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二手房评估费降至600元 个人贷款执行新政

日期:2017-06-10 / 人气: / 来源:本站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罗晓静)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惠及民生,更好地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以下简称缴存人)服务,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调整担保服务费支付方式,即2016年10月1日(含)以后新受理的贷款,缴存人不再支付担保服务费,且二手房评估费的最高收费标准从1500元/件下调为600元/件。

  政策解读 公积金贷款省钱省事 本月开始执行

  ■调整主要内容

  一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所购房屋在预抵押登记(或抵押登记)办理之前,可以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为缴存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缴存人不需支付担保服务费。

  二是二手房评估费的最高收费标准从1500元/件下调为600元/件。

  三是管理中心引入评估竞争机制,选用北京市国盛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源龙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中资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银通安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共6家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政策执行时间

  此次调整贷款相关费用是以受理日为政策执行始点,即2016年10月1日(含)以后新受理的贷款,,缴存人不再支付担保服务费,且二手房评估费的最高收费标准下调为6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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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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