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在中国再遭起诉 澳媒:因一部22年前的电影
日期:2016-10-03 / 人气: / 来源:本站
参考消息网7月5日报道 澳媒称,由于20多年前上映的一部影片,苹果公司日前遭到中国广播电视行业监管机构旗下一个部门的起诉,成为这家科技领域巨头近几周来在中国惹上的最新一起官司。
据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网站7月3日报道,北京一家法院说,一家制作中心诉称,苹果公司侵犯了该中心对涉案电影所享有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该电影描述的是中国在20世纪30年代初在北方抗击日本兵的故事。
据海淀法院说,原告还起诉“优酷HD”的开发与运营者,因为这一视频应用出现在苹果公司的应用商店中,据原告说,这样一来,用户就可以观看这部电影,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法院说,已经受理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旗下的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提出的诉讼。
原告称,苹果公司侵犯了其对电影《血搏敌枭》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这部电影最初于1994年上映。
从法院6月30日在网上发布的声明看,该制作中心还起诉了开发并运营“优酷HD”的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根据苹果公司iTunes网址上的信息,“优酷HD”这一视频应用是由优酷网站卖给苹果公司的。优酷是中国最知名的影视节目网站之一,,由优酷土豆公司所有,这家公司是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法院说,原告希望侵权的两家公司立即停止播放这部电影,并支付侵权补偿金5万元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20158元。
近来,苹果公司在中国面临一系列法律以及其他方面的障碍,中国是该公司在全球第二大市场。
今年4月,苹果公司关闭了中国区的图书和电影两个内容商店。
今年5月,北京知识产权局裁定,苹果公司停止销售其iPhone6和iPhone6Plus两款手机,因为它们在外观设计上与中国一家小公司生产的手机非常类似。苹果公司提出了上诉,在此期间,苹果手机在中国的销售活动并未停止。
报道称,同样是5月,苹果公司在中国遭遇了另一个挫折,一家法院裁定,中国某企业可以在钱包和其他皮革制品上使用iPhone商标。(编译/李凤芹)
《福布斯》杂志公布了2016年度全球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苹果以1541亿美元的品牌价值荣登榜首。
腾讯科技讯 今年以来,苹果已经在许多专利侵权诉讼中败诉,被迫赔付巨款。近日,苹果再一次被告上法庭,原告指控苹果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笔记本侵犯了其网络电话专利,要求苹果补偿28亿美元。
据美国科技新闻网站Macrumors报道,原告名为VoIP-Pal公司,已经在5月10日将诉状提交到了美国内华达州的一家联邦地方法庭,原告索赔金额为28亿美元。
这笔补偿金如何计算得出?原告认为,苹果的手机、平板以及笔记本全面侵犯了这一专利,因此需要根据苹果这三大硬件的历史利润,以1.25%的专利费标准进行补偿,一共为28.37亿美元。
据报道,这家公司拥有许多和网络电话(VoIP)的专利,一些已经被授予,一些已经提出申请。而苹果侵犯专利的服务主要包括移动聊天工具iMessage、视频通话服务FaceTime等。
据报道,原告曾计划在今年2月9日发起诉讼,但是后来拖延了诉讼,主要是和苹果公司进行协商,寻求法庭下能够和解纠纷,不过最终未能够达成协议。
另外,这家原告公司也在寻求将和此案有关的专利进行对外授权或是彻底转让。
据悉,VoIP-Pal公司曾经在2013年收购美国电信运营商Digifonica,在相关材料中,公司宣称是“宽带VoIP市场的领先者”。这家公司目前没有实体业务收入来源,不过该公司也强调自己并非行业内所称的“专利流氓”公司,因为被收购的电信运营商早就在2004年就开发了相关的技术。
所谓“专利流氓”公司,是本身没有实际研发业务,依靠收购外部专利,然后发动一系列专利侵权诉讼获取收入的公司。专利流氓公司已经成为科技行业人人喊打的“街头老鼠”。
今年以来,苹果已经在大量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败诉,被迫进行经济补偿。四月份,苹果语音助手工具Siri被法庭判决侵犯他人专利,苹果达成和解协议,将补偿2500万美元。
三月份,德国一家法庭判决苹果多个产品,侵犯了一家公司的网络电话专利。
另外在二月初,法庭判决苹果的iMessage、FaceTime等聊天工具,侵犯了美国VirnetX控股公司的互联网安全技术专利,苹果需补偿6.25亿美元。
在和三星电子之间的多个长期专利诉讼中,美国多个法庭也作出了有利于三星电子的判决。
(2016-05-11 07:58:00)
#p#分页标题#e#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7月15日凌晨消息,公司向付费以便确保在“iWatch”一词的搜索结果中排在首位的是有关其Apple Watch智能手表的广告,这样一来就能使其不至于错过那些输入了错误的产品名称的潜在消费者。但一家总部位于都柏林的小型公司在欧洲市场上拥有iWatch商标,该公司已就此对苹果公司发起了诉讼。
据彭博社获得的法律文件显示,爱尔兰软件开发工作室Probendi已在6月26日向米兰的一家法庭提出紧急起诉,对苹果公司在其广告中使用“iWatch”一词表示抗议。文件称:“苹果公司在谷歌搜索引擎中系统性地使用iWatch一词,以便将用户引导至它自己的网站,为Apple Watch做广告。”
过去多年时间里,包括美国航空公司(American Airlines)、美国汽车保险巨头Geico和美国语言科技公司Rosetta Stone在内的许多企业都曾尝试就商标问题与谷歌或其广告主对薄公堂,但其结果经常都是无功而返。谷歌的广告服务政策规定,该公司会对商标相关诉讼进行逐案评估,并“可能实施特定的限制”。
Probendi的代表律师贾科莫·波内利(Giacomo Bonelli)称:“苹果公司从未对我们的要求和反对作出回应,而谷歌则称其不会为这些链接负责。”
苹果公司和谷歌均拒绝就此案置评。
Probendi联合创始人达尼埃尔·迪萨尔沃(Daniele Di Salvo)在去年向彭博社表示,该公司曾警告苹果公司不应使用“iWatch”一词。他还说道,该公司正在开发自己的智能手表,这种产品的名称就是iWatch,将基于谷歌Android操作系统运行,价格则将低于Apple Watch。迪萨尔沃现在表示,该项目正“处于待命状态”。
两位熟知内情的匿名消息人士透露,据Probendi委托专业处理版权纠纷问题的Barzano & Zanardo进行的一项审计显示,iWatch商标的价值为8700万欧元(约合9700万美元)。在2012年,苹果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了结了在中国市场上遭遇的一场商标纠纷,这场纠纷与其iPad平板电脑的商标名有关。
有关iWatch诉讼案的法庭听证会定于11月11日召开。(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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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5 05:05:01)
网友恶搞苹果iPhone 6会夹头发缺点,制作出刮胡刀广告。(图片翻摄自推特)
中国台湾网10月8日消息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援引外媒报道,iPhone 6 Plus不仅机身超“软Q”,还传出能“除毛”?有网友在网站“9to5mac”PO文指出,“虽然自己手机没有机身变形问题,却在每次通话时,头发不停拉扯,起初以为是头发黏到保护贴,后来发现竟是遭到手机屏幕与铝框间缝隙卡到头发。”该则贴文引起不少网友共鸣,甚至有人在推特上制作除毛广告海报。
据报道,在传出“头发”会被苹果新机夹住后,后续有网友称胡子也出现同样问题。网友也纷纷PO文发表感想,有人表示“我很好奇,是否当初试用者都是光头。”也有人说“恭喜苹果,终于获得时尚的除毛功能。”也有网友提出解决方法,“只要将手机放入保护套中问题就会改善”。
另外,在“夹头发”事件开始流传后,只要在推特上搜寻“#beardgate”及“#hairgate”就会看到不少iPhone 6使用者对于自身发生状况的评论,甚至有人利用这个问题制作出新的宣传海报,如可以用来当作刮胡刀或是除脚毛等功能,把苹果公司幽默了一把。(中国台湾网 朱炼)
网友恶搞苹果的广告海报,苹果也能用来除腿毛。(图片翻摄自推特)
(2014-10-08 08:59:23)
昨天记者了解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认定美国苹果公司在“IPHONE”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中败诉,一家中国公司新通天地科技有限公司获得“IPHONE”第18类商标权归属,这也意味着“IPHONE”商标可以被用在钱包、小皮夹等商品上。
据了解,新通天地公司是在2007年9月29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IPHONE”商标申请,申请在国际分类第18类仿皮、牛皮、钱包、小皮夹、皮制绳索等商品上使用。商标局发布初审公告后,苹果公司提出了异议,认为其“IPHONE”商标在第9类移动电话机商品上已经取得极高的知名度和显著性,理应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在此之前的2002年10月18日,苹果公司已经向商标局申请注册“IPHONE”商标,核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9类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等商品上。
苹果公司提出异议后,商标局经审理后作出《“IPHONE”商标异议裁定书》,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因不服该裁定,苹果公司随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复审申请。2013年12月16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关于第6304198号“IPHONE”商标复议复审裁定书》,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该裁定书指出:苹果公司用已证明其商标知名度的证据显示的商标使用时间几乎都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期之后,不能证明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苹果公司的商标已为公众熟知,成为驰名商标。
#p#分页标题#e#之后,苹果公司不服“被诉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复审裁定。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未违反2001年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故驳回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苹果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次,北京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认为,维持原判。
(2016-05-04 11:09:18)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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