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对二手车市场交易行为作出进一步规范

日期:2016-08-10 / 人气: / 来源:本站

  日报讯 近日,市物价局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二手车市场交易及价格评估收费问题的通知》精神,就我市二手车市场交易及价格评估收费作出进一步规范,以减轻交易双方负担。其中,主要涉及二手车市场交易服务费和二手车价格评估费两项。

  市场经营单位对入场交易车辆收取的市场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价格评估机构评估额的1%,交易双方各负担一半。除此之外,市场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市场经营单位应对入场交易的车辆提供车位,并免费看管,提供买卖信息,,通过媒体进行广告宣传,代办交易车辆过户手续、档案提取、挂牌,为外地客户提供代购、代销等服务。二手车价格评估机构按规定收取的评估费,收费标准为评估额的0.3%。二手车价格评估机构必须取得省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严格执行省物价局下发的二手车价格评估技术操作规范。上述收费标准自2010年3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为一年。该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各经营单位和价格评估机构可根据各自实际在市规定最高标准内确定具体标准。

  (商佃明 唐一婷)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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