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日期:2016-08-01 / 人气: /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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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东晶 公告编号:2016069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7月9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12日上午10时在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李庆跃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庆跃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0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审议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6年7月28日下午14点30分在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为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71)。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东晶 公告编号:201607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11日下午13:00起停牌。2016年4月29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7日、2016年5月14日、2016年5月2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2016044、2016046),并于2016年5月28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2016年6月4日、6月15日、6月2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2016053、2016057)。2016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并于2016年7月5日和2016年7月1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2016067)。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公司原计划于在2016年7月2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现预计在上述日期前无法披露符合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2016年7月2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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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置入的标的公司是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标的公司”)100%股权,中机电力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电力工程EPC总承包业务。

  拟置出资产为上市公司相关资产。

  2、交易对方:本次重组主要交易对方为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等

  3、交易方式:根据目前市场环境、监管政策变化情况,本次交易方式暂定为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庆跃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二、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之日起,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推进各项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如下:

  (一)公司聘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停牌期间,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上市公司开展全面的尽职调查,并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 停牌期间,公司与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与协商,并与标的公司控股股东签署了重组意向书以及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收购方案

  甲(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乙(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双方同意,本次重组的方案初步确定为:甲方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乙方(及代表其他股东)持有的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置出全部或部分净资产。

  2、收购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价值(即中机电力的价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事务所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为准,收购价格以此为基础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

  (1)本次发行方式为甲方向中机电力的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

  (2)本次发行价格为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前述"定价基准日"为甲方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决议公告日。

  上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价格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为准。

  (3)本次甲方向中机电力的股东发行股份的数量(以下简称"发行数量")根据标的资产价格及发行价格计算,即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产价格-需置换的上市公司净资产价格)/发行价格。

  (4)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具体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以及其他具体相关事宜将在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中予以明确。

  4、业绩承诺

  乙方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其对中机电力2016年度至2018年度三年的业绩进行承诺,具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办理并签署相关协议,最终承诺净利润数以签署的赔偿协议为准。

  5、上市公司净资产的置换

  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上市公司经评估后的全部或部分净资产由中机电力的股东以资产置换的方式等价置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净资产的剥离涉及的债权、债务、人员、担保转移由甲方负责,乙方给予协助。

  三、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到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时间较长,此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的相关内容和细节仍需要进一步论证、完善,相关准备工作的完成需要较长时间。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2016年7月2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仍需继续停牌。

  四、预计复牌时间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2016年7月2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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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交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自停牌首日起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6个月,即预计于2016年10月1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各方共同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外部决定程序,以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实施。

  五、财务顾问对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到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各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时间较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和细节仍需要进一步论证、完善,相关准备工作的完成需要较长时间。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推进,公司已于2016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细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并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鉴于上述情况,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上市公司本次延期复牌具有合理性。公司申请延期复牌的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财务顾问将协同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完成本次重组涉及尽职调查、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工作,督促上市公司尽快复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东晶 公告编号:201607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2016年7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7月28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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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21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金华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见公司2016年7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持股数、通讯地址、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6、登记时间:2016年7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7、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2、会议联系人:陈冬尔、黄文玥

  3、联系电话:0579-89186668

  4、联系传真:0579-89186677

  5、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邮政编码:321017

  六、附件:

  1、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回执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

  附件(一):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9”,投票简称为“东晶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7月28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下午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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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回执

  截止2016年月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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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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