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关於控股股东规范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日期:2016-10-10 / 人气: / 来源:本站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55号)(「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的相关要求,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广药白云山」)的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对於其於2013 年6 月在本公司之前身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药业」)换股吸收合并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药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作出的关於完成商标过户手续的承诺进行了规范。具体如下:

一、 原承诺内容

2013 年6 月28 日,就重大资产重组中尚未完成过户手续的388 项商标,广药集团出具了《关於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所涉及未过户资产的承诺函》,承诺:「(1)尽快办理将该等资产过户给广州药业的手续;(2) 在该等资产过户至广州药业前,本公司确保广州药业根据其需要无偿享有该等商标的使用权;(3) 如因任何原因致使广州药业未能无偿使用上述未完成过户商标或因该等商标未完成过户致使广州药业以及广州药业以外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第三方机构)遭受任何损失,本公司承诺将在实际损失发生之日起两日内以全额现金补偿广州药业及该等第三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於由任何民事、行政及刑事上的各种法律责任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 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原承诺涉及的388 项商标:(1) 境内331 项商标中,包括54 项主要商标在内的325项商标已全部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其余6 项境内商标为联合性和防御性商标,由於注册程序等问题已无法办理过户手续;(2) 境外57 项境外商标全部为联合性和防御性商标,其中1 项商标被重复统计,其余的56 项商标,广药集团已於2013 年11 月提交转让申请材料。该等商标评估作价为人民币71,899.80 元,占全部388 项商标评估作价的0.14%;(3) 对於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境内6 项商标及境外1 项商标,根据重组承诺,,广药集团已依据评估作价值向广药白云山支付现金补偿人民币9,385.03 元。

三、 广药集团补充承诺的内容

根据监管指引的要求,广药集团於2014 年4 月23 日出具《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关於未过户商标的承诺函》,对原承诺中「尽快办理将该等资产过户给广州药业的手续」的内容进一步补充承诺如下:

「1、 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办理完毕该等商标全部过户至广药白云山的手续,在完成过户之前,本公司确保广药白云山根据其需要无偿享有该等商标的使用权;

2、 若截至上述承诺期限该等商标仍未全部完成过户手续的,本公司将根据未办理完毕过户手续的商标的评估作价(以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增发股份购买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之房地产与商标资产评估专项资产评估报告》(中天衡平评字[2012]026 号)为准),以现金方式在10 个工作日内补偿广药白云山。」

四、 备查文件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关於未过户商标的承诺函》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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