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塘3.4.5组团房源7月15日拍卖 供应房源18套

日期:2016-08-10 / 人气: / 来源:本站

南塘3.4.5组团房源7月15日拍卖 供应房源18套 房天下     2016-07-04 14:58

[摘要]

【温州房天下数据监控中心】根据温州房管网数据显示,温州市南塘住宅区2组团项目于2016年6月27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现)南塘住宅区2组团剩余房。项目于2016年7月15日开盘公开发售房源18套,建筑面积为3013.97㎡。具体详情如下所示:

一、南塘住宅区2组团项目基本详情

南塘住宅区2组团项目概况  
开发单位:   温州市安居房开发有限公司   
预售许可证号:   (现)南塘住宅区3、4、5组团及金穗园4幢  
发证日期:   2016-6-27  
所在地区:   鹿城区  
样本区域:   南浦生活区  
项目测算面积:   3013.97平方米  
项目名称:   南塘住宅区3、4、5组团及金穗园4幢  
项目地址:   南塘住宅区   
开盘日期:   2016-7-15 14:00  
售楼地点: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70号(老温大图书馆)一楼服务区产权交易窗口   
售楼电话:   88871886 88992220   

根据《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单》(2013年30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2015]171号、[2015]253号)及现行的国资委关于城建国有资产的处置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销售方案。

二、南塘住宅区2组团项目销售情况

南塘住宅区2组团项目概况   
套数   面积  
房源总量   18套   3013.97㎡  
公开发售房源   18套   3013.97㎡  
公开发售住宅   18套   3013.97㎡  
非销售房产   0   0  
拟售价格:一房一价(拍卖  


三、销售价格

18套城建国有资产拍卖底价已经温州市发改委备案(温发改价备案〔2016〕2号)。

四、销售流程

①看房时间及咨询

看房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7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节假日除外);接待地点:南塘住宅区一组团1幢一层大厅西面,咨询电话:88871886  88992220,有意向客户登记后,自行查看意向户型。

②报名

第一批南塘2组团29套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7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第二批南塘3、4、5及南浦金穗园18套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7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70号(老温大图书馆)一楼服务区产权交易窗口,报名咨询电话:88151018、88151551。

报名时须交纳保证金20万元(有意向者缴纳壹份保证金,只能竞中一个标的),保证金必须由报名人缴交,不可他人代缴(报名人即为购房人,,拍卖成交后无法变更购房人)。

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城东支行

地点: 温州市民航路178号(东南嘉一广场)

账号:33001628716059777777

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结算窗口):88151022

③销售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销售方式为拍卖,采用增价式拍卖的形式,拍卖开始由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并声明加价幅度(即递增价),然后由各竞买人举牌竞价。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拍中,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仍无人以更高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方式确认拍卖成交。竞价成交后,竞中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中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竞中人如不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视竞中人违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作退还。

拍卖会时间:

第一批南塘2组团29套拍卖会时间:2016年7月8日下午2点。

第二批南塘3、4、5及南浦金穗园18套拍卖会时间:2016年7月15日下午2点。

拍卖会地点: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多功能厅举行(如报名人数超过该场地规定人数,拍卖场地将另行通知)。

④合同签订

买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根据《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时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购房款支付方式

①一次性全额支付

买受人在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后,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房款结算及交付手续。

②银行按揭贷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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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按一定比例缴纳首期购房款(含报名保证金),剩余房款向房开公司指定的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并在60日内办理房款结算及交付手续。

六、费用负担情况

①本次拍卖销售办理商品房权属登记的费用,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各自承担。

②本次拍卖销售,交易费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规定各自承担。

③物业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购房户承担(办理结算时向出让方缴纳)。

注:出让标的物清单、出让公告、出让规则等相关信息请关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城建资产交易(:6081/wzcms/cjzcjy/index.htm)

温州市安居房开发有限公司

责编:(大猫)

标签: 南浦 拍卖 温州房产 南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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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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