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巡视整改通报:停止超上限缴纳住房公积金

日期:2016-06-30 / 人气: / 来源:本站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天发布《中共中国人寿保险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根据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司党委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关于落实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方案》。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按照整改方案计划要求,需要完成的141项具体措施已全部完成,其余74项后续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

在着力解决超上限缴纳住房公积金问题方面,中国人寿保险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集团本级及相关直属单位立行立改,停止超上限缴纳住房公积金。

以下为通报全文: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进行了巡视。2月1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集团公司党委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对于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极端重要性,一致认为集团公司党委必须站在讲政治、守纪律的高度看待巡视整改工作,以积极的态度、坚强的决心和扎实的作风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会议要求中国人寿系统各级党组织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坚定不移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中央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以“刮骨疗伤”的决心和勇气,坚决把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集团公司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杨明生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纪委书记张响贤为主任的巡视整改办公室,对巡视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整体推进。2月3日,集团公司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确定了覆盖全部整改内容9个整改条线,明确了各条线负责领导和牵头部门。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4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143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含集团、总公司两个层面,9条工作线的推进会议),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整改工作。党委成员分别负责各条线的整改落实,各条线牵头部门具体协调推进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并及时向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部署,分别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由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横向配合的工作局面,确保整改工作如期保质完成。建立问责及责任追究机制,对整改工作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及整改不力的坚决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部门责任。

(三)举一反三,制订详细的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方案。根据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集团公司党委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关于落实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方案》。在中央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1个重点问题基础上,分解出了36个具体问题,同时,集团公司党委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又梳理了7个问题,形成43个整改的具体问题,分解了83项整改任务,细化了215条具体措施,并落实到每位党委成员和具体部门,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各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不回避矛盾、不推诿工作,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第一要务,切实承担起整改责任,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列出整改事项的时间表,推动了整改工作扎实高效开展。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按照整改方案计划要求,需要完成的141项具体措施已全部完成,其余74项后续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

(四)立行立改,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扎实的效果。集团公司党委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突出重点、统筹把握,逐项办理、整体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的效果。巡视期间,针对中央巡视组移送的问题线索,集团公司党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组织精干力量,派出23个核查组对相关问题及时进行彻查,给予违规违纪人员党纪、政纪和其他组织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形成震慑。巡视结束后,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限期加以解决;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制定计划抓紧解决到位,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得到解决,移交的线索得到处置,提出的意见得到落实。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约束,推动建立和修订了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自2015年11月起,集团公司共修订10项制度文件,新建制度1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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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统筹兼顾,在巡视整改工作中推进公司改革发展。集团公司党委以专项巡视反馈和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一手抓巡视整改,一手抓改革发展,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把巡视整改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相结合,积极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2016年2月24日,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将监察部调整设立为监察局,将审计部调整设立为审计局,提高两个部门的规格,加强工作力量,更好地发挥监察、审计的作用,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以巡视检查和巡视整改为契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执行力建设,系统上下的工作作风有了较大的改观;各级党委加大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的力度,使一些长期困扰基层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极大调动了广大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了公司的改革发展。

二、围绕巡视反馈的主要问题全力抓好整改工作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党的建设缺失,两个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是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第一,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巡视整改中,集团公司党委班子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中央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强化“企业抓改革谋发展是本职,抓党建强党建是保证,也是责任”的思想认识。2016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借助中组部党建工作专题调研,进一步认真深入研究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并有针对性制定了整改措施,下一步将结合开展年度党建工作,以强化组织功能、严格组织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为抓手,不断加强党的领导。拟于2016年7月底,召开系统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发现解决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国人寿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细化管党治党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制度机制,进一步扎紧管党治党制度笼子。第二,破除“太平官”思想。2016年3月22日,集团公司党委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担当意识和开拓精神不强,存在当‘太平官’思想”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共查摆出危机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改革创新不力等3个方面和7种问题表现,深刻剖析了问题的根源,制定了整改措施,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认清了不作为、慢作为和当“太平官”的严重危害,明确了担当干事、开拓创新的努力方向。第三,解决“行政化、机关化、官僚化严重,机构臃肿”的问题。调整优化集团和各直属单位总部机构编制方案,严格控制总部机构和人员,突出重点和关键职能,进一步提升总部组织效能。分别在寿险公司探索优化分支机构分级管理模式,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实现省、市、县三级机构的混合排序和升降级;在财险公司控制部门设置,规范操作岗位人均劳动效率控制标准;在养老险公司设定省级中心转设公司的标准,地市不设机构。第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拟于2016年4、5月份,就“党建工作处于无组织、无纪律、无管理、无监督、无活动的‘五无’状态”问题,组织专题调研,摸准核实情况。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央有关精神要求,有针对性地规范党建机构设置,理顺组织管理体系,选优配强党建队伍。拟于2016年5月底前,制定下发中国人寿基层党委和党支部党建工作手册,着重从组织设置、制度落实、活动开展等方面作出具体规范。拟从2016年起,用2年时间,通过组织调整和发展党员等手段,解决系统联合党支部多和县区级公司“一把手”不是党员的问题,妥善解决好基层党建“责任主体缺位,党建工作难以开展,党的领导无法实现”的问题。二是着力解决管党治党不严,干部管理不严问题。一方面,坚持强化党的领导。调整充实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规范了工作机制。结合举办“珠峰计划”培训班和集团公司党校教育,围绕“如何当好企业党委(支部)书记”,抓好各级党组织书记培训,提高“第一责任人”抓党建、强党建的能力。发挥专项巡视的政治性和权威性,从今年起,把党建工作纳入内部巡视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检查问责。拟于2016年10月份,研究出台《党委书记抓党建考评实施细则》,规范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加强刚性约束。另一方面,坚持从严治宽、治松、治软。深入推进直属单位激励约束机制改革,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直属单位领导人员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改革的意见》、《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和《直属单位领导人员、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推动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出台和修订《中国人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总部员工绩效管理办法》、《关于受处分员工的绩效考核等级与绩效薪酬兑现的处理意见的批复》。完善干部监督长效机制,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单设干部监督处,在寿险公司、财险公司、养老险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设立干部监督处,在其它直属单位明确干部监督职能处室和专门岗位;深化巡视监督,增强巡视的震慑遏制作用,充分发挥专项巡视作用,选择一把手任职时间较长、信访举报线索较多、群众反映意见大且较集中、违规违纪线索和司法案件较多的单位作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加大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正确把握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加大对“两个责任”的问责力度,做到有责必问、有问必严。三是着力解决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难落实,内部审计不到位的问题。一方面,全面加强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在机构设置上,将集团公司监察部升格为监察局(纪委、党委巡视办公室),各子公司总部将监察机构与审计机构单独分设,在地市以上机构设置纪检监察机构或专职人员。凡设立党委的单位均已设立纪委,各支部正在全面完善纪检委员的配备。在干部配备上,修订了《加强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考核标准和培养、退出机制,强化上级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作用,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调整,通过内部岗位设计及薪酬绩效的调整,逐步改善纪检监察干部年龄结构,提高纪检队伍整体素质,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照顾性安排多”的问题。在职能定位上,严格“三转”要求,严格子公司以下纪委书记的兼管范围。在评价监督上,加强对纪委书记履行监督执纪工作职责的考核评价,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坚持“一案双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对履行监督职责不力、不敢担当的纪委书记严肃问责。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在抓审计体制改革上,坚持内外结合,开展专项调研,摸清内部底数情况,学习外部成功经验,认真研究制定审计体制改革方案。在抓审计队伍建设上,选优配强审计干部队伍,并加大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的力度。在抓审计质量管理上,修改完善年度审计工作考核方案和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审计监控系统、作业系统和管理系统,加大对执行八项规定、大项开支等方面的风险审计,建立审计结果运用与问责机制,及时将审计发现的重要线索移交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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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政治纪律意识淡薄,存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现象”的问题。一是着力解决超上限缴纳住房公积金问题。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集团本级及相关直属单位立行立改,停止超上限缴纳住房公积金。二是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展不力的问题。第一,明确发展指标。2016年实现增长30%-50%,达到小微企业贷款额度40-45亿元,新增开办分公司5-7家。“十三五”期间实现贷款额度超过100亿元,每年新增开办机构3-5家,“十三五”末全部分公司开办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第二,组建信保部门。通过猎头公司、社会招聘等方式,引进行业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打造专业化队伍,提升信保专业业务拓展和经营能力。第三,完善制度机制。出台《信用保证保险追偿管理办法(试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指引》、《房屋抵押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业务指引》、《汽车经销商汽车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指引》等配套制度,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和风控审核流程,对接央行征信系统,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建立再保风险分散机制,降低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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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存在顶风违纪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着力解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力的问题。第一,严肃整治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国(境)交通住宿超标准问题。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和修订了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外事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的通知》,并结合开展“四风”问题回头看,再次对公务接待和出国(境)费用进行了梳理和复查。目前,中央巡视组反馈相关问题的责任人已得到了严肃处理。第二,严肃整治办公室超标问题。2016年2月开展了办公室专项彻查,采取实地查、现场量、新旧比等方式,不留死角、不漏一间,对系统各级领导人员办公室进行了重新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每一间办公室都与责任人签订了责任书、拍摄留存了图片资料,并配套完善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细则》等10项相关制度。截止到2016年3月15日,全系统共对2589间超标办公用房进行了改造,所有超标办公室都已整改验收完毕。第三,严肃整治公车私用问题。主要是通过自查自纠和集中抽查相结合,对公车私用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并责令违规单位立即整改;修订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驾驶人员管理办法》,统一规范了公车管理标准和制度。第四,严肃整治在风景名胜地区召开内部会议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出台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同时严格控制和审批各类会议,从源头上堵住卡死。二是着力解决滥发福利补贴问题。严格执行人社部文件,责令财险公司、养老险公司、电商公司、国寿投资公司等直属单位停止为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三是着力解决奢靡之风的问题。第一,严肃整治用公款超标准宴请、报销高额烟酒茶叶费、购买消费卡(券)和公款支付个人费用等问题。制定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全系统的接待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集团和各直属单位全面加强对系统内各级公司内部餐厅、食堂的监督检查,杜绝在公务接待中使用高档酒水。第二,严肃整治内部餐厅豪华装修问题。2015年7月,责成养老险公司对豪华餐厅进行整改,已改为客户接待室和战略合作中心,在整改的基础上,责成养老险公司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2016年1月,各直属单位对各级公司内部餐厅进行了全面摸底自查,未再发现类似问题。第三,严肃整治高峰会奢侈浪费问题。由于该问题属于保险营销中多年形成的现象,集团公司责成可能存在该现象的寿险、财险公司认真开展销售人员高峰会整改工作。寿险公司已下发了《关于加强销售人员高峰会规范管理的通知》,对省、市级分公司高峰会的组织程序、接待规格等进一步进行规范;并专门成立高峰会整改工作小组,对2014至2015年总公司部门和所属28家分公司举办过的各类高峰会进行了逐一排查,没有再发现违规违纪的现象。财险公司也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党委办公室条线整改工作的通知》,强调各分公司拟举办的销售表彰活动方案要经总公司审批;财险公司经自查也未再发现违规问题。

4.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干部带病辞职、离职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着力解决用人不正之风问题。第一,按照《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对集团现行职级体系进行系统梳理,研究制定《集团职务职级体系优化实施方案》,加大去行政化改革力度,突出岗位价值,淡化行政级别,规范领导人员职级体系管理。第二,就“干部任用领导个人说了算,因人设岗、因人设事,对‘裸官’任职把关不严,存在‘带病提拔’问题”。加强对中央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司选拔任用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严格执行中组部有关规定,对存在“裸官”问题的3名领导干部作出免去现任职务的处理,进一步加强“裸官”报告制度和任职管理。对直属单位总部“带病提拔”的2名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专项倒查,针对薄弱环节加强了监督管理。第三,就“违规提拔”问题。对5起违规提拔事件进行了倒查。对存在违反回避制度规定、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超职数聘任等问题的5人给予免职、责令辞职或撤销职务处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2人给予撤职、免职处理、5人次进行诫勉谈话、2人给予警告处分、2人作了通报批评。针对干部选任机制问题,编制干部管理制度汇编和工作手册,强化干部制度执行。二是着力解决干部带病辞职、离职问题。组织各单位对2013年以来的省公司正职、总部部门正职及以上人员离职和辞职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对已离职的某省级分公司原总经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加强领导人员离任审计,强化离职原因分析,及时评估廉政和道德风险,建立离职风险报告和处理机制。规范各级领导干部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对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执行绩效工资延期发放。三是着力解决违反回避规定,“近亲繁殖”现象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国人寿领导人员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和《关于在干部管理中进一步加强亲属回避的通知》要求,对集团公司党委管理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在系统内任职情况逐一梳理核查,组织各直属单位进行自查,根据核查情况分类研究处理意见,对违反任职回避制度的问题予以纠正。对寿险江西、重庆、河南等亲属关系问题严重的公司进行专项整改。针对招聘、调配等关键环节,研究细化从严管理规定,强化亲属回避声明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人员的亲属回避管理,严格控制干部亲属、子女在系统内就业。

(二)关于“重大投资项目监管缺失,违规决策多发,招标采购存在重大隐患”方面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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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一些投资主体脱离集团管控”的问题。一是着力解决海外公司投资事项不报批的问题。海外公司修订完善了《投资权限管理办法》、《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等4个制度文件,加强了海外公司投资决策管理,明确了需要报请集团公司审批决定的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重大的投资事项必须报集团公司和董事会审批。建立了信息报告机制,定期向集团公司报送投资情况和风险管理报告。二是着力解决“资产管理公司下属财富公司受托管理第三方资产,主要投向私募基金领域,游离于集团管控体系之外”问题。首先,健全管理制度。资产公司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子公司管理的通知》,强化党委对财富公司等子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财富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危机处理制度》等文件,将加强管控要求、应急报告机制嵌入制度体系。其次,落实管控机制。财富公司及时向集团公司、资产公司上报投资管理业务情况报告。资产公司对财富公司开展了专项内控审计,指导和监督财富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已形成审计报告。财富公司开展了内控制度自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

2.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投资决策不规范,国有资产损失严重”的问题。一是着力解决“集团4个重大信托投资项目未执行规定审批流程”问题。将信托计划的投资决策纳入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范围,严格执行投资项目集体决策的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对集团公司本级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等金融产品的投资决策流程进行梳理,按照监管要求将其纳入本部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范围。二是着力解决“资产管理公司支付高额费用投资基金产品”问题。资产公司制订了《核心基金池管理办法》和《员工投资工作手册》两项制度。不断完善核心基金的投资组合,通过长期稳健投资,提高组合集中度,降低交易频率,减少交易费用。加强基金投资部党支部建设,严肃基金投资纪律,坚持定期召开部务会,加强基金品种和基金投资策略研究,增强投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股票投资能力建设,减少对基金公司产品的依赖。加大外部引进投资经理力度,招聘了2名投资经理和3名研究员,从内部选拔了6名投资经理(助理),为投资经理人选做好储备。三是着力解决海外公司投资亏损的问题。在完善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决策程序、细化授权分类的基础上,海外公司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投资项目清收工作小组,聘请项目法律顾问跟进处理相关投资款项追偿事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已投项目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及时跟踪了解重大投资项目,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大专项审计检查力度,在2016年审计计划中,重点开展投资管理类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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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投资业务缺乏监管,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多发”的问题。首先,资产公司从公司、分管领导、部门、员工四个层面,开展了风险合规教育和“遵规执纪守法”集中教育;围绕防范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举办了员工行为和投资纪律制度专题宣讲,开展了员工行为和投资纪律专项合规测试。其次,资产公司各党支部以组织生活会扩大会议形式召开部门全体会议,党员开展党性分析,员工谈遵规守纪、依法合规认识。第三,整合风险控制体系,发挥督察长和纪检委员作用,加强对投资一线的实时监控,加强投资交易监测和日常合规监控,严格排查各类异常交易行为并及时预警。对所有员工个人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加强对交易时间手机集中保管、固定电话录音的检查。

4.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工程项目招投标沦为形式,违规违法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随意更改预算、变更设计、更换材料等问题普遍”的问题。首先,完善制度和规划。集团公司已着手修订新建或购置营业办公用房管理指引,计划于2016年完成修订。其次,加强对项目的专业指导。寿险公司建立了问题记录反馈管理机制,财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做好房产购置工作的通知》,对项目选择、报批及购置流程提出详细要求。第三,加强重点项目管理。针对基建集中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上海数据中心已经进行专项整改,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寿险公司针对北京研发中心多次延期和超预算问题,一方面要求加强项目管理,有效控制设计变更,确保总投资不再突破预算;另一方面加大授权力度,对300万元以下的洽商变更及10%以下的量差,授权给基建办,避免再次出现延期。二是着力解决“集中采购暗箱操作,规避流程、更改方式,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各单位对所辖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规避流程、更改方式、利益输送等问题进行了自查,同时加强制度宣导,对采购相关参与人员加强培训教育,提高法制意识,规范了操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制定和完善现行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相关制度15项,细化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的基本流程和规则。各采购主体创新采购管理手段,寿险公司要求加强对集中采购的全程监控,各省级分公司将集中采购工作纳入公司岗位绩效考核体系,财险公司健全重大项目定期报告制度,养老险公司建立了集中采购委员会。

(三)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潜规则盛行,基层违纪违法问题频发”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财务管理混乱,违纪问题严重”的问题。一是着力解决基层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对寿险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共60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处分,责成财险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对问题进行了深入整改。加大财经纪律与合规培训力度,财险公司举办全系统财务合规专题培训班,邀请审计监察等相关专家授课。加强账户、发票和专项资金管理,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寿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的通知》,对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报销和费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着力解决虚列开支的问题。首先,加强过程管控。寿险公司对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报销和费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财险公司明确了各级机构负责人对虚列费用问题的整改责任,将整改结果与2016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同时强化中介业务管控,制定《中国人寿财险深化保险中介改革工作方案》等9项制度,组织对合作中介机构进行逐一清查,规范资质管理。其次,加强监督检查。前期集团公司已组织全系统各级机构,重点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小金库”及账外资金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下一步在开展内部审计检查中,将继续密切关注“小金库”、账外账问题,对存在问题线索的一查到底。

2.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基层违纪违法案件多发的问题。一是着力解决县区支公司违法案件多发的问题。首先,将非法集资风险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2015年12月召开加强风险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视频会议,缪建民总裁亲自部署,要求各单位对非法集资问题严格检查、严肃整改、严厉问责。其次,集团公司全面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制定了排查方案,设立举报热线和信箱,同时收集近5年寿险公司非法集资案件的基本情况,梳理案件特点,查找薄弱环节,2016年6月底前形成风险排查和案件分析报告。寿险公司下发了《2016年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6年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加强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工作。第三,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防控工作。集团公司专门组织风控合规专题培训班;督导和组织各单位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各单位针对重点领域,查找内控制度、流程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并强化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指导所属单位研究建立非法集资风险的监测指标,完善监测模型和搭建重点风险监测系统,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监测和预警;将针对发现的内控薄弱环节和漏洞进行分析,形成进一步深化系统内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二是着力解决营销员队伍缺乏监管的问题。首先,在行业内率先建立了覆盖总、省、地市、县四级架构的销售督察相关职能工作体系,销售风险防范能力持续提升,贯穿销售风险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管控链条逐步完善,在防控销售领域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次,完善《个险营销员信用品质管理办法》,改造信用品质管理系统,优化指标,规范信用品质分级管理;制定《规范填写个险投保资料的规定》、《个险渠道产品说明会管理办法(试行)》、《个险营销员销售服务手册》、《营销职场日常参会管理办法》、《个险营销员销售资格管理办法》等,加强销售活动和销售资格管理;修订《营销员风险预警工作管理办法》,完善风险预警系统;制定《销售人员违规行为查处工作管理办法》、《销售人员违规处理规定》,按保监会规定上报销售人员司法案件,建立台账,适时开展案件调查和责任追究。第三,总结推广营销员党组织组建的独立支部和混合支部模式,通过开展组织活动、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提高归属感。第四,下发《关于加强公司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收付费管理的补充通知》,严控收付费风险,通过平台构建、培训宣导、专项检查,推进非现金收付费;制定《单证管理办法》,规范营销员单证管理;下发《客户回访管理办法》、《新单微信回访流程及实务要点》,完善回访流程和操作标准,开展犹豫期内电话回访、新单“微回访”,确保业务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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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基层违规经营的问题。首先,强化各级管理人员思想教育,加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强化政治规矩,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端正经营思想,严肃经营纪律,促进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其次,寿险公司对一些虚假承保进行通报批评,对某省分公司违规经营情况向全系统通报,省、市分公司有关责任人依照制度严肃追究责任,对于违反公司理赔管理规定虚假理赔的严肃追责。为防止问题重复发生,在全系统范围开展了以“问题导向”为目标的自查和检查活动,深入查找违规行为,消除潜在隐患。第三,加强内部管控。寿险公司下发了《关于严禁通过保单借款循环投保的通知》,杜绝虚假承保,加强业务真实性管理,严格财务费用政策,对违规退保的相应扣减分公司费用预算;通过实施岗位落地项目,组织各级公司、各部门明确各岗位的内控职责。财险公司加强制度建设、系统控制,加大流程管控力度,规范操作,开展核查与自查,强化问责。

(四)关于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集团公司党委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中央第十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认真组织核查,对存在违纪问题的领导人员严肃问责。

1.关于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在专项巡视过程中,中央巡视组先后分三批交办26件问题线索,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党委书记杨明生同志亲自批示,集团公司纪委立即牵头部署,抽调系统内精干力量100余人次,先后派出23个核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彻查。经查,有19件问题线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其中10件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组织纪律、严重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问题,共给予党纪处分15人次,政纪处分10人次。同时,给予13人免职、调离岗位、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等组织处理,其中受到处分处理的省级公司主要负责人14人。召开“从严治党、严肃执纪教育警示大会”,对上述典型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集中通报,在全系统形成了较大震慑,系统上下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得到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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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中央巡视组移交阅处信访件的处理情况。中央巡视组移交阅处信访件256件,经统计,其中检举控告类204件,反映业务纠纷、劳动纠纷等业务范围外信访件52件。对巡视组移交信访件,集团公司党委、纪委高度重视,业务范围外的52件信访逐件要求当事单位出具说明,确系我公司责任的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204件检举控告类信访件,集团公司纪委已组织3批次核查组,对其中56件(涉及23人)进行了核查,已查明违规违纪问题9起,给予党纪处分8人次,政纪处分4人次,并给予8人调离岗位、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等组织处理。对剩余的150件问题线索,集团纪委已制定了处置方案,其中集团公司纪委负责53件,寿险公司纪委负责72件,财险公司纪委负责25件。集团纪委对各单位的处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严格把关,此批问题线索原则上均由总公司处置;二是严格标准,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开展处置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三是严格执纪,对核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坚决避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四是严格期限,要求在2016年9月前全部处置完毕。

三、举一反三,推动全面深入整改

通过认真组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的整改工作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未得到彻底根治,离中央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公司将以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为基础,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深入查找存在的各种深层次问题,以更高的思想觉悟、更严的标准要求和更实的工作举措持续深入推进整改。

(一)进一步强化看齐意识。一是始终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上向中央看齐,进一步坚定信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保持思想定力,守住道德底线,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始终在把方向抓大事上向中央看齐,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按照“四个全面”发展战略和“十三五”发展规划等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全局,确保中国人寿系统党的建设和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三是始终在深化作风建设上向中央看齐,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巩固和深化“四风”专项整治成果,特别是要加大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从实整改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

(二)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传导下去、压紧压实。一是突出抓根本,就是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立根固本上,结合开展“两学一做”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法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党的意识、纪律和规矩意识,做合格的共产党员。二是坚持抓基层,选准配强基层党组织干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规范基层组织活动、强化基层党组织作用,确保基层开展党建工作有组织机制、有制度遵循、有活动载体、有工作抓手、有落实成效,不断把一线战斗堡垒搞坚强。三是善于抓创新,针对当前社会思想意识、价值观更加多元,特别是互联网普及和微信、微博、手机等新媒体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人产生的影响,加大理论武装力度,主动占领网络阵地,运用好科技手段,提高系统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

(三)进一步持续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完善整改措施、严格制度标准,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做虚功,把每一个整改问题的标准要求严到位,把每一条移交线索的来龙去脉盯到位,把每一项要抓要做的具体工作落到位。二是坚持统筹结合。坚持一手抓问题整改、一手抓日常工作,把抓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抓好“三严三实”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抓好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推动问题整改与抓日常工作“两不误、双促进”。三是加强检查督导。严格按照整改清单,突出整改重点,扭住责任单位,卡死整改时间,严把整改质量,坚持边整边总结把握规律、边整边建立完善制度、边整边巩固深化成果,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好、抓严抓实,以整改的实际成效让党中央放心、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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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6009818;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2327房间;邮政编码:100033;电子邮箱:JCB@chinalife.com.cn。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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