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6-07-10 / 人气: / 来源:本站

资产评估机构: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中国资产评估7.html">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2008年,我会将在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后续教育培训中着重对新发布的评估准则进行培训,各机构应积极组织注册资产评估师参加学习;同时,各机构还要加强机构内部的学习和培训,务必使每位执业人员知晓并掌握上述准则。在内部学习、培训过程中应注意:
(一)应认真学习朱志刚副部长和刘萍秘书长在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发布会上的重要讲话;
(二)应结合准则体系和两个基本准则以及已经发布的评估准则进行系统学习,以全面了解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构成和内容,充分领会准则的精髓;
(三)在内部培训时可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建立考勤和考试制度,,采取面授和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以充分保证培训效果,使每一位评估执业人员真正学懂、学透,并能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四)在组织注册资产评估师培训的同时,要加强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培训和督导工作;
(五)有条件的机构可考虑成立课题组、兴趣小组等,组织人员进行专题研究,为准则的制定提供理论与实践的依据。
二、2008年7月1日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9年发布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资产评估计划指南》、《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和《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评协字[1999]53号)同时废止,各机构应严格按照新准则的要求执行资产评估业务,重新修订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及业务操作规程,完善评估业务工作底稿。我会将在今后的日常监管和行业自律检查中重点关注新准则的执行情况。
三、应尽可能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向评估业务委托方、评估报告使用者以及监管部门宣传新准则,加强交流与沟通,获取他们的理解与支持,从而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四、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会评估管理部联系,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意见。所提意见或建议可不限于上述准则本身,应结合准则体系和两个基本准则以及已经发布的评估准则,尽可能提出不同层次的意见,包括对准则结构、体例、与其他法律规范和准则文件的衔接关系等综合意见,以及对准则条款的具体修改意见。
联系人:蓝仕铭、叶茂
联系电话:(028)86759501
传真:(028)86759501
电子邮箱:wangjia瞶hi@sohu眂om
附件:

关于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

关于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的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主题词:财政资产评估准则△通知

抄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公室2007年12月27日印发

(共印300份)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现在致电 0531-88888511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