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民营资本点燃营造林热情

日期:2016-08-29 / 人气: / 来源:本站

  最近,据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有关人士介绍,当地植树制度的改革给民资带来了机遇。近几年,河东区创新投入机制,引进企业、社会资本,由政府负责协调流转土地,企业市场化运作造林,这种创新型的植树造林措施,使造林主体既得到了效益,也有了造林的动力。

  河东区正直森林公园是民资造林的典型之一。这个占地45万平方米、投资1.2亿元的森林公园,是河东区生态长廊建设的一部分,全部由民营企业正直驾校投资。据资料显示,2010年以来,临沂市各级财政仅投入2亿元,却引进50多家专业公司、种植大户,撬动了35亿元的社会资本,累计绿化荒山52万亩。目前,民营资本造林不止在临沂,在山东省也已经成为造林绿化的一大亮点。2013年全省投入造林的民营资本达150亿元,吸引联想等很多著名企业竞相来山东投资造林。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农村经济活力。而在林业生态建设上,唯有创新投入机制,积极引进企业、社会资本,走企业市场化运作造林的路子,才能有效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使造林绿化形成规模、提升层次。由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在林业生态建设上,只有不断完善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使政府与市场“两手”紧紧握在一起,才是加快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融合发展的必由之路。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其核心是赋予了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而发展民营林场,吸引民资投入造林绿化,推动林产业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并以企业管理的形式实行科学管理、创效增值,这将是今后造林工作的发展方向。因为,让民营资本投资造林,既能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向农村和林业集聚,这既是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也是新农村未来发展的方向。这种发展方向所带来的最大效果是,能将农民的财产权利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财富,有助于推进城乡要素的平等交换,让广大农民共同分享改革成果,使之成为改革红利在农村释放的成功载体。

  民营资本投入林业产业,将会有效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荒山河滩的租赁进程,经过积极运作,几年内将会变成民营林场或森林公园,而这些民营林场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在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中将会发挥重要作用。所以说,吸引民资投入造林产业,这一充满生机的现代林业经营模式,既顺应了生产力发展对生产关系的客观要求,也成为提高林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水平的有效途径。因此,在今后的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工作中,各地在推进林业现代化的进程时,可以多借鉴吸引民资造林的一些新亮点,将其运用到当地的造林绿化中去,积极引导民营资金投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生产基地、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等林业经济组织,,以及有经验、懂技术、会经营的林业大户,并给予优惠政策,吸引民资承包租赁荒山荒岭及适宜大规模植树造林的河滩,推动林业向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当然, 让民营资本成为造林新亮点对于各级政府而言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深度挖掘林业产业链对民资的需求,依托产业链整合金融服务链,以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为核心,利用核心企业的实力和信用吸引更多的民资参股,或以政府的信用增加民资对小微企业、农户发展林产业的投资,等等。与此同时,政府部门还要给民营资金投入造林绿化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既要积极推进相对规范的林权交易流转市场建设,也要加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建设力度,合理降低评估成本,以及不断扩大林业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等。这些前提条件做得踏实,得以完善,才会调动民资投资造林的积极性,为我国现代林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现在致电 0531-88888511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