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成立两年 初步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司

日期:2017-01-16 / 人气: / 来源:本站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6日讯(记者李万祥)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是中央确定的整建制综合改革试点法院。两年来,该院跨区划特殊重大案件审判工作质效不断提升,跨行政区划法院司法公信力初步建立

  北京四中院2014年12月30日挂牌。建院以来,北京四中院创新审判工作机制方式,从源头上破解“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老大难问题。

  据统计,两年来,北京四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686件。其中,以北京市各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4290件,占75.4%,以重大金融保险纠纷、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等公益诉讼为主体的特殊重大民商事案件873件,占15.4%,以特殊重大主体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走私类案件为主体的刑事案件82件,占1.4%,大标的执行案件441件,占7.8%,结案共计538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6%。

  如今,在北京四中院行政诉讼中,“告官不见官”的现象已成历史。北京四中院在立案环节,切实畅通行政诉讼救济渠道,2015年收案量为2014年全市同类案件的7倍,2016年为2015年的两倍多,两年共审结以区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4093件,,行政案件立案率大幅度上升。

  “北京四中院严格司法审查标准,立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在存介绍,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来,在四中院中,行政机关实体败诉率达32%。同时,实现16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覆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率达100%。

  与此同时,北京四中院采取巡回走访座谈方式,遍访北京16区政府法制部门,收集到6大类200余个问题,对症下药帮助解决各区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并首次分别向市、区政府发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书及各区政府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分报告。通过为各区提供依法行政个性化的“体检报告”,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在推动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方面,北京四中院充分发挥作为全国首批跨区划法院的“试验田”作用,结合审级制度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涉仲裁类案件集中管辖、铁路法院升级改造等重大改革项目推进提出跨区法院设置及案件管辖方案。同时,该院还发挥跨区法院的独特职能优势,促进跨区法院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等重大国家发展战略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目前,初步探索形成跨区法院建设样本,为此项改革的深化推进创造和积累了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北京四中院推动“审执分立”和“裁执分离”,物理隔离执行实施行为与执行裁判行为,实现执行裁判权、实施权、监督权“三权分离”。该院针对执行工作中财产难寻、人难找,当事人故意转移资产、拖延诉讼等问题,创设“立保同步、保调对接”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保全成功率,当事人开展调解、实现和解的意愿大大提高。

  据介绍,2016年四中院保全执行标的物遍及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保全财产金额达105亿元,执行案件执结率达88%,涉案标的近40亿元的案件,在法院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分期履行。

  吴在存指出,北京四中院积极探索在执行程序中引入“第三方参与”机制,对无力偿债但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企业,引入第三方参与,采取资产重整、转股、活封、委托经营等方式,调整转变传统的查封、冻结、评估、拍卖方式,多方搭建资产处置平台盘活资产,实现当事人财产权益最大化。

  为有效降低保全成本、提高保全效率,北京四中院还将保险公司责任保险担保方式引入财产保全中。这一经验做法被最高法院认可,并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中。

  两年来,北京四中院共审结重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711件,涉案标的额达248亿元,标的额占全市同类案件的三分之一。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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