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转嫁二手房评估费,根在监管缺失
日期:2017-08-01 / 人气: / 来源:本站
□山东 陈广江
今年以来,楼市交易升温,很多购房者在申请二手房商业贷款时,往往被要求缴纳一笔动辄数千元的评估费。这笔钱该由购房者承担吗?法律界人士认为,评估是银行内部风控的手段,依据谁委托谁付费原则,商业银行应当承担二手房评估费用。(相关报道见本报今日A1叠23版)
二手房评估费该由谁承担,,本不该成为一个问题。早在2006年,原建设部、央行、银监会就下发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抵押估价,原则上由商业银行委托,但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估价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显而易见,对二手房评估是商业银行应承担的职责与义务,银行承担房产评估费有法可依。
但现实情况与政策规定大相径庭,购房者承担房产评估费是普遍现象,而且所谓的“上门评估”就是“花钱拿报告”。那么,究竟谁在发不义之财?原来,银行与评估机构勾搭连环,形成了一条灰色利益链:银行把房产评估作为贷款的前置条件,并指定评估机构,向不明就里的购房者下手,最后银行和评估机构一起“分赃”。
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究其原因,除了银行与购房者之间权利不对等、信息不对称,最根本的还是监管缺失。政策明明白白,道理也浅显易懂,但银行偏偏滥用强势地位,转嫁职责与义务,谋取不当利益,监管去哪儿了?监管不作为,消费者就难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命运。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银行与评估机构在房产评估上的利益返点行为,不仅侵犯购房者的权益,还暗藏不正之风甚至腐败行为。二手房评估程序简单、利润可观,又缺乏有效的监管,岂能不生乱象?挣了不该挣的钱,拿了不该拿的东西,能清白吗?据报道,银行一些不好走账的招待费、活动费,也会让评估机构承担。至于某些客户经理捞到多少好处,就令人遐想了。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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