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四部门联合出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
日期:2016-07-16 / 人气: / 来源:本站
为推进全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规范和激活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和流转市场,维护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森林云南的决定》精神,由云南省财政厅、省林业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和云南银监局共同起草的《云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日前已下发执行。
《办法》共五章27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森林资源资产的内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定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的原则、监督和管理部门以及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所执行的技术规范和方法。第二章为评估范围,对国有森林资源资产、集体统一经营的森林资源和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行为进行了规范。第三章为评估机构和人员,对从事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和出具的评估报告所具备的条件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认定的条件和程序和组织成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时机、职责以及构成。按照非国有森林资源抵押贷款项目和抵押贷款相关规定,根据林地面积的大小对出具评估咨询报告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资质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结果的有效期,同时对评估机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以及资产占有单位或个人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第四章为核准,主要对国有或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涉及公益林的核准权限进行了规定。对需核准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占有单位在评估之前,应向核准的林业主管部门报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程序以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第五章为监督管理,明确了省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的方法,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执业的处罚行为进行了明确。
《办法》的出台,将有效解决我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不规范以及林权抵押贷款面临的抵押林权评估难、抵押物管理难、抵押物变现难,林权管理机构不健全、抵押登记不规范、协作机制不完善等困难和问题,将有效推进我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迅速发展,推动我省林业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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