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2016年公司绿色债券上市公告书
日期:2017-02-12 / 人气: / 来源:本站
2016 年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绿色债券上市公告书
银行间证券简称:16 清新绿色债
银行间证券代码:1680421
深交所证券简称:16 清新 G1
深交所证券代码:111068
发行总额:10.90 亿元
深交所发行规模:3.95 亿元
上市时间:2017 年 2 月 14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二月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
“本公司”)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发行人领导成员确信其中不存在任
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
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 2016 年北京清新环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上市申请及相
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
(201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含少数股东权益)
为31.16亿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53.71%;2013年、2014
年、2015年发行人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80亿元、2.71亿元、5.07亿元和0.85亿元,2013-2015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9亿元,
根据发行人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2016年预计实现净利润不少于6.60
亿元,预计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净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足以覆
盖本次债券每年的利息的1.5倍。
本期债券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部分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转让,该部分债券
挂牌转让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
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其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公司承
诺,若届时该部分债券无法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投资者有权选
择在该部分债券挂牌前将其回售予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综
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债券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为
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 张或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债券交易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低于5,000张或交易金额低于50万元人民
币的债券份额在协议平台无法卖出,请投资者关注该等债券交易风
险。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债权代理人就债券
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
托该债权代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本期债券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部分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仅限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并禁止个人投资者参与交
易。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
有人会议、债权代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2016
年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投资者可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查询。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发行人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Beijing SPC Environment Protection Tech Co., Ltd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债券简称:16 清新绿色债(银行间),16 清新 G1(深交所)
5、债券代码:1680421(银行间),111068(深交所)
6、注册资本:106,560 万元
7、法定代表人:张开元
8、公司设立日期:2001年9月3日
9、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3251848
10、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11、证券事务代表:王娟
1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
层
13、邮政编码:100142
14、联系电话:010-88111168
15、联系传真:010-88146320
16、经营范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
资质证书);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
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
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节能领域、资源综
合利用领域的投资与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环
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销售环境污染治理专用设备及材料、机械设备、
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施工总承包;专
业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披露的
《2016 年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2016 年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简称:16 清新绿色债(银行间),16 清新 G1(深交所)
债券代码:1680421(银行间),111068(深交所)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90 亿元,其中银行间市场 6.95
亿元,深交所场 3.95 亿元,票面利率为 3.70%。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次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6〕284 号
文批准公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
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
行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公开发行。
(二)发行对象
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除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
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次债券主承销商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川财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一)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
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
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
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1Y)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
入)。本次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
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
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
定不变。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
率加上调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调整幅度为 0 至 300 个基
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本次债
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
计利息,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三)起息日:2016 年 10 月 31 日。
(四)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
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付息日: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10 月 31 日为上一个计
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31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六)兑付日:2021 年 10 月 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第 3 年
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31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次债券存续
期第 3 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35 个工作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
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
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
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九、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级。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
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
评级。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90 亿元,其中 3.30 亿元用于
“莒南县域利用力源电厂余热回收集中供热及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
造)供热配套工程项目”,2.20 亿元用于“大气治理核心装备生产项目”,
5.40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发行人出具的《债券发行款到账确
认书》,截至 2016 年 11 月 2 日,201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已足额到达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99 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起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市,债券简称为“16
绿色 G1”,债券代码为“111068”。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73,203.23 654,143.83 481,081.63 370,920.16
总负债 361,594.47 351,369.37 220,713.77 134,276.97
归属于母公司所
297,696.55 289,173.63 242,134.41 223,057.67
有者权益合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 月-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31,184.99 226,780.02 127,679.46 76,502.16
净利润 8,835.66 51,760.03 27,646.15 17,880.52
归属于母公司所
8,524.29 50,731.77 27,057.76 18,002.26
有者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9,344.79 9,423.00 20,310.34 4,879.78
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
4,655.68 -211.21 -25,953.09 -35,972.25
物净增加额
二、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一季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08 1.07 1.01 1.60
速动比率(倍) 0.89 0.85 0.91 1.48
资产负债率(%) 53.71 53.71 45.88 36.20
总资产周转率
0.05 0.20 0.15 0.12
(倍)
总资产收益率 0.01 0.05 0.03 0.03
净资产收益率 0.03 0.09 0.06 0.04
主营业务毛利率
29.66 25.60 23.98 25.89
(%)
存货周转率(次) 0.36 1.97 3.17 2.39
应收账款周转率
0.28 1.43 1.74 1.81
(次)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合并口径)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净资产收益率(%) 2.91 19.10 11.63 8.30
每股收益 0.08 0.4761 0.5078 0.3379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可援引《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有关要求,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将在本次绿
色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情况开展不定期
跟踪评级。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联合资信跟踪评级资料
清单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结
构中其他有关各方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
影响的重大事件,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应及时通知联合资
信并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资信将密切关注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
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结
构中其他有关各方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
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资信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
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信用等级。
如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资料,
导致联合资信无法对信用等级变化情况作出判断,联合资信有权终止
信用等级。
在跟踪评级过程中,如信用等级发生变化调整时,联合资信将在
本公司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报送北京清新环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第八节 债权代理人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拟聘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
任本次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同意接受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
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勤勉尽责,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
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债权代理人
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
督。
2、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
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3、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
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
4、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进行监督。
5、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
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6、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
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债权代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保证
人,要求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
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7、债权代理人应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及时与公司、保证
人(如果适用)及债券持有人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
落实,以书面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提醒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遵守债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
人会议。
8、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
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的所
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
本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9、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
促发行人履行《债券代理协议》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
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0、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
务。
11、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
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
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
序。
12、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风险
的,应当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
见,并勤勉尽责、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
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
13、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债权代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工作底稿、
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或
本息全部清偿)之日后五年。
14、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债权代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了保障东乡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东乡县投资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根据《企业债券
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代表全体持有人的
利益。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权代理人或债权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5、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6、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7、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
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8、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
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9、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行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
清偿,或者发行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借款协议项下的
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本次债券的偿付的;
1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12、《债权代理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
13、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债权代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视为债
权代理人不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单独和/或合计代表 10%以
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所有代表有表决权的未偿还的本次债
券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通过方能形成有
效决议。
债券持有人(包括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未偿还的本
次债券数额行使表决权,拥有的表决权与其持有的债券张数一致,即
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次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
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
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出席会议的
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
果。
第十节 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发行不
超过 10.9 亿元(含 10.9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 3.30 亿元用于“莒
南县域利用力源电厂余热回收集中供热及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
供热配套工程项目”,2.20 亿元用于“大气治理核心装备生产项目”,
5.40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拟使用本次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占比
号 额 债券资金
莒南县域利用力源电厂余热回收集
临沂市裕泰节能有限
1 中供热及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 49,253.85 33,000 67.00%
公司
供热配套工程项目
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
2 大气治理核心装备生产项目 52,435 22,000 41.96%
限公司1
3 - - -
补充营运资金 54,000
合计 109,000
二、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本次债券募集资
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实行专款专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公司的年度投
资计划进行管理。
1
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原名盐城国电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二)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确保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按照安全性、收益性原则,公司建
立了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公司与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及偿债账户监管
协议》,公司将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储债券募集资金,并按照项目
建设进度与营运实际需要分批次拨付债券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
中,公司将加强投资预算管理,控制建设费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最大限度保证项目如期完工投产并产生预期效益。
同时,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
报告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管理模式的特点,
建立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保证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以向投资
者和公司决策层、管理层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为目的,设立财
务管理机构、确定会计核算体系和资金管理政策。
此外,公司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
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公司的内部审计将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查,切实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公司承诺按相关要求披露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下一步资金使
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
进展情况)等,如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变更手
续。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5 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发行人自有资产受限制情况
截至 2015 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是货币资金、应收账款、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因保证金、借款质押、借款抵押而受限,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7,397.09 保证金
应收账款 14,752.63 借款质押
固定资产 100,814.85 借款抵押
在建工程 99,297.71 借款抵押
三、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
项。
四、承诺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重大承诺事项。
五、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处罚及整改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无受有权机关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事项,不存在被采取司法
强制措施的情况。
七、其他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 69 号人民政协报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张开元
联系人:蔡晓芳、李其林、王娟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 69 号人民政协报大厦 10 层
电话:010-88111168
传真:010-88146320
二、主承销商
1、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李佳佳、汲长文、陈曦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 36 号院
电话:010-65522557
传真:010-65534498
三、分销商
1、名称: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座 17 楼
法定代表人:孟建军
联系人:杭芊
联系地址:北京市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5 层
电话:010-66495657
传真:010-66495920
2、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刘士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业号 D 座三单元
电话:010-88321989
传真:010-8832168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 A 座 12 层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臧欣、薛玉婷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电话:010-88004488、010-88004339
传真:010-66090016
五、审计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负责人:张克
联系人:罗玉成、梁志刚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 2 号楼 17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郭昊、柳丝丝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 PICC 大厦 17 层
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七、债权代理人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李佳佳、汲长文、陈曦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 36 号院
电话:010-65522557
传真:010-65534498
八、募集资金及偿债账户监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6 层
法定代表人:马琳
联系人:佟莹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电话: 010-58560282
传真:010-58560279
九、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王建军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5045 号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邮政编码:518010
十、本期债券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水汝庆
联系人:李皓、毕远哲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电话:010-88170745、88170731
传真:010-66061875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场 25 楼
负责人:戴文华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有关主管机关对本次债券的批准文件
(二)《2016 年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
(三)发行人 2013-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本次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七)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八)本次债券募集和偿债账户监管协议
二、查阅地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次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
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晓芳、李其林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 69 号人民政协报大厦 10 层
电话:010-88111168
传真:010-88146320
邮编:100142
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佳佳、汲长文、陈曦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 36 号
联系电话:010-59833001、010-59833017
传真:010-65534498
邮政编码:100031
互联网网址:
(二)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次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
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1、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址:
2、中国债券信息网
网址: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16 年北京清新
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的一部分。
(三)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
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2016年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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