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责任和担当推进金融精准扶贫

日期:2016-10-10 / 人气: / 来源:本站

  涉农金融机构要发挥贴近农村的特点,采取产业扶贫的方式,密切与贫困地区各种类型的经济主体的合作,通过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辐射一批,支持专业合作社带动一批,支持规模大户帮扶一批,支持产业园区就业一批等,让贫困户得到创业、就业、入股等机会,增加收入。

  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为金融精准扶贫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金融机构以责任和担当肩负起精准扶贫使命,准确把握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精准对接多元化融资需求、发挥金融服务在精准扶贫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就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精准扶贫是金融业的责任和担当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扶贫攻坚在2020年要完成目标,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吹响了扶贫攻坚的冲锋号。“十三五”期间国家集中实施开发性扶贫,集中资金倾斜支持移民搬迁、道路桥梁、农田水利、通讯、供水、电网、学校、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扶持培育一批特色涉农产业,必将催生出多元化金融需求,拓展出金融服务的巨大市场。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精准扶贫的作用,弥补扶贫资金缺口,助力打赢精准扶贫开发攻坚战,就成为应担当的重要历史使命。

  金融精准扶贫存在主要问题

  (一)精准识别及培育产业难度较大。首先,精准扶贫的前提是先要解决“扶持谁”的问题,即摸清贫困人口的底子,但由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变革及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使农村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多元经济、相互兼业交织混合发展,增加了农户家庭收入的统计难度,致使识别扶贫对象难度较大。其次,产业扶贫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方式,但农村贫困地区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产业构成以农业为主,粮食生产占主导地位,经济作物等其他产业比重低,产业链短。加之,贫困村中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劳动力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导致贫困地区选择扶贫产业较难。

  (二)涉农金融服务存在短板。金融精准扶贫不能仅靠单项产品、单项制度突破,应针对贫困地区资源禀赋、特色产业实际,创新金融服务需求的专属产品,满足不同市场经营主体的贷款额度、期限、担保方式及用途等方面的需求。但从实际看,涉农金融服务严重滞后、服务方式单一,仍以抵押担保贷款垒大户拼规模,探索契合农村经济多元化、市场化实际的差异化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创新不足,涉农金融服务与扶贫产业发展难以契合,产业带动农户就业增收不到位,解决“怎么扶”尚有差距。

  (三)整体协作推进扶贫力度不强。扶贫涉及部门多,需加强协作整体推进,但由于受当前政府财政与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制约,相关部门对整体推进扶贫的认识不统一,缺乏“一盘棋”的思想,安排到贫困地区的资源分散、项目重复、多头申报、条块管理、各行其是影响了扶贫资源的整体效益。与此同时,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分散,难以形成激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的合力,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带动金融投入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不能满足扶贫需求,扶贫贴息贷款额度和贴息标准低、期限短,致使精准扶贫整体推进力度不强。

  (四)风险分散与转移机制不健全。农村金融服务具有“客户分散、额度较小、信息不正规、调查成本高”的特征,收益与风险不匹配,市场失灵问题较为严重,需要健全的风险分散与转移机制。但由于缺乏针对贫困地区的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货币信贷政策,以及政策性风险补偿、税收优惠、财政奖励、费用补贴等政策倾斜扶持,加之,农业保险在产品设计和具体操作上难以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农村金融服务承担较高的风险,金融扶贫无法兼顾盈利需求,致使金融扶贫动力不足,涉农金融服务与农村经济在时间、风险与价格上不匹配。

  实施金融精准扶贫的建议

  (一)多方联动,建立金融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其一,人行分支机构要强化信贷政策指导,发挥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差异化监管等政策正向激励作用,改进和完善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方式,对贫困地区县域贷款投向主要用于“三农”等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新增支农再贷款额度,引导和督促贫困地区金融机构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其二,涉农金融机构要发挥贴近农村的特点,采取产业扶贫的方式,密切与贫困地区各种类型的经济主体的合作,通过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辐射一批,支持专业合作社带动一批,支持规模大户帮扶一批,支持产业园区就业一批等,让贫困户得到创业、就业、入股等机会,增加收入。其三,县域金融机构要发挥物理网点+电子银行+代理渠道优势,进一步延伸服务网络,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借助“金融+”,将金融机构自身优势与扶贫政策相结合,探索创新扶贫贷模式,确保信贷资金流向当地产业、农户等需要的地方。其四,促使“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扶贫开发,在加强监管和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引入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进入扶贫开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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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弥补短板,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其一,涉农金融机构要利用“本乡本土”和“地缘人缘”优势,立足当地、沉下身子,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信息,摸深、摸透本地市场,主动与地方政府部门及扶贫机构联袂合作,依据贫困户生产、收入、资产等实际,确定刚性的精准识别措施,探索建立金融扶贫档案,精准识别贫困地区有生产能力及金融服务需求的贫困户,以及能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小微企业、种养殖大户等建档立卡,明确扶持对象。其二,涉农金融机构要从农业供给侧思考问题,运用差异化信贷培育扶贫主导产业,创新推出农房、土地、林权、果园抵押贷款,以及农用生产设备、库存商品抵押、仓单质押、订单农业贷款、果蔬打包贷款等,盘活农村存量资产。其三,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方式,脉准产业扶贫,从增加额度、简化手续等服务创新入手,利用“公司+农户”、“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以产业链带动扶贫发展。

  (三)政策激励,调动金融扶贫积极性。其一,重视加强财政与信贷政策配合,发挥财政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实施“金融+财政”联动的金融扶贫模式,实行县域财政扶贫资金,如社保资金、民政资金、项目资金,及财政性存款与金融机构扶贫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发放情况相挂钩,发挥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结合的杠杆撬动效应,调动农村金融机构扶贫积极性。其二,地方财政应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帮助涉农金融机构消化扶贫资金损失,分担金融风险,并制定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涉农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政策,降低贫困地区涉农金融机构经营成本。完善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实施办法,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合理确定扶贫贴息贷款额度的与贴息额,尽量满足贫困脱贫致富的需要。其三,监管部门要提高对涉农金融服务不良贷款容忍度等约束性、鼓励性措施,促进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分散风险,完善金融扶贫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多层次信用担保体系,由财政、银行、企业及社会各方出资建立担保基金,纾解贫困地区农村担保难问题,扩大扶贫信贷投放的覆盖面。并给予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贷款利差补贴、财政优惠、信用担保和专项支持,通过财政手段弥补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较高风险溢价。同时,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农村小额保险与农村信贷的联动机制,对参保主体在合理范围内实行贷款利率优惠、程序简化的待遇,把农业保险与涉农信贷投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金融精准扶贫的实效。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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