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投资群众及早拿回被骗财产 芝罘区召开“非吸

日期:2017-03-20 / 人气: / 来源:本站

投资群众及早拿回被骗财产 芝罘区召开“非吸”案件有关案情通报会,提醒市民远离非法集资

    本报讯(YMG记者 孙朝军 通讯员 芝公宣)“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芝罘公安分局在区政府的支持下,对每一起案件都聘请了专职会计师进行司法审计,所有经费全部为财政拨款,不会动用一分涉案资产”。近日,在全区公检法机关关于“非吸”案件案情联合通报会上,芝罘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向投资群众代表再次做了重申。

  让投资群众及早拿回被骗财产

  针对投资者关怀的非吸涉案资产处置的问题,相关负责人也做了情况通报。2016年,在芝罘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区委政法委、公检法、金融办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法院已审结案件的涉案资产处置意见。下一步,将在区委区政府统一协调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对易贬值及保管成本较高的涉案资产抓紧评估、拍卖,,让投资群众及早拿回被骗财产。
  据了解,芝罘公安分局自2013年底打击“小军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工作以来,加大对全区社会经济形势研判,认真开展摸排,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顿,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公司和个人进行了严厉打击,从维护投资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积极追缴涉案赃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破获了“小军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华阳友邦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多起案件,目前“华阳友邦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烟台龙宇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烟台天恒正源置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烟台欣峰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烟台兆海水产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15起案件已被法院依法判决,烟台银保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11起案件已被移诉检察院。
  为了做到打击犯罪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群众的检验,芝罘公安分局要求民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确保投资群众的每一笔资产都要有来有出,有账可查,尽最大努力减少受骗群众所遭受的损失。希望各位投资人理性看待事态,不要道听途说,甚至作出过激行为。对于所担心疑虑的资产处置等问题,政府牵头的资产处置小组会对公安机关查封追缴的涉案权属不清的资产进行确权,全部公开、公正、透明地依法进行资产处置。

  “非吸”案件有立案标准要求

  近年来,社会经济进入新常态,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显,因受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信访形势异常严峻,部分投资群众已将信访作为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主要渠道。导致大量的非正常上访行为发生,个别信访人为达到个人目的,或受人蛊惑利用,或组织串联,通过非法聚集以堵路、堵门、示威等形式想给有关部门施压,人数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结果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政府职能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据统计,2016年至今,芝罘公安分局共参与处置这类群体非访案件12起,其中依法处理3起17人,共7人被行政拘留,1人被警告,9人被训诫。在此,公安机关也正告那些违法犯罪分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胆敢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尤其对那些造谣生事、蛊惑群众、煽动非正常上访的不法分子,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能不能把他提前放出来,让他出来继续发展产业,好挣钱给我们返本还息?”这是“非吸”案中的一位投资者代表在案情通报会上提出的要求。芝罘分局相关负责人当场阐明了公安机关的立场,“部分群众也曾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有的还到政府部门非正常上访或写联名信要求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释放,我在这里明确答复,这些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经提请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芝罘人民法院也依法做出了一审判决。即使将来刑满释放后嫌疑人也不可能再重操旧业,大家要明白这一点。
  据了解,有部分投资者急于挽回蒙受的损失,竟提出与国家法律相悖的要求,有的以与涉案的“非吸”公司是民间借贷关系来混淆视听,从原先报案的受害者变成了挑唆非访的领头者,这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
  目前,我国对“非吸”案件也是有一定立案标准要求:个人非吸数额20万以上或者30户以上;单位数额100万以上或者150户以上; 个人给存款人造成损失金额10万以上,单位给存款人造成损失金额50万以上。

  远离非法集资,避免上当受骗

  芝罘区近年侦办的数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涉案金额巨大;二是涉及群众众多;三是案情比较复杂。
  按照法律规定,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金融服务(咨询)公司都不能吸收公众资金和发售理财产品,参与这些机构的非法理财活动不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要通过正规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理性投资,合法理财。在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的基础上,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投资理财需走正规途径,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远离非法集资,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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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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