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关于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日期:2016-06-23 / 人气: / 来源:本站

沧州明珠:关于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公告日期 2009-06-13     共壹册 第壹册
    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谊评报字(2009)第12012号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报告日期:2009年6月9日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首都时代广场4层邮编:100031电话:010-83914472传真:010-83914436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1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2资产评估报告书....................................................... 5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5
    二、评估目的...............................................................................................................7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7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7
    五、评估基准日...........................................................................................................7
    六、评估依据...............................................................................................................7
    七、评估方法...............................................................................................................9
    九、评估假设.............................................................................................................13
    十、评估结论.............................................................................................................1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14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5
    十三、评估报告日.....................................................................................................15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页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委估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09年5月15日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作如下声明:
    (一)在注册资产评估师认知的最大能力范围内,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的、完整的和真实的;
    (二)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也没有利益冲突;
    (三)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
    (四)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评估胜任能力;
    (六)注册资产评估师本人及业务助理人员对评估对象进行了现场调查;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九)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十)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无关。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2页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中和谊评报字(2009)第12012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德州东力塑胶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之经济行为,我公司评估人员在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后,对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09年5月15日的市场价值,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估,现发表评估结论专业意见如下:
    截止到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124,950,260.00元,较该资产账面增值-51,614,199.76元,增值率为-29.23%。评估结论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 目A B C D=C-B E=D/B×100机器设备 155,372,053.46155,372,053.46105,925,660.00-49,446,393.46-31.82%电子设备 40,191.1040,191,108,010.00-32,181.10-80.07%车辆 293,671.55293,671.55187,170.00-106,501.55-36.27%房屋建筑物 19,566,424.4519,566,424.4517,377,110.00-2,189,314.45-11.19%构筑物及辅助设施 1,292,119.201,292,119.201,452,310.00160,190.8012.40%合计 176,564,459.76176,564,459.76124,950,260.00-51,614,199.76-29.23%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如果资产状况、市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方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评估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委托方应按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使用,任何不正确或不恰当地使用本评估报告所造成的不便或损失等后果,将由评估报告使用者自行承担责任。
    下列行为,但不仅限于此,均被认为是没有正确地使用本评估报告: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3页1. 将本评估报告用于其他目的经济行为;
    2.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未经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将本评估报告或其中部分内容公开发布、用于任何报价或其他文件中。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4页(此页为签署页)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刘俊永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牛从然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田平雪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5页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谊评报字(2009)第12012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之经济行为,我公司评估人员在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后,对委估设备于评估基准日2009年5月15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评估情况及评估结论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单位名称: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住 所:沧州市沧石路张庄子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孟庆升注册资本:8215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8215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外资比例低于25%)经营范围:聚乙烯燃气给水管材管件、排水排污双壁波纹管管材管件、硅胶管管材管件、土工格栅,及其他各类塑料管材管件的生产与销售,并提供聚乙烯塑料管道的安装与技术服务,以及生产和销售聚酰胺薄膜、聚酰亚胺保鲜膜,聚酰胺切片及其他塑胶制品。***股东(发起人):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钜鸿(香港)有限公司沧州市中兴商贸有限公司沧州少林喜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6页沧州市正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A 股)
    (二)产权持有者单位名称:德州东力塑胶有限公司住 所:山东省平原龙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陈宣华注册资本:美元1200万元实收资本:美元1200.06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台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科技塑料薄膜产品。***股东(发起人):山东新东力制膜有限公司;香港台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二〇〇四年一月三十日经营日期:自二〇〇四年一月三十日至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止德州东力塑胶有限公司是由中方企业山东新东力制膜有限公司与外资企业香港台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为1200万美元,其中山东新东力制膜有限公司出资6225万元(折合750万美元),香港台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50万美元。
    中方企业山东新东力制膜有限公司座落在平原县经济开发区,其控股公司浙江智信包装有限公司创办于1988年,是一家集塑料包装,电雕制版,印刷等产品为一身的全国塑料编织企业;外资企业香港台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台宏塑料有限公司,创办于1984年,主要经营塑料产品原材料粉剂、粒子等。
    德州东力塑胶有限公司的两条BOPA 薄膜生产线及配套实验室设备、分切设备为2004年德国BRUCKER 公司进口。2005年开始试生产,由于技术、管理等原因,试生产不成功。2005—2007年期间断断续续再次进行试生产,2008年7、8月试生产20多天,其后设备一直闲置。
    (三)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为法律规定的其他使用者。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7页
    二、评估目的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德州东力塑胶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德州东力塑胶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构)筑物等资产,涉及的范围为申报的于评估基准日的机器设备(六十四项),账面价值合计155,372,053.46元;电子设备(十二项),账面价值合计40,191.10元;车辆(两项),账面价值293,671.55元;房屋建筑物(四项),账面价值19,566,424.45元;构筑物及其辅助设施(二十项),账面价值1,292,119.20元。具体的资产项目内容以填报的评估申报表为准,凡列入申报表内项目均在本次评估范围内。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次评估采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价值类型,具体定义如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持续经营在本报告中是指被评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按其现状持续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五、评估基准日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之约定,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5月15日。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及其他参数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标准。
    以2009年5月15日作为评估基准日,主要是根据委托方实现经济行为的需要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规依据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8页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
    2. 国务院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11月16日);
    3.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1992年7月18日);
    4. 财政部令第14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12月31日);
    5.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8月25日);
    6.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2月12日);
    7.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资办发[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1996年5月7日);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1999年3月2日);
    9. 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准则依据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2004年5月1日);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2004年5月1日);
    3.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2003年3月1日);
    4.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评协[2007]189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2007年11月28日);
    (四)权属依据1. 被评估企业购置进口机器设备原始发票;
    2. 鲁房权证平字第02-00844号和第02-00646房屋产权证及车辆行驶证;
    3. 被评估企业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等。
    (五)取价依据1. 《2009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
    2. 汽车、机器设备交易市场商品价格信息;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9页3. 《2007年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4. 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布数据;
    5.《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
    6.二○○三年《德州市建筑工程价目表》;
    7.山东省建设工程行政事业性收费;
    8.工程决算书及其他与工程相关的资料;
    9. 中国人民银行现行贷款利率及汇率;
    10. 评估师现场察看和市场调查取得的与估价相关的资料。
    (六)其他依据1.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
    2.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会计凭证,以及有关协议、合同书、发票等财务资料;
    3.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鉴于委估评估对象为单项资产,机器设备现已停用不具有完整的收益创造能力并在市场上该类固定资产没有合适的比较对象,不适宜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本次评估确定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成本法简介成本法系指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所得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在具体估算评估值时,先将各种贬值用资产的成新率反映出来,然后用全部成本(重置完全成本)与成新率的乘积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方法。成本法的优点是比较直接的反映单项资产的价值。
    ◆固定资产-设备类
    1、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机器设备持续使用的原则,以现行市场价格为依据,采用重置成本法,计算公式: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0页
    2、重置全价的确定设备的重置成本包括设备的直接费用和设备的间接费用,对能询到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的设备:
    国产设备的重置成本=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进口设备的重置成本=到岸价CIF×现行外汇汇率+进口关税+增值税+银行、其他手续费+国内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对建造及安装周期长的设备,其重置成本中增加资金成本。
    对无法询到价又查询不到价格的个别设备,在核实原始成本的构成基础上乘以该类设备产品物价指数来求得重置全价。
    资产重置成本=资产历史成本×(1+物价变动指数)
    3、成新率的评定A.对大型、关键、价高的设备,采用综合成新率。
    对设备进行技术检测和专业技术鉴定打分。年限法成新率权重占40%,技术鉴定打分成新率权重占60%,然后综合计算成新率。公式: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技术鉴定成新率×60%B.对一般通用设备的成新率,,先用年限法初步计算成新率,然后结合设备的出厂质量、设备利用率、使用环境、近期技术状态及其维护保养等情况综合考核确定成新率。公式:
    年限法成新率=[(设备可使用年限-设备已使用年限)/设备可使用年限]×100%C.对超期使用的设备,只要还能正常在岗使用的,此次评估按成新率15%计取。
    D.车辆:根据国家有关部、委规定,载货车、轻型车30万公里,经济年限8年;
    中、重型40万公里,经济年限10年;载客汽车50万公里,经济使用年限9座含9座以上10年,9座以下15年,根据车辆已行驶公里和已使用年限分别计算出成新率,即: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公里-已行驶公里)/规定行驶公里×100%年限成新率=(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根据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和现场的勘查情况确定相应的成新率,再根据孰低原则,选择车辆的成新率。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1页◆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待估资产的实际状况,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成本法即根据被评估建筑物建设规模、建筑结构、建筑质量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具体分析,明确重点,依据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关于建筑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采用相应方法合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在此基础上,考虑必要的前期工程费、其他相关费用和建设期资金成本等,确定建筑物的重置成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1) 重置成本的确定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其他费用+资金成本①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建安工程造价:包括土建、安装两部分,主要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建安工程造价主要通过以下方法取得:
    ⑴.对于工程技术资料完整的项目,采用调整决算的方法,即:以待估建筑物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按现行工程预算价格、材料市场价格、费率将其调整为按现价计算的直接工程费,再加上间接费、利润、税金等,计算出建安工程造价。
    ⑵.对决算资料不齐全、资料难以收集的项目,采用类似工程参照比较法进行测算,即:采取与评估标的物类型相似、构造基本相同且建筑面积、层数、层高、装修标准基本一致的近期结算工程或政府有关部门统计的典型工程作为参照物,选将参照物的工程造价从竣工结算日期的造价调整至评估基准日的造价,然后,对评估标的物与参照物之间的构造、特征等差异因素进行差异调整,计算出建安工程造价。
    ②工程其它费用:根据建设部和山东省建委有关规定,按照不同标准分别考虑了勘察设计费、城市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费、招投标管理费、工程标底编制费、工程监理费等。
    ③资金成本为建筑物正常建设工期内占用资金的筹资成本。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正常建设期贷款利率×正常建设期×(1/2)
    (2)成新率的确定成新率通过实际观察法和年限法计算综合取定。
    A.实际观察法计算成新率:根据勘察时,会同专业技术人员对建筑物承重构件、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2页维护结构、内外装修、给排水、电气照明等部件进行鉴定并综合考虑生产工作环境、维修情况等参照《房屋建筑物完损等级评分标准》予以评分,按各部位所占权重计算得出完好分值率,成新率按下式计算:
    成新率=A1×N1+A2×N2+……+Ai×NiA-权重N-得分B.年限法计算成新率:按照房屋的结构类型、使用用途确定房屋建筑物规定使用年限,然后再结合委评房屋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计算出的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综合成新率=实际观察法成新率×60%+年限法成新率×40%
    (3)根据房屋建筑物的评估原值与成新率,确定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本次评估程序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与委托方洽谈,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接受委托,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确定项目负责人,组成评估项目组,编制评估计划;辅导被评估企业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准备评估所需资料。
    (二)现场调查及收集评估资料阶段根据此次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按照评估程序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评估人员通过勘查方式进行实地调查,从各种可能的途径获取评估资料,核实评估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三)评定估算阶段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四)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阶段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编制相关评估说明,在核实确认相关评估说明具体资产项目评估结果准确无误,评估工作没有发生重复和遗漏情况的基础上,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3页依据各资产评估说明进行资产评估汇总分析,确定最终评估结论,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评估报告及评估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内部审核;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按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评估假设
    1.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2.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3.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4.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企业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改变;
    5.被评估企业和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6.评估人员所依据的资料、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7.本次评估,除特殊说明外,未考虑被评估企业相关资产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8.评估范围仅以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
    当出现与前述假设条件不一致的事项发生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4页
    十、评估结论截止到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124,950,260.00元,较该资产账面增值-51,614,199.76元,增值率为-29.23%。评估结论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 目A B C D=C-B E=D/B×100机器设备 155,372,053.46155,372,053.46105,925,660.00-49,446,393.46-31.82%电子设备 40,191.1040,191,108,010.00-32,181.10-80.07%车辆 293,671.55293,671.55187,170.00-106,501.55-36.27%房屋建筑物 19,566,424.4519,566,424.4517,377,110.00-2,189,314.45-11.19%构筑物及辅助设施 1,292,119.201,292,119.201,452,310.00160,190.8012.40%合计 176,564,459.76176,564,459.76124,950,260.00-51,614,199.76-29.23%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本评估报告存在如下特别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1.本次评估范围仅以产权持有者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为准。
    2.德州东力塑胶有限公司的两条BOPA 薄膜生产线及配套实验室设备、分切设备为2004年德国BRUCKER 公司进口。2005年开始试生产,由于技术、管理等原因,试生产不成功。2005—2007年期间断断续续再次进行试生产,2008年7、8月试生产20多天,其后设备一直闲置。
    3.本次委估的机器设备及厂房(鲁房权证平字第02-00646号)现已抵押中国银行平原县支行。
    4.本次委估的东门卫房、北门卫房未办理房产证,评估时其建筑面积以现场测量所得为计算依据。
    5.由于德州东力塑胶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自2006年起未做财务账,故基准日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2006年的资产负债状况。
    6.对资产占有方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7.本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8.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5页9.本项评估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下由本评估机构做出的,本评估机构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与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或其他当事人无任何利害关系,评估工作是在有关法律监督下完成的,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分的努力。
    10.本评估报告是在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所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得出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并对查验情况予以披露,但不对法律权属作任何形式的保证,亦不承担验证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责任。
    在此,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本评估报告有如下使用限制:
    (一)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且只能用于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的要求正确、恰当地使用本评估报告,任何不正确或不恰当地使用报告所造成的不便或损失,将由报告使用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 未征得我公司书面同意,本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果资产状况、市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方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日本评估报告正式提出日期为2009年6月9日。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6页(签署页)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刘俊永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牛从然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田平雪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现在致电 0531-88888511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