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绩效评估工作自评报告

日期:2016-07-02 / 人气: / 来源:本站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12月11日)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绩效评估和重点民生实事年终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湘办发电〔2015〕150号),对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5〕24号)和省绩效评估委《关于印发<2015年省卫生计生委绩效评估业务工作指标>的通知》(湘绩发〔2015〕56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省委、省政府2015年下达我委的绩效评估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相关建议综合汇报如下: 

一、 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 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 

1.重大民生实事项目。 

按照《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6号)要求,切实加强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改扩建项目和救治救助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工作质量,编制并下发了《关于印发〈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15〕7号)和《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病人救治救助工程工作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15〕16号)等文件,强化指导与督查,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完成顺利。截至11月底,全省纳入救治救助患者11143名,完成救治救助11143人,完成总任务数的101.3%;改扩建精神卫生服务机构20家,20家已竣工(新建工程主体完工),工程总体形象进度完成100%。该项指标任务已超额完成。 

2.全面小康推进工作。 

本年度已按照要求及时完成了2次全面小康数据的上报工作。按小康办要求,2015年下半年数据需2016年1月20日以后收齐,2016年2月份报送。各项指标具体情况如下:(1)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床位数。截至2015年9月底,全省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5.47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86人。两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的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4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95人。(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2015年全省参合农民4412.62万人(长沙、益阳地区除外),新农合平均参合率为99.03%。完成新农合全面小康工作任务,并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新农合全面小康数据。(3)2015年全省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6.14‰,比2014年下降了13.52%,城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68‰,农村为6.38‰,全省所有县市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都维持在12‰以下,完成了目标任务。(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从2014年起,全国爱卫办停止了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省财政也仅安排了工作经费。2015年,省爱卫办多次向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汇报全省农村改厕工作的情况和困难,配合省政协开展农村改厕调研,积极与省财政厅进行交流沟通,争取省财政投入,并调动各级的积极性,继续开展农村改厕工作。2015年10-11月,省爱卫办组织开展了全省农村改厕抽查验收工作,对经县(市、区)上报、市级自查推荐、省级审核通过的岳麓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石门县、永兴县、桂东县、临武县以及花垣县排料乡金龙村的改厕工作进行现场验收。据初步统计,全年全省各地由本级财政投入,新建或改建三格化粪池式无害化卫生厕所近30000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圆满完成《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24号)下达的任务。该项指标任务已完成。 

3.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为了解和掌握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的进展状况,于今年7月下发了《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湘卫人发〔2015〕16号),对“225工程”实施情况开展了中期评估。3个层次250名培养对象全部进行了自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委员会对自评报告进行了鉴定,现场评估抽取了17家培养单位、105名培养对象,其中学科领军人才培养对象19名(全覆盖,其中1名调离)、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63名、学科骨干人才培养对象23名,已经完成《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中期评估报告》。为了进一步推动“225工程”工作,我委统一组织了2批共35名“225工程”培养对象赴美国加州戴维斯医学院及其医疗中心和旧金山多家医院接受短期培训、学习。该项指标任务已完成。 

4.规划与信息工作。 

已于2015年3月14日印发了《湖南省“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湘卫规划发〔2015〕1号)。《湖南“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草案)》已于2015年9月20日完成编制,目前已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该项指标任务已完成。医院资源优化配置工作方面,已完成《湖南省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初稿)》的编制,12月底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审核。立项开发了基于湖南地理信息系统和人口网格化管理系统的卫生资源配置应用软件,应用后将有效提升卫生资源配置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5.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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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完成《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送审稿)起草;4月10日,向省政府提交了《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送审稿);11月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该项任务指标已完成。 

6.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是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面覆盖。今年5月,全省87个县市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前半年实现综合改革全覆盖。248家县级公立医院(包括县级综合医院、县级中医医院等)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得到扭转,通过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政府投入等,建立了新的补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每个县市300万元、省级财政按照每个县市150万元的标准安排3.9亿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补助资金,各地财政也将补偿经费纳入预算。同步跟进人事、薪酬、支付方式、管理制度改革,初步呈现出医院平稳运行、收支结构逐步优化、群众药品费用负担减轻的良好态势。 

二是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推进。今年,长沙市被确定为国家第三批试点城市后,省医改办与长沙市政府研究确定了“省市联动、三医联动、同城同改、整体推进”的改革策略,拟制了长沙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将城区部、省、市、区属公立医院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目前,长沙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已经制定,正在按程序审批,月底前可以按时实施。株洲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城市,持续推进重大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了市、县、乡(社区)、村(居委会)四级医疗服务体系,强化了公立医院管理机构职能,城区8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完成了7家国有企业医院改制和转型,目前正着手打造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升级版。 

三是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推进基层人员增量提质,强化基层服务能力。今年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为强基层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保障。积极探索分级诊疗模式。长沙、株洲、益阳等市制定出台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运用价格杠杆、医保支付、绩效考核等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形成分级诊疗的就医新秩序。各地积极探索建立纵向医疗联合体,实施县乡村医疗服务体系一体化改革,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合理流动、下沉基层,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就近看病。为加快建立符合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省医改办起草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征求各方建议,拟于本月中旬报省政府办公厅审定印发,并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7.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截至11月30日,全省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75起,发病1995人,死亡13人。所有事件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共开展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9起,救治伤病员109人。包括新宁县境内“5.23”道路交通事故、“6.01”东方之星客轮倾覆事故、沪昆高速湘潭段9.25交通事故等。 

8.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1)艾滋病防治。至2015年10月底,全省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共16582人,已纳入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14385人,抗病毒治疗覆盖率为86.8%,超额完成国家任务。(2)预防接种。至11月30日,全省为500多万儿童接种疫苗1625.4万余剂次,分苗分剂次接种率达95%以上。麻疹发病率较去年同期下降11.68 %,继续巩固无脊灰状态,疫苗针对性疾病发病率处于历史低位。(3)结核病防治。2015年1-11月,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50774例,涂阳、新涂阳和复治涂阳患者治愈率分别达91.4%、91.9%和86.6%。同时,组织开展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联合发改委等部门组织开展《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终期评估工作。(4)职业病防治。至11月30日,新发病例1623例。其中尘肺病例1454例、急性职业中毒2例、慢性职业中毒例116例、物理因素等其他职业病51例。全省988家企业开展了健康监护,职业性健康检查15.2万余人。全省职业病报告审核及时率为96.3%,数据报告及时率98.8%,数据报告总的准确率98.6%。该项任务指标已完成。 

9.医政医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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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印发《湖南省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湘卫医发〔2015〕29号),并在11月中旬对全省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深化对口支援工作,制定考核方案并完成2014年度(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全省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考核工作,11月下旬接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城乡医院对口支援自查复核和改善医疗服务专项督导,两项工作开展情况得到督导组高度肯定;深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根据省临床用药监测网统计情况,印发了《2015年上半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情况通报》,同时要求医疗机构新增报送质子泵抑制剂数据,切实加强辅助用药监管;做好血液管理工作,印发了《湖南省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管理办法》(湘卫医发〔2015〕26号),创新推行临床用血异地报销,推进血液核酸检测工作,全省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实现全面覆盖,10月底完成了全省临床用血督导检查;严格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印发了《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全省医院感染管理年度督查和评价工作的通知》,对全省30家三级医院、近200家二级医院以及1000多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督查,并对全省县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院感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加强医疗行风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湘卫医发〔2015〕27号),并召开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视频会议;鼓励支持社会办医,印发《湖南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试行)》,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及民营医疗机构合理流动,起草《湖南省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宽准入、科学引导,全省非公医院达到470家,同比增加26.83%,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及床位增幅均高于国家同期水平;强化疾病应急救助,截至目前,我省2015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已全部由省财政下拨至各市州财政,全省未发生一例无主不救、无钱不救案例,救助基金核销报销方面受到国家卫生计生通报表扬。 

10.基层卫生工作。 

关于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计划数48856人次,共培训53167人次,完成率109%,超额完成任务。关于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2015年计划数288所,实际达标288所,创建活动达标率为13%。2015年全省参合农民4412.62万人(长沙、益阳地区除外),新农合平均参合率为99.03%。目前,新农合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达76.42%。2015年10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5〕92号),目前,全省已有郴州、永州、常德、邵阳、娄底等5个市的35个县市区开展了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大病保险覆盖人群1515.1万人,累计补偿大病患者6.89万人次,补偿金额3.51亿元,人均补偿5094元。2015年底,大病保险将覆盖全省所有参合农民。 

11.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 

今年,全省各地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深入开展。2015年,全省128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单位,国家核定我省目标人群共437626对计划怀孕夫妇。截至10月底,全省已完成检查人数749439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5.63%,提前完成全年工作进度。并对筛查出来的5.59万名高风险对象,全部给予针对性咨询指导,落实了干预措施,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发生风险。2014年12月26日和2015年11月16日,省财政厅和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4〕140号)和《关于下达2015年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5〕102号),将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资金6552.00万元和1767.05万元下达给各项目县市区,市、县级配套2283.75万元也已到位,专项资金到位率100%。 

12.综合监督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1)综合各市州上报的卫生监督数据,2015年全省应监督日供水千吨以上城乡集中式供水单位704家,截至到2015年9月底,已监督检查704家,卫生监督覆盖率为100%。(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制定情况。3月份,我委联合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粮食局、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发了《2015年湖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湘卫监督发〔2015〕4号)。根据方案要求,我委又制定了《2015年湖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实施细则》(湘卫监督发〔2015〕5号)。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疾控机构和监督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制定《湖南省食品安全首席专家指导意见》并遴选了我省食品安全首席专家。组织编制了《湖南省“十三五”地方食品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6年-2020年)。(3)完成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情况。截至目前,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采集样品9307份,完成监测项目53307项;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采集样品6101份,完成监测数据20000多项;完成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11927例,其中含暴露食品信息的病例11513例,占比96.53%,采集生物样本1042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13例。全省通过“食源性疾病暴发报告系统”报告食源性疾病167起,暴露人数9884人,发病人数1228人,死亡13人,无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 

13.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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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卫药政发〔2014〕50号)精神,我委出台了《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的意见》(湘卫药政发〔2014〕1号),完善了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政策。二是全面推进我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新一轮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已于2015年4月14日公布第一批中标结果,并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三是健全基本药物供应保障管理机制。经过大量前期调研和多次征求意见,我委下发《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我省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健全我省医疗机构(包括县以上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管理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四是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已联合省财政厅对我省基本药物制度(包括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及时掌握了相关情况。 

14.稳妥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单独两孩”顺利实施。2014年3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和《立法法》的规定,依法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改,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为便于基层操作,出台《湖南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办法》、《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补充通知》,对政策实施的相关口径、实施时间、“独生子女”的界定、“单独再婚夫妻”生育、政策实施前违生育处理以及《再生育证》办理等具体问题进行明确。简化办事流程,按照“便民、规范”原则,制定“单独两孩”再生育证办理6项便民举措:即可在网上下载申请表、全面公开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即来即审、限时办结、特事特办。从2014年3月28日至2015年5月31日,全省共办理“单独两孩”再生育证67710例,占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条件且有意愿有再生育能力育龄妇女的24.63%,平均月增领证6000例左右,呈逐月小幅递增趋势,总体上政策执行符合预期。 

该项指标具体结果需等全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上省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方能确定。 

15.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工作。 

2015年,经国家审核确认,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408637人,对象确认准确率在98%以上。全省应安排奖励扶助专项资金39229.15万元。中央和省级资金34920.48万元已于2015年11月下拨到各市州、县市区。按照奖励扶助资金发放要求,各县市区将于12月31日前通过代理发放机构将奖励扶助资金全部发放到对象手中(多年来从未出现截留、挪用等现象)。 

16.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1)流动人口信息反馈情况。全省信息反馈率在99%以上,共接收PADIS平台协查信息、省内流入地流出地信息、湘粤流动人口通报、协查信息共1362542条,已反馈1362366,信息反馈率99%;共接收跨省办理一孩生育证信息和避孕节育措施信息651962条,已处理651962条信息,接收率100%。(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入库情况。根据全员人口平台数据和流动人口专项考核调查数据,2015年全省流动人口数据入库率在90%以上。全省整体运行情况较好,截至2015年9月30日,流动人口1518万人,其中跨省流出人口1033万人,跨省流入44万人,省内流动人口440万人。(3)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情况。根据平台数据和省级专项调查情况,各项指标达85%以上。 

17.科技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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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前已经完成了省绩效办绩效考核任务。完成国家下达的200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本科生招录任务。主动协调省教育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2015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录取有关问题的通知》,做好2015级200名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的招生衔接工作。明确了培养高校,招生纳入提前批次招生录取,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为本批次最低控制录取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预录,根据考生意愿市县卫生局与所有预录考生签订就业服务协定后正式发放录取通知的招录政策和工作程序。2015年6月29日起,我委与省中医药管理局会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部门,在各市州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配合下,经过11天六个批次补录,至7月9日,全省200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150名,中医学50名)招录计划圆满完成,所有录取学生均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订了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 

18.血防工作。 

完成晚期血吸虫病人救治3350人次(占全年任务104.69%);完成查螺77258.76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106.47%),药物灭螺灭蚴18425.87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100.13%)。主要工作措施:(1)实行“两查两灭”,对过往感染性螺点、高密度钉螺地段和经风险评估显示高危险性的重点地段、重点环境实行反复查灭,确保查不到感染性钉螺。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查灭螺效果。(2)继续发挥省血吸虫病临床诊疗指导中心和晚血救助技术专家小组的作用,创新救治工作思路,规范救助程序,拓宽救助渠道,提高救助水平。加强对定点医院的巡查,建立定点医院救助质量评估体系,严格病人准入和收治,按照晚血工作管理流程核查、审批晚血救助对象,救治工作进一步规范。 

19.爱国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积极发动各地开展卫生创建活动,有邵阳、浏阳、醴陵、临澧、邵东、芷江、衡阳、通道等8个市县申请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并有一大批市、县(乡镇)、村、单位申报创建各级卫生单位。全年严格按照卫生创建的有关管理办法和标准,完成了有创建申报或复审等任务的40余个城市、县城(乡镇)的调研指导和考核(复审)工作。 

20.中医药工作。 

(1)深入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是将提升工程相关目标任务纳入对市州卫计委年终绩效考核,有力推进了工程进程。目前,进入验收阶段的515家中医药综合服务区项目建设单位,100%完成了建设任务。二是印发《湖南省20种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疗服务技术》,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中医药诊疗服务。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分别达10项和4项以上,均达到国家规定的目标要求。三是大力提升村卫室中医药服务能力。今年,遴选湘乡、临澧、桂阳、溆浦、宁远等5县市进行为期3年的村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力争3年内90%以上的村卫生室实现“中西医结合、中医为主”的工作目标。四是组织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今年,常德市创建市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已通过国家现场评审;石鼓区、苏仙区、临湘市、宁乡县、汉寿县、桃江县、华容县、安乡县等8县(市区)被评为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并顺利通过国家级先进单位的评审验收。总之,通过深入开展提升工程,各市州切实加强了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的领导,设立了中医药管理机构,明确了中医工作的领导和专职人员,落实了中医药优惠政策,促进了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2)组织开展中医药专业人才高级研修培训工作。一是按照年初工作部署,组织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和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分别举办了中医药治疗心血管疾病、皮肤病及肿瘤疾病特色疗法3个省级高级研修班,参加培训的中医药专业技术骨干来自我省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培训总人数达320余名。二是组织开展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和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今年8月份,我省按照国家局要求,组织实施了第二批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报名、选拔考试及考核工作,从35名符合考试条件的对象中通过笔试、实践操作考试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了15名学员上报国家局批复同意,成为第二批国家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养对象。组织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中药优势特色培训基地在今年举办了三期培训班,共培训全国范围内的学员200余人;组织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护理优势特色培训基地举办了四期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班,培训学员共计240余人,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我省第一批15名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和20名中医护理骨干人才也全部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了全国优势特色基地的培训课程。(3)扎实推进中医药传承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基层中医药师承工作。今年4月份,组织我省50名第一批基层师承继承人在湖南中医药大学进行了为期10天的第二次集中理论培训,进一步强化继承人的中医经典理论知识。11月份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我省第二批基层师承培养对象遴选的通知,继续在全省县市区、乡镇(社区)医疗机构遴选50名基层老中医指导老师和50名继承人开展师带徒工作。二是积极申报并落实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任务。今年通过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相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审定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批同意,我省有7个县级中医医院获批建设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共获得国家支持建设经费175万。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湘中医药函〔2015〕58号)并落实传承工作室的管理、继承人遴选、工作室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具体工作目标。 

21.健康产业园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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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湖南健康产业园项目选址。省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健康产业园区建设工作,委党组分别于2015年5月13日和10月13日两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湖南健康产业园区筹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委党组明确表示“举全委之力、举系统之力,对园区建设给予政策倾斜和扶持,尽心做好服务工作”。特别是在张健主任的正确带动下,健康产业园区筹建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已经选定湘潭市昭山区仰天湖片区作为健康产业核心园区的选址。 

(2)完成湖南健康产业园概念性规划(草案)的制定。组建湖南健康产业集团(湖南医学研发中心)项目筹建(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来,经过专家的反复论证,以及省卫计委、省“两型办”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完成了湖南健康产业园区概念性规划(草案)的设计。并对湖南健康产业园区建设总体思路和功能体系进行了明确。 

(二)深化改革与依法治省。 

1.深化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认真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分工任务。按照湘办发〔2015〕7号、湘办发〔2015〕8号、湘办发〔2015〕11号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暂时未有因任务落实存在问题被通报或督察督办的情况。9月17日-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在湖南宾馆召开全国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暨省级经办机构建设经验交流会议,对我省率先在全国建立省级新农合结算中心的做法进行了推广。 

2.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我委行政行为秉持依法行政、合法合规原则,未出现因行政行为违法违规被省监察厅查处的现象。二是8月24日,印发了《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湘卫法制发〔2015〕6号),进一步规范我委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规范化建设,按时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义务。截至目前,以我委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受理1件,已按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我委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共计7件,均按时向上级复议机关履行答复义务;新增行政诉讼4件,均按时履行出庭应诉义务。三是我委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遵循“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公布”原则。截至目前,共向省政府登记规范性文件7件,未出现违反上位法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现象。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湖南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为政务公开主阵地,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回复公众建议,并按省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上报政务信息。截止11月份,在委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000余条。其中,通知公告124条,政策法规39条,行政执法信息12条,人事信息48条,财政信息31条,规划计划23条,疫情报告10条,办理回复依申请公开80件。以上信息同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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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努力完善我委信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卫生计生信访工作的实际需要,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信访请求。到目前为止,接待来访1106批次、3797人次;处理来信、接听来电分别为1715件次、6974人次。 

中央和省级交办件处理及时,无到期未办结的现象发生。 

截止目前,我委严格执行税法,按要求做好了依法依规征税、缴税、协税、提供涉税信息等工作。 

(三)从严治党与机关党建 

1.组织建设。 

(1)5月18日,委党组书记詹鸣主讲“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机关各党支部书记、直属单位党委(支部)书记在单位分别讲党课;10月29日,党组书记主讲“践行三严三实,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抓好党的建设”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2)6月26日,委党组书记詹鸣参加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省直机关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大会;年底将对直属单位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进行述职评议考核。(3)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按照规定列席“三重一大”、委党组会等重要会议。(4)按上级规定的计划和程序发展党员,党员发展工作规范有序,全年共发展党员80名;按上级规定收缴和管理党费,收缴之后在全委进行公示。(5)8月12日,召开了中共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委第一届党员代表大会,对直属机关党委进行了换届选举。截至10月8日,已经完成了湖南中医高专、省儿童医院、省疾控中心、省妇幼保健院、省旺旺医院、省职业病防治院、省脑科医院、高专附一等单位的党委换届工作。(6)坚持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制度或民主评议党员制度。(7)按省直机关工委要求开展支部规范化建设,56个基层党支部申请创建,经检查,优秀的22个,达标的31个,暂不达标的3个。(8)在委机关各党支部中继续开展“党政机关联系困难企业、机关干部联系困难职工”工作。11月上旬,省卫生计生委与省财贸医院“双联”结对帮扶活动,委领导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深入双联单位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开展“一进二访”活动,委主要领导干部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到我委扶贫点联系贫困户。开展直属医疗单位与村民小组结对,个人与贫困对象结对活动,核实结对户的贫困情况,了解他们的主要需求,制订脱贫计划,建立联系渠道。并且开展了“进一次村、交流一次、捐一次款、体检一次、上一堂课、办一件事”的“六个一”活动。全委为扶贫村捐款104210元。各支部总结去年活动经验,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联基层活动,到我委扶贫点开展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 

2.队伍建设。 

(1)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配备干部。按要求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配备工作,完成了7批次共32人的援疆援藏队员选派和管理工作,接收1名县市区上挂干部,7月下旬接收1名党外干部来我委挂职。加强机关干部日常管理与考核,出台了《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2)领导班子团结,加强了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工作。(3)完成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委党校、省直党校等安排的调训任务61人次。组织开展了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我委396名学员在线学习情况排全省第25名。组织开展了为期2天的法制湖南专题培训,积极撰写提交论文,省委组织部对我委组织的集中学习给予了通报表扬。组织了4批次人员参加湖南大学等高等院校开展的干部自主选学。(4)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出台了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湘卫党发〔2015〕19号),严格选拔程序,严把选拔条件、严肃选拔纪律,完成了7名委直属事业单位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5)成立省卫生计生委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领导小组,确定专项审核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首先组织了委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科档案管理人员参加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培训会议。1月-4月完成委管干部人事档案初审工作;5月-6月完成档案材料查缺补漏工作;7月-8月完成人事档案复审工作。9月底完成了组织认定工作,形成专项审核工作总结。(6)认真开展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中期评估工作;加强对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年底前选送一批“225”工程培养对象赴美国进行短期培训;对“225”工程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全省15个试点县市特岗全科医生在岗率95%以上。(7)完成了7名军转干部(其中2名团职干部)和1名退伍战士的安置工作。(8)严格按规定做好委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录工作人员。2015年委直事业单位共发布了359个招聘岗位,624个招聘计划,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共录聘了522人。(9)认真做好党外干部配备、特约人员聘请工作,8月底前会同省委统战部做好特约人员聘任对象考察工作,9月确定特约人员名单,提前完成特约人员聘任工作。(10)严格按规定做好了人员调入、调整和领导干部配备工作。 

3.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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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省卫生计生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暂未发生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未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违规问题。一是委党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纪检监察“三转”要求,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委直属机关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进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项任务的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程序及时报告、处理和解决。二是监督检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情况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作为纪律审查重点,重点查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送礼等问题。加强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明查暗访,加大公开曝光力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今年共组织了3次暗访调查,没有发现违反公务用车出入库管理规定的情况,没有收到有关“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的投诉,机关和直属单位未发生“四风”问题案件。全年共收到机关和直属领导干部11人次婚丧喜庆承诺报告,没有发生违规操办问题。全年机关党员干部和直属单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共上交红包礼金14.66万元,退还礼金礼品折合价值1.15万元。通过各项检查监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作风意识明显增强,机关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具体工作相结合、互促进的作法,得到了省委组织部的充分认可。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电台、红网等主流媒体,对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坚持将“三严三实”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硬性工作指标和强大作风保障,与各项工作结合融入,特别是与医改攻坚紧密结合,努力兑现承诺,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 

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开展“同心工程”相关活动。2015年11月11日,湖南省党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如何提高合作共事能力”现场教学课在省卫生计生委召开。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社院党组书记邓焕生,省社院院长、民进省委副主委雷鸣强,省社院副院长彭英,以及省委统战部、省社院相关处室负责人,带领湖南省党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全体学员参加了现场教学课。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詹鸣、主任张健、副主任易露茜,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参加,并各自结合自己的经历畅谈体会,与学员们互动交流。参加同心工程省直单位联席会议,并在同等条件下对通心工程省级示范点从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支持。积极采纳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成果,积极回复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并推动相关议案政策化。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绩效评估数据、材料均按规定时限办理,无扣分项目。 

按省委组织部要求,选派了驻村工作队队长和队员,确定了茶陵县严塘镇上湾村为我委驻村帮扶点,制定了帮扶点2015-2017年建设扶贫工作规划,4月即已进村开展帮扶工作。 

4.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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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于4月14日印发关于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通知。组织直属单位党委(支部)、委机关党支部签订责任书,并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向党组提交,于6月12日印发《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实施方案》,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10月9日率先在省直单位中启动了对委直属单位的巡查,将用5年的时间实现对直属单位的巡查全覆盖。启动了将遵守纪律教育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在委党组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安排了3场处以上干部参加的集中学习讨论,组织观看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题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于1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到长沙监狱现场接受警示教育。不断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逢会必讲,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纪律意识,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组织委直属单位和机关支部订阅《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保证每个党员人手一册,提高学习效率。在省卫生计生委官网、办公系统内网刊载《论述摘编》、《准则》和《处分条例》,多层次开拓学习宣传平台,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学以致用。各直属单位按要求在内网开设了“学习专栏”,刊载优秀的心得体会,学习氛围日趋浓厚,严格落实各项党风廉政责任。 

截止目前,国家审计署等各级审计部门未对我委开展主体责任审计,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纪)问题,也未出现移交纪检、司法部门查处的现象。 

5.宣传思想工作。 

认真履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发生破坏意识形态安全事件。11月27日,委党组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开展“热点话题谈心录”专题宣传,组织抗日老兵谈抗战经历,委关工委组织青少年到芷江参观学习,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长沙、湘潭两市举办两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演讲活动。 

在其他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1)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工作机制。一是3月2日召开全省卫生计生宣传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了《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新时期全省卫生计生宣传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等9个指导性文件。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委机关、委直属单位新闻发言人,组织参加了省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建立了新闻宣传备答口径库。至目前,已形成新闻宣传备答口径30余条。(2)强化正面宣传,树立良好形象。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主题宣传,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一是做好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二是深化卫生计生重大主题宣传。党组书记詹鸣参加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讲解我省公立医院改革情况,省本级组织开展新闻宣传活动141次、重大活动集中采访报道81次、节日纪念日主题宣传38次。三是发挥媒体平台积极作用。充分利用新的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和工作动态。四是加强舆情监测与回应。督促落实《湖南省卫生计生领域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测、研判与回应,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转发和编写全国《舆情日报》和全省《舆情周报》200余期,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失控情况。(3)强化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知识。围绕健康促进,积极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一是明确健康教育工作职责。二是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三是开展控烟履约工作。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与省军区后勤部、省武警总队后勤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部署无烟卫生计生系统和无烟环境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了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和无烟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督查。(4)强化宣传策划,打造特色品牌。围绕打造宣传品牌,积极开展典型宣传,讲好故事,传好声音。 

6.应急管理。 

全省卫生应急预案体系较为完善,《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已完成修订工作,正在征集有关部门的意见。卫生计生应急值守规范认真,24小时值班从未出现脱岗、离岗现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无误报、迟报、漏报现象,为领导第一时间准确掌握突发事件信息、科学指挥决策提供了依据。 

7.财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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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统一部署,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本年度的预算资金专项绩效管理进行了明确分工和安排,对卫生计生6大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的修改和制定,做到了“一个专项一个资金管理办法”,强化管理,规范行为,切实加快专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效益。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项目单位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委2014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能力建设、计划生育事业费等6大类专项和原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整体支出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加强卫生经费(累计达224.44亿元)尤其是医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分配监管,未发现违法违规分配现象,也未发生虚列支出或截流、挤占、挪用等现象。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对我委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重新发布了新的收费标准。委直属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未发生乱收费、坐支、挪作他用等乱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8.建议提案办理。 

认真办理建议提案,承办的91件人大建议、66件政协提案均按期办理完毕,与代表委员的沟通率达100%。对于建议提案中所涉问题能够解决的,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了妥善安排,目前收到的反馈表满意率为100%。 

9.节约型机关建设。 

(1)公务用车整治:在2011年以来开展的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基础上,原省卫生厅和原省人口计生委的机关公务车辆不存在超编、超标、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的情况。目前,委机关公务车辆35台,符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的公务用车编制数。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一是2013年9月对委机关各处室(单位)现有公务车辆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进一步重申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严禁为处室(单位)人员安排车辆接送上下班;二是进一步明确双休日和节假日车辆入库,周一至周五车辆可停放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指定的居住小区内,但禁止私自用车。三是进一步规范车辆油耗和过桥过路费的管理,统一使用中国石化加油卡、安装高速公路ETC速通卡,实现车辆两费自动扣费;四是严禁超编超标新购车辆,坚决杜绝各处室(单位)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如有违反规定一律严肃处理;五是驻委纪检组监察室对委机关和委直单位双休日、节假日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暗访,没有发现违规现象。目前,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湖南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委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步伐。 

(2)办公用房整改:我委已在合并搬迁时全部整改到位。无委领导干部和离退休干部违规使用、占用办公用房和协会、企业等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违规出租经营的情况。 

(3)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长抓不懈:《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条列》自2008年颁布以来,我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好节能宣传。通过下发文件、印发节能宣传单、张贴温馨提示、制作移动式宣传牌等形式宣传节能新政策、新技术、新材料,普及节能知识。积极响应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提倡绿色出行,增强能源使用的紧缺感和危机感;二是突出抓好水电节约、机电设备节能、公务用车节能和能耗统计等方面工作。2015年1-11月人均能耗

指标219千克标煤/人•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指标6.5千克标煤/平方米•年,人均水资源消耗49.1吨/人•年,符合节能降耗指标;三是办公楼水电能耗监测系统投入使用,实现机关水电能源资源消耗的实时监测;四是近年来,我们选择了一批节能潜力大、应用广的新产品、新技术,加大推广力度,重点完成了对燃煤锅炉、热水系统(空气源热泵)、办公照明系统(LED节能灯)、供水设施(节水阀)、中央空调冷冻冷却水泵(变频)、室内空调温度调节控制器、路灯(太阳能)、玻璃窗(贴膜)、配电间(谐波治理)等基础设施的节能改造,效果明显。五是组织直属单位参加2016年度节能技改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委机关已申报计算机中心精密空调节能技改项目;六是配合省发改委、省质监局开展全省医院能耗数据的采集工作,为制定我省医疗单位能耗限额地方标准打下基础。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委先后荣获“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全国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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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指标下达后,委财务处及时在湖南省卫生信息网上给予公示;2015年度省财政厅核准我委“三公”经费预算915万元,目前,1-10月已支出268.68万元,没有超过1-10月预算。 

经自查,无扣分情形。当前,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的使用,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保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实效。 

10.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 

1-11月份,在省委省政府和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委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机关及直属单位未发生安全生产与火灾事故,未发生医闹等影响医院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保持了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为深化平安建设,促进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5月28日制定并下发了《2015年度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考评方案》。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省安委统一部署,5月29日,我委召开专题会议,对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部署,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积极贯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2015年3月17日至4月3日,委安委对直属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检查,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明查暗访形式,对直属单位开展了一轮巡查。做好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对口指导帮扶工作,深入湘乡市月山镇指导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7月30日,省卫生计生委在省肿瘤医院召开直属单位2015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委安委会成员处室及直属单位分管负责人和保卫科(处)长参加会议。在天津“8·12”爆炸事故后的工作,我委立即召开专门会议,迅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8月28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派出检查组进行明查暗访。明查暗访后与单位领导见面,在各单位进行反馈时,要求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9月29日转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各项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潭邵高速“9.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学习吸取安全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11月,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重大节会期间的消防安全,组织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和委直单位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年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无一票否决情况。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任务艰巨 

一是医疗服务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均衡尤其是农村基层缺少优质医疗资源的问题依然存在。医疗服务供需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公共卫生服务面临多重健康问题挑战,疾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传染性疾病防控难度不断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也持续上升;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方式变化以及食品药品安全、职业伤害、饮用水安全和环境问题等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更加突出,出生缺陷高发形势严峻,防治任务重。三是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群众需求与妇幼健康优质服务资源不足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四是深化医改步入攻坚期,触及深层次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一些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等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还没有完全破解,如人事薪酬、财政投入等问题。 

(二)计划生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 

一是舆论的误解、误读和误导。一些专家、媒体简单地把多元化的计生政策等同于独生子女政策,把城镇等同于乡村,把法律规定等同于现实中人人遵守,把体制内的情况等同于体制外,把违法行政个案、老龄化等问题放大炒作,计生工作被妖魔化,极大地误导了干群,引发思想混乱,增加了工作难度。二是机构改革的影响与冲击。新一轮机构改革从2013年3月至今已近3年仍未全部完成。县市区、乡镇一级的机构改革刚启动,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对改革中个人的安排比较担忧,普遍情绪不稳、精力分散,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三是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太低,影响社会稳定。我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只有340元扶助,且没有一次性慰问金。与广西自治区每人每月860元,个别省份提高到1000元以上,陕西省对农村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城镇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3万元等相比,有较大差距。我省失独家庭进京上访、到省委、省政府聚会的规模、频率逐渐增多。 

三、2016年的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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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打造“健康湖南”,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统筹整合卫生计生资源,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卫生计生管理体制,着力提高卫生计生治理能力,以全民健康促进全面小康,以人口均衡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稳健发展。 

(二)主要任务 

1.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基层综合医改成效,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在投入、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配套机制;积极探索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持社会办医。 

2.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依法依规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突出重点、简政放权、便民利民。推进计生家庭发展,完善利益导向体系建设,,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跨省区域协作。发挥计生协会作用,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3.不断健全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加强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与防控,落实免疫规划,加大对传染病、精神疾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力度。抓好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力发展中医药,规划实施中医药人才、技术、院校发展战略,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目标任务。推动居民健康卡应用普及。加快健康产业园区建设。

4.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持续加大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力度;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投资审批改革及收费清理改革;优化政府服务,完善服务医药卫生领域创新创业的工作机制。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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