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首次通报法院阳光司法指数专利权评估

日期:2016-07-15 / 人气: / 来源:本站

  法制网见习记者周宵鹏

  全省188家法院平均得分80.43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93.55分的成绩位列全省三级法院第一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得分88.03,位列全省第22位;两个县级法院在外部评估中成绩不及格……近日,河北省高院对全省法院司法公开量化评估分数予以通报

  为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河北高院于2014年7月出台《河北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暂行办法》。作为全面检验河北省三级法院司法公开程度和水平的量化标准,阳光司法指数的评估引入独立的社会第三方科研评估机构,统一标准,同等排名。

  “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这是个有效载体。”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作出批示,希望加大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推进力度,建成阳光司法机制,最大程度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和支持。

  2014年底,,河北高院以内、外部评估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对全省法院的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工作,对全省188家法院的司法公开情况进行了量化打分。

  据河北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内部组和外部组评分各占50%。外部评估由河北省社科院法学所承担,内部评估由河北省高院立案一庭、审监三庭等9个部门分别打分。评估组对河北省188家法院的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工作机制等六个方面的情况以百分制进行了量化打分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的得分,以及全省大排名,清晰地展示了河北各级法院2014年在司法公开方面的程度和水平。从评估情况看,2014年河北省法院司法公开程度总体来说基本达标。但是,在外部评估中,唐县法院、清苑县法院成绩不及格,分别为56.29分和56.64分。

  “各级法院立案公开程度高,司法公开平台运行良好,司法公开制度建设比较完善。”评估数据显示,2014年度,河北99.5%的法院设置了独立立案信访窗口或接待室,并设有诉讼指南;110家法院电子卷宗制作率达到80%,且能够进行电子档案查阅;179家法院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162家法院举办过公众开放日活动。

  同时,评估结果也凸显出一些问题,河北法院存在各地发展不均衡、门户网站建设有短板、裁判文书平均上网率不高、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待完善等问题。

  “对司法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评估,就是要坚持正向推动与责任追究同时发力,实现从正反两个方向、多个角度推动司法公开落到实处。”河北高院相关负责人说。

  河北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2015年司法公开整改措施和工作计划,于3月底前上报。对2015年评估仍然不及格的法院,主要领导要作出说明,因消极懈怠贻误工作的要予以相应组织处理。

  “我们要认真落实好省委领导的批示精神,不断健全阳光司法机制。”河北高院院长卫彦明表示,下一步河北高院将继续强化全省法院司法公开责任意识,加大推进力度,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适当调整评估方式,促进司法公正。

  (原标题:河北首次通报法院阳光司法指数)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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