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董事会关于收购新裕公司股权之资产评估事项对评估机构选聘、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

日期:2017-12-05 / 人气: / 来源:本站

  董事会关于收购新裕公司股权资产评估事项

  对评估机构选聘、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6 号—资产评估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对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与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所涉资产评估有关事项:评估机构选聘、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交易选聘的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评估资格,具备胜任本次评估工作的能力,该机构经交易双方协商认可。

  2.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业务关系外,该资产评估公

  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公司及上市公司关联人、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3.本次资产评估的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可以实现,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4.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在评估过程中采取了与评估目的

  及标的资产状况相关的评估方法,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采取了合理的评估方法,所得评估结论合理有效,符合相关规定。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cnfol001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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