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CCGINK)信息披露评价报

日期:2017-05-06 / 人气: / 来源:本站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CCGINK)信息披露评价报告
 
2004年02月25日 02:5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

  公司治理指数是从公司治理的理论和实务出发,运用统计学、运筹学原理,采用一定的指标体系,按照合理的程序,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以指数形式对上市公司治理状况做出的系统客观的评价


  中国公司治理指数(简称南开治理指数,CCGINK)是以公司治理著名学者李维安教授带领的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长期研究和前瞻中国公司治理动态的结果,他们的研究在以下方面有所突破:由公司治理结构研究到公司治理机制研究,由国内公司治理研究到跨国公司治理研究,由传统形态的公司治理研究到网络公司治理研究,由公司治理研究到民营企业治理研究,由被治理者研究到治理者治理研究。

  “南开治理指数”是在充分考虑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环境,借鉴国际经验,围绕中国经济转轨时期公司治理中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信息披露、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上市公司独立性、董事会的独立性以及监事会参与公司治理等突出的治理问题的基础上,建立的一套适应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环境,,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评价系统。

  该指数推动了我国公司治理研究的深化,它对判断我国公司治理的状况,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强化上市公司的信用约束以及提高上市公司治理质量与公司绩效,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编制上市公司治理指数的样本数据来源于两个层面:一是我们于2002年6月份对中国1307家上市公司治理状况开展的调查;二是截至2003年4月底披露的2002年上市公司年报。样本筛选的原则是:(1)指标信息齐全;(2)不含异常数据,最后确定有效样本931家。从股东行为、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信息披露等维度,采用64个指标对样本进行了综合评价。

  信息披露评价是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披露评价机制有助于改善信息质量;有利于投资者判断信息披露完整性、真实性,激励和约束经营者。信息披露评价指标体系由三部分构成,即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评价。真实性评价的一些代表性指标有:年度财务报告是否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近三年来是否有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近三年是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被监管机构公开谴责、批评、处罚等。信息披露及时性评价的一些代表性指标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决议是否及时披露、近三年定期报告是否及时披露、重要专项信息是否及时披露。信息披露完整性评价的一些代表性指标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决议是否充分披露、近三年定期报告是否充分披露等。

  信息披露指数总体分布

  中国公司治理指数(CCGINK)分值越高,表明治理状况越好。信息披露指数最高值100,最低值0,指数越高表明信息披露质量越高。CCGINK将分值划分为六级,即CCGINKⅠ(90%-100%)、CCGINKⅡ(80%-90%)、CCGINKⅢ(70%-80%)、CCGINKⅣ(60%-70%)、CCGINKⅤ(50%-60%)、CCGINKⅥ(50%以下)、信息披露真实性指标、及时性指标、完整性指标及信息披露指数在CCGINKⅡ以上的分别为13.96%、15.68%、16.01%和9.14%。而信息披露真实性指标、及时性指标、完整性指标及信息披露指数评级在CCGINKⅥ以下的分别为34.16%、18.689%、14.50%和25.35%。

  信息披露指数最小为4.72%,最大值为97.685%(最高100%),均值为58.44%。信息披露指数达到CCGINKⅠ的有17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1.83%;达到CCGINKⅡ的有60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6.44%;达到CCGINKⅢ的有127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13.64%;达到CCGINKⅣ的有334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35.88%;达到CCGINKⅤ的有158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16.97%;在CCGINKⅥ水平的有235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25.24%。信息披露在CCGINKⅠ至CCGINKⅢ之间的比例为21.91%;信息披露在CCGINKⅠ至CCGINKⅣ之间的比例为57.79%,信息披露在CCGINKⅤ至CCGINKⅥ之间的比例为42.21%。样本公司信息披露治理评价指数呈现正态分布趋势,标准差0.18,公司间信息披露存在一定的差异。

  信息披露真实性指数分布

  真实性指数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100%,均值为54%,信息披露真实性方面数值较小而且标准差较大(0.25),说明样本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真实性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信息披露真实性指数达到CCGINKⅠ的有11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1.18%;达到CCGINKⅡ的有119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12.78%;达到CCGINKⅢ的有46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4.94%;达到CCGINKⅣ的有295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31.69%;处于CCGINKⅤ水平的有142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15.25%;在CCGINKⅥ水平的有318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34.16%。信息披露在CCGINKⅠ至CCGINKⅢ之间的比例为18.9%;信息披露在CCGINKⅠ至CCGINKⅣ之间的总比例为50.59%,信息披露在CCGINKⅤ至CCGINKⅥ之间的比例为49.41%。

  信息披露及时性指数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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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性指数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100%,均值为66.38%,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方面数值大于真实性和完整性两个方面的数值;且信息披露及时性的标准差0.24,小于信息披露真实性的标准差。信息披露及时性指数达到CCGINKⅠ的有138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14.82%;达到CCGINKⅡ的有8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0.86%;达到CCGINKⅢ的有531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57.04%;达到CCGINKⅣ的有32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3.44%;处于CCGINKⅤ水平的有48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5.16%;在CCGINKⅥ水平的有174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18.68%。信息披露在CCGINKⅠ至CCGINKⅢ之间的比例为72.72%;信息披露在CCGINKⅠ至CCGINKⅣ之间的总比例为76.16%,信息披露在CCGINKⅤ至CCGINKⅥ之间的比例为23.84%。

  信息披露完整性指数分布

  完整性指数最小值为7.06%,最大值为100%,均值为59.05%;信息披露完整性的标准差为0.19,小于其他两个方面的标准差。信息披露完整性指数达到CCGINKⅠ的有140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15.04%;达到CCGINKⅡ的有9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0.97%;达到CCGINKⅢ的有10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1.07%;达到CCGINKⅣ的有2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0.21%;处于CCGINKⅤ水平的有635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68.21%;在CCGINKⅥ水平的有135家公司,占全部样本的14.5%。在CCGINKⅠ至CCGINKⅢ之间的比例为17.08%;在CCGINKⅠ至CCGINKⅣ之间的总比例为17.29%,在CCGINKⅤ至CCGINKⅥ之间的比例为82.71%。

  100佳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的行业分布

  100佳上市公司在不同的行业中呈现不同的分布,制造业所占比重最大,为55%。其次是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与供应等公用事业类上市公司占14%;信息技术业占8%;批发和零售贸易占6%;房地产业占5%;交通运输与仓储业占4%。行业分类中的文化传播、金融保险没有一家进入信息披露100佳。

  信息披露100佳的地区分布

  表2数据显示,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100佳集中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沿海地区,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西部地区则较少。100佳公司中,山东所占比重最大为13%,其次是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各占8%,再次是湖北占6%,福建、湖南、河南各占5%。

  本项研究揭示的问题及改进

  从信息披露指数与治理结构的相关性来分析,董事会行为、监事会行为与信息披露指数无显著关系。一方面说明治理结构的效率不高,另一方面说明信息披露质量更信赖于外部监管,这就要求监管机构有必要加大信息披露监管力度。

  股东(控股股东)行为、经理层行为对信息披露产生了影响,其中经理层行为影响较显著,对经理层的治理或激励约束是关键。为了提高信息透明度,维护利益相关者权益,有必要更多地关注经理层行为,特别关注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等。

  信息披露评价结果显示,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总体状况有所改进,信息披露及时性方面表现较好。但在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不足;信息披露指数在行业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有必要关注信息披露表现差的行业。

  从发展来看,随着公司治理机制改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总体质量将得到改善。

  (声明:本项研究是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开展的学术研究,无任何商业目的,不存在引导投资的目的或意图,投资者据此评价结果进行投资或入市产生的风险自负。)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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