,一般采取转换审理程序简转普,甚至采取先定后查,即调查报告在判决作出后才完成。这不仅严重影响案件审理效率,而且使审前调查流于形式。

三是司法行政机构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与客观事实不符。此种情形案件为911人,占12.79%。受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往往以被调查对象态度不好、不在当地居住或者无法联系等原因随意出具不同意判处非监禁刑的调查评估意见。法院只能去当地调查情况,经过综合考量最终判处缓刑,但负责判后执行的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异地司法行政机关往往以不同意判处非监禁刑为由拒绝接收,容易导致脱管现象。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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