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淄博齐
日期:2016-06-23 / 人气: / 来源:本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年8月16日,公司公开披露了《关于收购淄博齐翔惠达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以自有资金10978万元人民币的兑价收购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淄博齐翔惠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惠达”)100%股权。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止2013年6月30日齐翔惠达的全部权益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齐翔惠达评估资产总额10186.50万元,评估净资产为6808.59万元;该公司截至201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364.10万元,评估增值1444.4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6.93%。
收益法评估结果:2012年度及2013年上半年,公司经审计后的净利润分别为5576.94万元及2313.57万元,具有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持续经营前提下,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3571.05万元,较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5364.10万元,增值8206.95万元,增值率153.00%。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分析:资产基础法是以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客观存在的资产和负债为基础逐一进行评估取值后得出的评估结果,是各部分价值的简单加和,没有充分考虑各项资产和负债组合成为一个整体企业所发挥的总体收益能力,不能体现出齐翔惠达日后的收益能力。
收益法是立足于判断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评价评估对象的价值,体现收益预测的思路。齐翔惠达的产品技术、质量、客户相对稳定,,其权益价值更多来自于企业经营团队、技术力量和经营业绩所带来的未来收益。相比较而言,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具有更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
综上所述,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更为合理和可靠,更能客观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因此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齐翔惠达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会议的表决和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收购淄博齐翔惠达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拓宽了公司经营范围,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能够减少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7日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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