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到2020年物联网产业规模突破1.5万亿元

日期:2017-02-02 / 人气: / 来源:本站

飞象网讯(云新/文)1月18日消息,工信部昨日发布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年)。

该《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已形成包括芯片、元器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运营、应用服务在内的较为完整的物联网产业链。2015年物联网产业规模达到7500亿元,“十二五”年复合增长率为25%。公众网络机器到机器(M2M)连接数突破1亿,占全球总量31%,成为全球最大市场。物联网产业已形成环渤海、长三角、泛珠三角以及中西部地区四大区域聚集发展的格局,无锡、重庆、杭州、福州等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初见成效。

“十三五”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包含感知制造、网络传输、智能信息服务在内的总体产业规模突破1.5万亿元,智能信息服务的比重大幅提升。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公众网络M2M连接数突破17亿。物联网技术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适应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初步形成,物联网规模应用不断拓展,泛在安全的物联网体系基本成型。

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加快升级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积极推进低功耗广域网技术的商用部署,支持5G技术研发和商用实验,促进5G与物联网垂直行业应用深度融合。建立安全可控的标识解析体系,构建泛在安全的物联网。突破操作系统、核心芯片、智能传感器、低功耗广域网、大数据等关键核心技术。在感知识别和网络通信设备制造、运营服务和信息处理等重要领域,发展先进产品和服务,打造一批优势品牌。

鼓励企业开展商业模式探索,推广成熟的物联网商业模式,发展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业态融合创新。支持互联网、电信运营、芯片制造、设备制造等领域龙头企业以互联网平台化服务模式整合感知制造、应用服务等上下游产业链,形成完整解决方案并开展服务运营,推动相关技术、标准和产品加速迭代、解决方案不断成熟,成本不断下降,促进应用实现规模化发展。培育200家左右技术研发能力较强、产值超10亿元的骨干企业,大力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构筑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产业生态体系,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建立健全物联网标准体系,发布物联网标准化建设指南。进一步促进物联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协调发展,以企业为主体开展标准制定,积极将创新成果纳入国际标准,加快建设技术标准试验验证环境,完善标准化信息服务。

大力开展车联网、健康服务、智能家居等产业急需应用标准的制定,持续推进工业、农业、公共安全、交通、环保等应用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标准制定、实验验证和应用推广联合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推动标准化组织联合制定跨行业标准,鼓励发展团体标准。支持联盟和龙头企业牵头制定行业应用标准。

附:

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

(2016-2020年)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对新一轮产业变革和经济社会绿色、智能、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十二五”时期,我国物联网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与发达国家保持同步,成为全球物联网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促进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广泛应用,培育壮大新动能成为国家战略。当前,物联网正进入跨界融合、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迎来重大的发展机遇。为推动物联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信息通信业“十三五”规划物联网分册。

本规划依据《公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编制而成,是指导物联网产业未来五年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回顾及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国在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应用示范推广、产业协调发展和政策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政策环境不断完善。加强顶层设计,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成立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物联网产业发展。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加强技术研发、标准研制和应用示范等工作,积极组织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推进示范区和产业基地建设。中央财政连续四年安排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物联网被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支持范围。各地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多层次、全方位推进地方物联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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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体系初步建成。已形成包括芯片、元器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运营、应用服务在内的较为完整的物联网产业链。2015年物联网产业规模达到7500亿元,“十二五”年复合增长率为25%。公众网络机器到机器(M2M)连接数突破1亿,占全球总量31%,成为全球最大市场。物联网产业已形成环渤海、长三角、泛珠三角以及中西部地区四大区域聚集发展的格局,无锡、重庆、杭州、福州等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初见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具备较强实力的物联网领军企业,互联网龙头企业成为物联网发展的重要新兴力量。物联网产业公共服务体系日渐完善,初步建成一批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投融资、标识解析、成果转化、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

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在芯片、传感器、智能终端、中间件、架构、标准制定等领域取得一大批研究成果。光纤传感器、红外传感器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超高频智能卡、微波无源无线射频识别(RFID)、北斗芯片技术水平大幅提升,微机电系统(MEMS)传感器实现批量生产,物联网中间件平台、多功能便捷式智能终端研发取得突破。一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大学科技园等创新载体已经建成并发挥良好的支撑作用。物联网标准体系加快建立,已完成200多项物联网基础共性和重点应用国家标准立项。我国主导完成多项物联网国际标准,国际标准制定话语权明显提升。

应用示范持续深化。在工业、农业、能源、物流等行业的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中作用明显,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融合推动家居、健康、养老、娱乐等民生应用创新空前活跃,在公共安全、城市交通、设施管理、管网监测等智慧城市领域的应用显著提升了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物联网应用规模与水平不断提升,在智能交通、车联网、物流追溯、安全生产、医疗健康、能源管理等领域已形成一批成熟的运营服务平台和商业模式,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实现全国联网,部分物联网应用达到了千万级用户规模。

我国物联网产业已拥有一定规模,设备制造、网络和应用服务具备较高水平,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取得突破,物联网与行业融合发展成效显著。但仍要看到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面临的瓶颈和深层次问题依然突出。一是产业生态竞争力不强,芯片、传感器、操作系统等核心基础能力依然薄弱,高端产品研发能力不强,原始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二是产业链协同性不强,缺少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引领产业协调发展的龙头企业;三是标准体系仍不完善,一些重要标准研制进度较慢,跨行业应用标准制定难度较大;四是物联网与行业融合发展有待进一步深化,成熟的商业模式仍然缺乏,部分行业存在管理分散、推动力度不够的问题,发展新技术新业态面临跨行业体制机制障碍;五是网络与信息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设施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亟待解决。

(二)“十三五”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物联网加速进入“跨界融合、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与我国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建设深度交汇,面临广阔的发展前景。另一方面,我国物联网发展又面临国际竞争的巨大压力,核心产品全球化、应用需求本地化的趋势更加凸显,机遇与挑战并存。

万物互联时代开启。物联网将进入万物互联发展新阶段,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电、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等数以万亿计的新设备将接入网络,形成海量数据,应用呈现爆发性增长,促进生产生活和社会管理方式进一步向智能化、精细化、网络化方向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智能、高效。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窄带物联网(NB-IoT)等新技术为万物互联提供了强大的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万物互联的泛在接入、高效传输、海量异构信息处理和设备智能控制,以及由此引发的安全问题等,都对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应用需求全面升级。物联网万亿级的垂直行业市场正在不断兴起。制造业成为物联网的重要应用领域,相关国家纷纷提出发展“工业互联网”和“工业4.0”,我国提出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信息物理系统(CPS)为代表的物联网智能信息技术将在制造业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等转型升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车联网、健康、家居、智能硬件、可穿戴设备等消费市场需求更加活跃,驱动物联网和其它前沿技术不断融合,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等技术不断取得新突破。智慧城市建设成为全球热点,物联网是智慧城市构架中的基本要素和模块单元,已成为实现智慧城市“自动感知、快速反应、科学决策”的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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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生态竞争日趋激烈。物联网成为互联网之后又一个产业竞争制高点,生态构建和产业布局正在全球加速展开。国际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加快互联网服务、整机设备、核心芯片、操作系统、传感器件等产业链布局,操作系统与云平台一体化成为掌控生态主导权的重要手段,工业制造、车联网和智能家居成为产业竞争的重点领域。我国电信、互联网和制造企业也加大力度整合平台服务和产品制造等资源,积极构建产业生态体系。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经济新常态下创新驱动、形成发展新动能的关键时期,必须牢牢把握物联网新一轮生态布局的战略机遇,,大力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深化物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一)发展思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促进物联网规模化应用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以产业链开放协作为重点,以保障安全为前提,加快建设物联网泛在基础设施、应用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持续优化发展环境,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健全标准体系,创新服务模式,构建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生态,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人民生活质量提升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创新驱动。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面向智能信息服务的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和新业态,加快打造智慧产业和智能化信息服务。

坚持应用牵引。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重大应用示范为先导,统筹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推进物联网规模应用,带动物联网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规模化发展,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增强社会管理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政策措施的协同,促进物联网与相关行业之间的深度融合。加强资源整合,突出区域特色,完善产业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形成协调发展的格局。

坚持安全可控。建立健全物联网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关键安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增强物联网基础设施、重大系统、重要信息的安全保障能力,强化个人信息安全,构建泛在安全的物联网。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包含感知制造、网络传输、智能信息服务在内的总体产业规模突破1.5万亿元,智能信息服务的比重大幅提升。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公众网络M2M连接数突破17亿。物联网技术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适应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初步形成,物联网规模应用不断拓展,泛在安全的物联网体系基本成型。

——技术创新。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加大,物联网架构、感知技术、操作系统和安全技术取得明显突破,网络通信领域与信息处理领域的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核心专利授权数量明显增加。

——标准完善。研究制定200项以上国家和行业标准,满足物联网规模应用和产业化需求的标准体系逐步完善,物联网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和重点应用标准基本确立,我国在物联网国际标准领域话语权逐步提升。

——应用推广。在工业制造和现代农业等行业领域、智能家居和健康服务等消费领域推广一批集成应用解决方案,形成一批规模化特色应用。在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形成跨领域的数据开放和共享机制,发展物联网开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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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升级。打造10个具有特色的产业集聚区,培育和发展200家左右产值超过10亿元的骨干企业,以及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和创新载体,建设一批覆盖面广、支撑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安全保障。在物联网核心安全技术、专用安全产品研发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制定一批国家和行业标准。物联网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应急响应等机制基本建立,物联网基础设施、重大系统、重要信息的安保能力大大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产业生态布局

加快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生态体系。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集中力量,构建基础设施泛在安全、关键核心技术可控、产品服务先进、大中小企业梯次协同发展、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业态融合创新的生态体系,提升我国物联网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加快升级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积极推进低功耗广域网技术的商用部署,支持5G技术研发和商用实验,促进5G与物联网垂直行业应用深度融合。建立安全可控的标识解析体系,构建泛在安全的物联网。突破操作系统、核心芯片、智能传感器、低功耗广域网、大数据等关键核心技术。在感知识别和网络通信设备制造、运营服务和信息处理等重要领域,发展先进产品和服务,打造一批优势品牌。鼓励企业开展商业模式探索,推广成熟的物联网商业模式,发展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业态融合创新。支持互联网、电信运营、芯片制造、设备制造等领域龙头企业以互联网平台化服务模式整合感知制造、应用服务等上下游产业链,形成完整解决方案并开展服务运营,推动相关技术、标准和产品加速迭代、解决方案不断成熟,成本不断下降,促进应用实现规模化发展。培育200家左右技术研发能力较强、产值超10亿元的骨干企业,大力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构筑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产业生态体系,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加快物联网产业集聚。继续支持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发展,提升示范区自主创新能力、产业发展水平和应用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无锡作为国家示范区先行先试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物联网示范区。加快推动重庆、杭州、福州等物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提升和规范发展,增强产业实力和辐射带动作用。结合“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加强统筹规划,支持各地区立足自身优势,推进差异化发展,加强物联网特色园区建设,加快形成物联网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物联网产业集聚区。优化产业集聚区发展环境,完善对产业集聚区的科学、规范管理,推动产业集聚区向规模化、专业化、协作化方向发展,促进集聚区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物联网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推动物联网创业创新。完善物联网创业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协同与模式创新结合,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环境。总结复制推广优秀的物联网商业模式和解决方案,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各类孵化器、创业创新基地、科技园区等建设物联网创客空间,提升物联网创业创新孵化、支撑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发展第三方创业创新平台,建立基于开源软硬件的开发社区,设立产业创投基金,通过开放平台、共享资源和投融资等方式,推动各类线上、线下资源的聚集、开放和共享,提供创业指导、团队建设、技术交流、项目融资等服务,带动产业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协同创新。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创业创新,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与物联网企业进行对接和合作,搭建产业新型融资平台,不断加大对创业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鼓励开展物联网创客大赛,激发创新活力,拓宽创业渠道。引导各创业主体在设计、制造、检测、集成、服务等环节开展创意和创新实践,促进形成创新成果并加强推广,培养一批创新活力型企业快速发展。

(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

加快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构建政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体系。统筹衔接物联网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品制造、应用部署等环节工作,充分调动各类创新资源,打造一批面向行业的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融合创新载体,加强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继续支持各类物联网产业和技术联盟发展,引导联盟加强合作和资源共享,加强以技术转移和扩散为目的的知识产权管理处置,推进产需对接,有效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支持企业建设一批物联网研发机构和实验室,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鼓励企业与高校、科技机构对接合作,畅通科研成果转化渠道。整合利用国际创新资源,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跨国兼并重组,与国外企业成立合资公司进行联合开发,引进高端人才,实现高水平高起点上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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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低功耗处理器技术和面向物联网应用的集成电路设计工艺,开展面向重点领域的高性能、低成本、集成化、微型化、低功耗智能传感器技术和产品研发,提升智能传感器设计、制造、封装与集成、多传感器集成与数据融合及可靠性领域技术水平。研究面向服务的物联网网络体系架构、通信技术及组网等智能传输技术,加快发展NB-IoT等低功耗广域网技术和网络虚拟化技术。研究物联网感知数据与知识表达、智能决策、跨平台和能力开放处理、开放式公共数据服务等智能信息处理技术,支持物联网操作系统、数据共享服务平台的研发和产业化,进一步完善基础功能组件、应用开发环境和外围模块。发展支持多应用、安全可控的标识管理体系。加强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的集成创新,重点研发满足物联网服务需求的智能信息服务系统及其关键技术。强化各类知识产权的积累和布局。

专栏1:关键技术突破工程

1、传感器技术

核心敏感元件:试验生物材料、石墨烯、特种功能陶瓷等敏感材料,抢占前沿敏感材料领域先发优势;强化硅基类传感器敏感机理、结构、封装工艺的研究,加快各类敏感元器件的研发与产业化。

传感器集成化、微型化、低功耗:开展同类和不同类传感器、配套电路和敏感元件集成等技术和工艺研究。支持基于 MEMS 工艺、薄膜工艺技术形成不同类型的敏感芯片,开展各种不同结构形式的封装和封装工艺创新。支持具有外部能量自收集、掉电休眠自启动等能量贮存与功率控制的模块化器件研发。

重点应用领域:支持研发高性能惯性、压力、磁力、加速度、光线、图像、温湿度、距离等传感器产品和应用技术,积极攻关新型传感器产品。

2、体系架构共性技术

持续跟踪研究物联网体系架构演进趋势,积极推进现有不同物联网网络架构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标准化,重点支持可信任体系架构、体系架构在网络通信、数据共享等方面的互操作技术研究,加强资源抽象、资源访问、语义技术以及物联网关键实体、接口协议、通用能力的组件技术研究。

3、操作系统

用户交互型操作系统:推进移动终端操作系统向物联网终端移植,重点支持面向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重点领域的物联网操作系统研发。

实时操作系统:重点支持面向工业控制、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的物联网操作系统研发,开展各类适应物联网特点的文件系统、网络协议栈等外围模块以及各类开发接口和工具研发,支持企业推出开源操作系统并开放内核开发文档,鼓励用户对操作系统的二次开发。

4、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融合关键技术

面向移动终端,重点支持适用于移动终端的人机交互、微型智能传感器、MEMS传感器集成、超高频或微波RFID、融合通信模组等技术研究。面向物联网融合应用,重点支持操作系统、数据共享服务平台等技术研究。突破数据采集交换关键技术,突破海量高频数据的压缩、索引、存储和多维查询关键技术,研发大数据流计算、实时内存计算等分布式基础软件平台。结合工业、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等典型应用场景,突破物联网数据分析挖掘和可视化关键技术,形成专业化的应用软件产品和服务。

(三)构建完善标准体系

完善标准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物联网标准体系,发布物联网标准化建设指南。进一步促进物联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协调发展,以企业为主体开展标准制定,积极将创新成果纳入国际标准,加快建设技术标准试验验证环境,完善标准化信息服务。

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标准制定。加快制定传感器、仪器仪表、射频识别、多媒体采集、地理坐标定位等感知技术和设备标准。组织制定无线传感器网络、低功耗广域网、网络虚拟化和异构网络融合等网络技术标准。制定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管理与交换、数据分析与挖掘、服务支撑等信息处理标准。制定物联网标识与解析、网络与信息安全、参考模型与评估测试等基础共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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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行业应用标准研制。大力开展车联网、健康服务、智能家居等产业急需应用标准的制定,持续推进工业、农业、公共安全、交通、环保等应用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标准制定、实验验证和应用推广联合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推动标准化组织联合制定跨行业标准,鼓励发展团体标准。支持联盟和龙头企业牵头制定行业应用标准。

(四)推动物联网规模应用

大力发展物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围绕重点行业制造单元、生产线、车间、工厂建设等关键环节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动生产制造全过程、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深度感知、动态监控、数据汇聚和智能决策。通过对现场级工业数据的实时感知与高级建模分析,形成智能决策与控制。完善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提升工业大数据开发利用水平,实现工业体系个性化定制、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和服务化转型,加快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开展信息物理系统、工业互联网在离散与流程制造行业的广泛部署应用,初步形成跨界融合的制造业新生态。

加快物联网与行业领域的深度融合。面向农业、物流、能源、环保、医疗等重要领域,组织实施行业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推进物联网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应用,支持物联网与行业深度融合。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推进农业物联网应用,提高农业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深化物联网在仓储、运输、配送、港口等物流领域的规模应用,支撑多式联运,构建智能高效的物流体系。加大物联网在污染源监控和生态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推广应用,提高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水平。深化物联网在电力、油气、公共建筑节能等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等环节应用,提升能源管理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物联网技术在药品流通和使用、病患看护、电子病历管理等领域中的应用,积极推动远程医疗、临床数据应用示范等医疗应用。

推进物联网在消费领域的应用创新。鼓励物联网技术创新、业务创新和模式创新,积极培育新模式新业态,促进车联网、智能家居、健康服务等消费领域应用快速增长。加强车联网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发展车联网自动驾驶、安全节能、地理位置服务等应用。推动家庭安防、家电智能控制、家居环境管理等智能家居应用的规模化发展,打造繁荣的智能家居生态系统。发展社区健康服务物联网应用,开展基于智能可穿戴设备远程健康管理、老人看护等健康服务,推动健康大数据创新应用和服务发展。

深化物联网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应用。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结合市政设施、通信网络设施以及行业设施建设,同步部署视频采集终端、RFID标签、多类条码、复合传感器节点等多种物联网感知设施,深化物联网在地下管网监测、消防设施管理、城市用电平衡管理、水资源管理、城市交通管理、电子政务、危化品管理和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建立城市级物联网接入管理与数据汇聚平台,推动感知设备统一接入、集中管理和数据共享利用。建立数据开放机制,制定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鼓励和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等开放和交易数据资源,深化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利用。支持建立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提供面向公众、行业和城市管理的智能信息服务。

专栏2: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工程

1、智能制造

面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发展信息物理系统和工业互联网,推动生产制造与经营管理向智能化、精细化、网络化转变。通过RFID等技术对相关生产资料进行电子化标识,实现生产过程及供应链的智能化管理,利用传感器等技术加强生产状态信息的实时采集和数据分析,提升效率和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通过在产品中预置传感、定位、标识等能力,实现产品的远程维护,促进制造业服务化转型。

2、智慧农业

面向农业生产智能化和农产品流通管理精细化需求,广泛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实施基于物联网技术的设施农业和大田作物耕种精准化、园艺种植智能化、畜禽养殖高效化、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粮食与经济作物储运监管、农资服务等应用示范工程,促进形成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和组织形态,提升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

3、智能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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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公众对家居安全性、舒适性、功能多样性等需求,开展智能养老、远程医疗和健康管理、儿童看护、家庭安防、水、电、气智能计量、家庭空气净化、家电智能控制、家务机器人等应用,提升人民生活质量。通过示范对底层通信技术、设备互联及应用交互等方面进行规范,促进不同厂家产品的互通性,带动智能家居技术和产品整体突破。

4、智能交通和车联网

推动交通管理和服务智能化应用,开展智能航运服务、城市智能交通、汽车电子标识、电动自行车智能管理、客运交通和智能公交系统等应用示范,提升指挥调度、交通控制和信息服务能力。开展车联网新技术应用示范,包括自动驾驶、安全节能、紧急救援、防碰撞、非法车辆查缉、打击涉车犯罪等应用。

5、智慧医疗和健康养老

推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与现代医疗管理服务结合,开展物联网在药品流通和使用、病患看护、电子病历管理、远程诊断、远程医学教育、远程手术指导、电子健康档案等环节的应用示范。积极推广社区医疗+三甲医院的医疗模式。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医疗废物追溯,对问题药品快速跟踪和定位,降低监管成本。建立临床数据应用中心,开展基于物联网智能感知和大数据分析的精准医疗应用。开展智能可穿戴设备远程健康管理、老人看护等健康服务应用,推动健康大数据创新应用和服务发展。

6、智慧节能环保

推动物联网在污染源监控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开展废物监管、综合性环保治理、水质监测、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治污设施工况监控、进境废物原料监控、林业资源安全监控等应用。推动物联网在电力、油气等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等环节的应用,提升能源管理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建立城市级建筑能耗监测和服务平台,对公共建筑和大型楼宇进行能耗监测,实现建筑用能的智能控制和精细管理。鼓励建立能源管理平台,针对大型产业园区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五)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打造物联网综合公共服务平台。针对物联网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充分利用和整合各区域、各行业已有的物联网相关产业公共服务资源,引导多种投资参与物联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公共服务平台体系。依托现有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创新载体,整合创新资源,加强开源社区建设,促进资源流动与开放共享,提供物联网技术研发、标识解析、标准测试、检验检测等公共技术服务。充分发挥物联网各类联盟的作用,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促进产需对接和成果转化。鼓励龙头企业强化产业生态布局,提供第三方开发能力和解决方案,带动物联网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继续推进科技金融、投融资担保、政策咨询、知识产权服务、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认定一批物联网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探索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商业模式,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市场化、专业化运营,实现平台自我造血,促进公共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加强物联网统计监测和发展评估。建立物联网统计监测平台,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产业运行分析,把握产业发展规律,优化产业相关政策,指导和统筹全国物联网发展。建立物联网发展评估体系,对各地区物联网产业发展进行分析评估,为推动物联网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推进关键安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引导信息安全企业与物联网技术研发与应用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合作,加强物联网架构安全、异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强化安全标准的研制、验证和实施,促进安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满足公共安全体系中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治安防控、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对物联网技术和产品服务保障的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物联网安全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安全评估和保障服务。建立健全物联网安全防护制度,开展物联网产品和系统安全测评与评估。对工业、能源、电力、交通等涉及公共安全和基础设施的物联网应用,强化对其系统解决方案、核心设备与运营服务的测试和评估,研究制定“早发现、能防御、快恢复”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重要系统的安全可控。对医疗、健康、养老、家居等物联网应用,加强相关产品和服务的评估测评和监督管理,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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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做好部门、行业、区域、军民之间的统筹协调,以及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业发展、应用推广、安全保障的统筹协调,形成产业链配套和区域分工合作以及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物联网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智库作用, 加强对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

(二)加强财税和投融资政策扶持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支持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物联网企业与银行、保险公司三方合作,探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融资担保模式。鼓励对重大项目和工程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加强产业与金融资本对接,鼓励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加大投入和融资担保力度支持物联网企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地方设立物联网专项资金和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物联网产业发展。

(三)健全完善政策法规加强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破解物联网与行业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支持车联网、健康服务等物联网应用创新发展。推动跨部门的物联网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协同,发展物联网开环应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开展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政策法规研究。合理规划和分配频率、标识、码号等资源,促进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物联网标准的宣贯、实施与推广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

(四)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推进物联网技术交流与合作。依托政府间对话机制,深化物联网标准、公共服务平台和应用示范的合作。支持国内企业与国际优势企业加强物联网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合作,联合建立国际产业技术联盟。支持我国物联网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

(五)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物联网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加强跨学科交叉整合,加强物联网学科建设,培养物联网复合型专业人才。支持物联网实训基地建设,鼓励高校和企业合作,发挥学会和协会作用,加强物联网技能和业务培训。依托国家科技计划、示范工程和国际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加快引进国际高端人才。建立高端人才的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打造专业化的企业管理团队。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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