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千元申请费丢掉百万元市场 专利无效

日期:2016-07-05 / 人气: / 来源:本站

为省千元申请费丢掉百万元市场 专利无效

节省几千元专利申请费用,白白丢掉了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市场。虽然山东重诺律师事务所的刘衍军律师巧妙地为无端被指责侵权的当事人打赢了官司,但大多数申请人对不同专利保护范围、时间和力度的缺乏了解让他略有不安,如他所言“只有了解保护方法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否则极可能丢掉本应获得的巨大市场价值。”

被指侵权遭索赔百万元

2000年,山东兖州的孟某申请了一种名为“二维柔性甲带”的实用新型技术,用于生产大型矿山机械使用的输送带。考虑到该技术的市场前景,孟某认为10年的保护期足以赚回研发投入和预期利润,10年后该技术可能早被淘汰。出于节省成本的考虑,她没再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在此后的5年时间里,该技术为孟某带来滚滚财源,她这才意识到其巨大的市场价值,于是稍加改进后匆忙申请了发明专利。此后,孟某认为竞争对手高某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技术,对其既有市场造成巨大冲击,遂起诉至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高某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

突遭起诉让高某有些措手不及,他立即慕名向山东重诺律师事务所的刘衍军律师求助。“对该技术我也投入了大笔研发费用,根本就没侵权。”在高某大谈委屈时,刘衍军却敏锐地将注意力转移到该发明专利的有效性上。经过细致而艰苦地调查取证,2009年4月28日,刘衍军代表高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宣告申请,请求宣告孟某的专利全部无效。当年8月19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申请进行了口头审理。

专利无效权利人变“无权人”

“我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与该规定比较,孟某专利的权利要求根本不符合创造性要求。”复审中,刘衍军提交了三份证据,“在孟某最初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中,该技术被描述为‘一种甲带给料机,其甲带由若干小甲片互相凸凹咬合并用销轴串联而成,在横向包含一个以上的甲片’。而其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将该技术描述为‘一种二维柔性甲带,由若干小甲片互相凸凹咬合用销轴串联而成,其特征是在横向包含一个以上的甲片,串接甲片的销轴用尼龙或其他高分子材料制成。’两相对比可以发现,之前的实用新型专利包含了除‘串接甲片的销轴用尼龙或其他高分子材料制成’之外的全部技术特征。早在2004年10月14日,美国的一份发明专利已公开了聚乙烯、聚丙烯和尼龙等材料可以被用来制作销轴。此外,机械工业出版社在2004年10月出版的《工程塑料手册应用与测试卷》一书中,公开了“尼龙——最早被机械行业使用的能承受载荷的热塑性工程塑料,它的主要特性是力学性能优异,拉伸程度高、韧性好,能耐反复冲击震动”等内容。因此,尼龙材料可以作为传动部件的特点是工程机械领域一般技术人员所熟知的常识,孟某所谓的发明专利不具有创造性。”

专利复审委员会仔细审核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辩解意见,最终认定:孟某声称的专利全部无效。权利无效自然不存在被侵权的先决条件,孟某对高某的起诉被消弭于无形之中。

知之甚少申请人常因此吃亏

“千万不要吝啬‘九牛一毛’的专利申请费和代理费,虽然我们无法得知孟某在最初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的考虑,但或多或少地会有节约费用的想法。根据当时《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将同一技术方案在同日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也可以在前一专利申请尚未公之于众前再申请后一专利。当然,这样会增加申请人的支出。如果申请人低估了自己技术的价值,认为该技术的市场前景有限,创造不了很大价值,那很可能舍不得花费两个专利的申请费用,将同一技术方案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但这样做很可能会使申请人遭遇与孟某相同的问题。”刘衍军认为此案可以给人很多启示,“这要求申请人准确评估其技术的价值和展期,并预测使用该技术所制造产品现在和未来的市场前景及该市场能持续的时间,从而确定究竟是申请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如果无法预测、评估,那就应同时申请两个专利,多花的那些代理费和申请费相较于该技术本身的价值可以说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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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超过法定保护期限后即成为现有技术,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该技术而不受任何限制。孟某在其缺乏创造性的涉案专利受到侵犯后,无权提起侵权诉讼。如果一定要起诉,将招致更糟糕的后果,不仅会被申请宣告专利无效,还将不能在以后的宣传中使用“专利”之名,从而逐渐丢掉市场。“在申请专利时务必委托一家专业、优质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一位具有丰富代理经验和较高撰写水平的专利代理人。”刘衍军提醒。申请人大多对专利的认识不够,不太明确各种专利的保护力度、范围和时间,需要专利代理人凭借专业知识耐心地讲解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好处,解开申请人担心专利代理机构是为多赚一份钱的错误戒备心理。“同时申请两项专利能使申请人获得更长期有效的保护,使其获得垄断市场的利益最大化。此案中,如果孟某委托的代理机构或代理人能耐心地向她讲解这些利害关系,相信孟某一定不会吝啬几千元代理费和申请费,从而丢掉几百万元甚至数千万元的市场份额。”刘衍军说。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新《专利法》规定,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必须在同一天提出,否则不管是否是同一申请人,法律会推定前一申请是后一申请的“抵触申请”或“现有技术”,后一申请会因此被驳回。

本报记者 高峰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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