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创建国

日期:2018-04-20 / 人气: / 来源:本站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鱼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评估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8月26 

    

    

    

  鱼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技术评估整改工作方案 

    

  201452730日,环保部对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工作进行技术评估,近日,环保部正式下发了技术评估意见,现根据环保部技术评估意见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及柳州市环保局“创模”技术评估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我区整改工作方案。 

  一、技术评估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办法》(环办〔201111号)相关规定,技术评估采取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环保部组织12个检查组对我市“创模”工作进行现场核查,分别为:大气环境组、机动车组(噪声)、水环境一组(饮用水源和地表水)、水环境二组(污水处理)、固体废物组(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废)、工业企业一组、工业企业二组、工业企业三组、工业企业四组、工业企业五组、民意调查组、中小学环境教育组。检查现场点位共计120处。选择了18个点位,发放了1200份公共满意率调查问卷。实地检查包括:城中水厂及饮用水保护河段,备用水源地,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城市基础设施,以及钢铁、造纸、电镀、化工、冶炼、汽车制造等重点工业企业。同时查阅相关项目档案资料、重点企业“一企一档”及抽查相关指标档案。并对照打分细则,对创模考核体系中的26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经核查,《柳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评估整改任务分工表》认为我区有1项指标尚未达到考核要求。即环境保护能力建设。2项指标需配合市环保局认真落实的相关工作。即按期完成柳州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二、我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指标 

  加快淘汰辖区内小石灰、小选矿、小电镀、小水泥等落后产能,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中小企业污染治理、工业危废管理、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等。 

  (二)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指标 

  柳州作为广西最大工业城市、工矿企业数量较多、监察难度较大,监察人员数量和能力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城区环保局无监察大队,难以适应环境保护工作需要。                               

  三、技术评估整改要求 

  (一)需着力推动、重点督办、必须达标的指标 

  环境空气质量指标。要改善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强污染源的监管,继续推进辖区内中小燃煤锅炉的淘汰和能源替代。规范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要全面落实。 

  (二)需继续提升、持续改进、确保全面达标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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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期完成柳州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指标对正在实施的减排工程项目不遗余力地推进,以确保圆满完成柳州市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2、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指标。要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长效管理:一是根据柳州市的发展定位和区域环境特征,对全市生态环境功能进行分区控制,配合柳州市环保局制定定点行业(如电镀等)发展与空间布局规划,消除城市布局性环境风险。要完成电镀工业园建设和全市电镀企业入园进度,改变目前电镀企业分布散、规模小、设施简陋、排放不达标的现状。二是加快淘汰辖区内小石灰、小选矿、小电镀、小水泥等落后产能,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中小企业污染治理、工业危废管理、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等。 

  3、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指标。结合柳州市重工业城市现状和实际环保工作需要,强化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确保人员编制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目前鱼峰区无环境监察大队,已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等待上级部门的安排。 

  四、整改任务分工 

  根据环保部技术评估意见和现场检查情况,并结合《柳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评估整改任务分工表》,制定《鱼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评估整改任务分工表》(详见附件),将整改任务下达各有关单位,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为申请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整改工作机制 

  为确保完成整改任务,鱼峰区“创模”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通报整改进度。整改过程中,就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创模”办将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沟通协调。 

  为了更利于开展“创模”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确保工作机制常态化,具体要求如下: 

  (一)“创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的一把手作为责任人,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创模”工作任务,安排一名副职专抓“创模”工作,必要时在单位内部也要成立工作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明确一位副科级以上同志做固定的“创模”联络员,便于日常联络工作。 

  各整改措施牵头部门要制定专项“创模”整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区“创模”领导小组督查组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创模”整改措施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强化目标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三)继续营造“创模”氛围和声势,加大“创模”活动宣传力度,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使“创模”活动深入人心,变成全市人民的实际行动。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提高市民对环保的知晓率和满意率,促进市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活动,营造社会关心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四)建立、健全“创模”档案和迎检技术资料,“创模”资料收集整理和建档,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反映“创模”工作的全过程,也是检验“创模”工作规范化程度的标志和国家必检项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高质量地做好“创模”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确保“创模”资料齐全、完整和准确,全面真实的反映“创模”工作情况。同时在整改期间,在做好常态化更新年度档案的同时,要根据整改工作的递进性,持续性,做好配套档案资料的实时更新。 

    

  附件: 鱼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评估整改任务分工表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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