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峰镇蕉溪村17组长贡圳林木生产经营权投标通告

日期:2017-01-30 / 人气: / 来源:本站

兹定于2016年4月8日下午3时,在德化县雷峰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举行雷峰镇蕉溪村第十七生产组长贡圳山场林木生产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经中价评估面积171亩蓄积量2034M3,出材量10970M3(其中松木出材量171M3,杉木出材826M3,杂木出材量100M3);有意者,请于2016年4月8日下午2时30分前向雷峰镇蕉溪村村委会报名并领取投标须知,投标现场缴纳每标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联 系 人:吴清永 13960331988 吴志镔 13808236186

德化县雷峰镇蕉溪村民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

投 标 须 知

为体现公开、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做好德化县雷峰镇蕉溪村第十七生产组长贡圳山场的林木生产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经中价评估面积171亩,评估蓄积量2034M3,出材量1097M3(其中松木出材量171M3,杉木出材826M3,杂木出材量100M3);特制定如下投标须知。

一、投标时间:2016年4月8日下午3:00。

二、投标地点:雷峰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三、本次承包经营木材的树种、数量及范围为经中介评估的雷峰镇蕉溪村第十七生产组《雷峰镇蕉溪村第十七生产组拟转让经营权林木评估咨询报告(二)》所涉及的内容,生产经营期限为5年,为2016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8日。

四、有意参加者,应持法人执照副本或个人身份证于2016年4月8日下午2:30前到雷峰镇蕉溪村委会报名。参加投标时应缴纳报名费每标壹拾万元整,领取投标须知。

五、本次投标采用一次性暗标暗投形式,填写标书应字迹清晰,大小写一致,不符者以大写为准。字迹模糊不可辩认,按废标论处。

六、凡参加投标者应按规定时间,到达投标地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权。

七、凡参加投标者不准串标,如发现串标,当场取消报名费,投标无效。中标后再发现串标,无论何时发现,其所缴纳的押金(合同保证金)全部取消,同时中止合同。

八、标书的标价金额以元为单位按每立方米金额向上竞投,最高金额为中标者,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标价相同不能确定中标者时,则以抽签形式确定中标者。中标后,若中标者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取消其报名费。无中标的投标人所交纳的报名费在投标结束后给予退还。中标者在中标后三天内与林权单位签订《合同书》,并交纳合同保证金为伍万元整,其投标报名费不予退还其中伍万元转为保证金,另外伍万元转为承包金;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取消其报名费。取得中标资格者,不准转标,若发现转标,取消其报名费或押金。

九、中标者应自行负责木材采伐指标的分配,并承担应交纳林业金、税、费(包括设计费)及造林更新费用300元/亩(办证时全额押在林权单位),中标者签订合同时应按评估出材量缴纳村管理费15元/立方米。

十、中标者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缴纳中标款的30%(报名费转为承包金的伍万元包括在内),其他70%承包中标款在承包者第一次办理设计采伐手续时一次性交清;合同保证金待承包期满后,经验收合格,给予结算退还。

十一、中标者在伐区木材采伐、生产、运输过程中,应自付采伐工资、制材工资、集材工资、装车费、运费等一切采伐、生产、运输费用和道路维修费用。

十二、中标者在伐区林木采伐生产调运过程中,必须遵守《森林法》和林政资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三、新开设的运材道路一切费用,由中标者承担施工、农田补偿、林木补偿及开设费用,木材调运结束,路权属林权单位所有。

十四、在道路开设及道路维修、林木采伐、集材及装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和工伤事故均由中标者负责。

十五、本次投标的标底价(不含各项金、税、费,,造材、集材、装车费、运费等生产费用,造林更新费用等)在投标后宣布。

十六、本投标须知解释权属德化县雷峰镇蕉溪村委会。

德化县雷峰镇蕉溪村委会

2016年3月31日

[憨鼠责编:琼子]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现在致电 0531-88888511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