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参考:评估专家详解补偿方案(转)

日期:2016-07-18 / 人气: / 来源:本站

被拆迁户有哪些优惠条件?

  宋星慧表示,拆迁赔偿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本项目是一项惠及百姓、带动全区发展的民心工程,是深圳市2007年“一号工程”,也是迎接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大运专线”工程。它的建成通车,,对于改善龙岗的交通状况,加快龙岗经济发展,更快与世界接轨,都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因此,政府在拆迁赔偿等相关问题上充分考虑到拆迁户的切身利益。与市《办法》比较,本项目的赔偿标准有以下几方面的优惠:

  (一)住宅类房屋:第一种情况是给予产权调换,本项目的赔偿标准对于符合产权调换条件的房屋适用范围较宽,主要考虑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生问题,凡是原村民符合“一户一栋”原则的私房,不能纳入“两规”处理的,也参照“两规”处理原则给予产权调换赔偿。而且,明显的优惠条件是“拆一补一”,不超过480平方米的,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超出部分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赔偿。第二种情况是给予货币赔偿,本项目的赔偿标准与市《办法》的赔偿标准是一致的。这就充分保护了原村民的居住权益。原籍原地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房屋拆迁赔偿参照原村民符合“一户一栋”的政策给予安置赔偿,充分维护了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利益。

  (二)工业类房屋:本项目赔偿政策给予产权调换的条件也适当放宽,只要是原农村集体在1999年3月5日前建设的工业类房屋,都给予产权调换,由区政府划定土地并做好“三通一平”等市政前期配套改革建设工程,充分考虑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原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对于原农村集体也给予最大程度的考虑。

  不同之处是工业类房屋,地铁3号线的地上建筑物按照重置成新价上浮15%来赔偿,市《办法》是按重置价赔偿,但本项目的总赔偿价值标准超过新标准。

  (三)充分考虑到深惠路沿线大量擅改商业的问题。本项目的《赔偿办法》在赔偿时对擅改商业前,原房屋用途没有限制;而市《办法》对擅改用途的只限定为住宅类,其他工业类等擅自改商业的,不给适当赔偿。本项目的《赔偿办法》主要是针对深惠路沿线早期建造的工厂,后改为商业用途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赔偿,这又是一项保护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村民的优惠政策。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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