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师信息网济南著作权评估

日期:2016-06-21 / 人气: / 来源:本站

土地评估中介机构A级资信评级情况公示

经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四届第十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表决,共选出2016-2017年度A级资信土地评估中介机构120家(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6日。
   请社会各界对上述机构的社会公信力、服务态度和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予以监督;如有意见,请于2016年6月27日前反馈至我会。
   电话:010-62169302,66561590
   邮箱:zdw@creva.sina.net,zyl@creva.sina.net

发布: 2016/6/21 分类: 行业观察 阅读: 次 评论: 0次  
关于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系统上线的通知-中评协〔201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安排,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管理系统)已开发完毕,自2016年6月20日起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6月20日起,所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当按照《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的要求,通过登记管理系统办理登记。
    二、持有原《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人员视同经登记的资产评估师,可直接注册用户并登录系统后确认信息并打印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三、地方协会在登记管理系统上线后应当通知本地区内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及时通过登记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在本地区内做好登记管理系统上线的宣传工作。
    四、为确保信息安全,地方协会需指定专门的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地区资产评估师信息管理、权限管理、业务流程管理等,应当定时登录登记管理系统,处理业务,确保登记管理系统有效运行。
    五、地方协会在登记管理系统运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上报中评协。
    六、登记管理系统功能简介、登录方法详见附件1,登记管理系统登记业务流程图详见附件2,登记管理系统的使用说明书请从中评协网站下载。
    附件:
    1.登记管理系统功能简介及登录方法
    2.登记管理系统登记业务流程图  

发布: 2016/6/17 分类: 行业观察 阅读: 次 评论: 0次
 
广东土协关于举办不动产登记技术研讨班的通知-粤土协发[2016]38号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关于举办不动产登记技术研讨班的通知

各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估价师:

为组织会员更好地学习不动产登记实务及土地登记代理相关知识,经报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同意,现定于7月1~3日在广州市东山宾馆举办不动产登记研讨班(编号:B07-M),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7月1日15:00-18:30

报到地点:东山宾馆二号楼大堂

研讨会场:东山宾馆会议中心

发布: 2016/6/15 分类: 行业观察 阅读: 次 评论: 0次
 
人民日报:人大常委会6月27日继续审议《资产评估法》等法律草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继续审议资产评估法草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网络安全法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民法总则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节约能源法等6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六溴环十二烷修正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2015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5年中央决算;审议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与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发布: 2016/6/14 分类: 行业观察 阅读: 次 评论: 0次
 
中国会计报:提供法定服务需具备专业资格 #p#分页标题#e#

承担法定评估业务的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一定条件。这不仅是多个国家的实践经验,也是符合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情况的必然选择。
    法定评估业务需要专业“把关”
    国务院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认定和许可事项,并非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而是通过对职业资格管理方式的改革,赋予行业协会更多的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从事评估业务的人员除了具备评估的专业技术技能,还应当加入评估机构,按照评估协会发布的各项评估准则和要求工作,尤其是严格遵守评估师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这样方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评估师。所以说,在取消评估师执业资格准入的情况下,评估师和评估机构仍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且该整体在评估协会的统一管理下方能满足经济新常态下对评估日益增长的需求。
    我国的法定评估业务主要由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业务构成。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庞大,国有企业评估需求大要求资产评估业务需要具备专业资质。

发布: 2016/6/13 分类: 行业观察 阅读: 次 评论: 0次
 
中国会计报:香港测量师学会的正式会员才有报告签字权

根据香港测量师学会章程,学会会员从事的业务包括但不仅限于:确定各类房地产价值及其中的各种权利及权益;管理和发展房地产及与房地产管理有关或附带的其他所有事务;研究、检查、报告及确保土地及其有关资源的最优化运用,以满足社会、经济及其他需求;测量楼宇结构、状况及其各项设备,并就其维修、改建、改善、保存、修复、重建及拆卸提供建议;测量、记录及记述地理信息;管理、开发及调查地役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研究、检查、报告及确定建筑行业资源的经济获取及运用,以及对建筑工程作财务评估及测量;通过拍卖或其他方式出售、购买或出租及推广,或鼓励作为代理人出售、购买或出租房地产或个人财产或其中的任何权益;全面管理发展及建筑项目;规划、组织及管理与楼宇居住有关之居所、服务、供应及其他设施;透过调停、判决、仲裁等方式解决因上述执业而产生的争议。近期,香港测量师学会正在推动非金融类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及无形资产评估。
    香港测量师学会所有会员均可参与以上业务的辅助性、技术性、基础性工作,但只有正式会员(资深专业会员和专业会员)才有报告签字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条例对从事测量相关业务的资格资质提出了明确要求,可理解为香港测量师的法定业务,如:《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和《证券及期货条例》,均规定相应估值服务应由具备资质,并受专业组织管理的测量师提供。此外,保险及银行业也有关于评估业务须由香港测量师学会会员出具报告的规定。
    只有香港测量师学会的正式会员(资深专业会员和专业会员)才可申请在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登记为注册专业测量师。注册专业测量师可从事法定业务。

发布: 2016/6/13 分类: 行业观察 阅读: 次 评论: 0次
 
权忠光:允许不具备评估师资格的评估人员出具非法定业务评估报告。

第一,构建充满活力的资产评估协会。
    在行业自律管理模式转型过程中,要理顺行业准入、会员管理、机构资质、执业监管、准则建设、人才培养之间的管理链条,完善资产评估协会管理体制机制,打造适应行业改革要求、满足行业发展需求的管理与服务新格局。如,政府将更多管理及服务功能下放给资产评估协会执行,给行业改革留下更大发展空间;资产评估协会对评估专业人员、评估机构实行会员行业自律管理,加强协会法律责任等。
    第二,特定范围内保留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实行分类管理。
    从事法定评估业务的评估师资格管理应设立一定门槛,要求评估报告由两名以上持有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与承办该项业务相同专业类别的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以强化责任;对于非法定业务,允许不具备评估师资格的评估人员出具评估报告。
    国家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是通过对行业自律管理模式及执业资格管理方式的改革,赋予行业协会更多管理职能,赋予评估师更大责任,进一步强化了行业自律管理。这是去行政化,还原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本质定位的一个重要举措。

发布: 2016/6/13 分类: 行业观察 阅读: 次 评论: 0次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金融企业资产评估研讨班的通知-中评协办〔2016〕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p#分页标题#e#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2016年培训计划安排,我会将于2016年6月28日至7月1日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金融企业资产评估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证券公司价值评估实务及案例讲解;

(二)保险公司、期货价值评估实务及案例讲解;

(三)银行企业价值评估实务及案例讲解;

(四)金融创新、监管重点及趋势;

(五)租赁企业价值评估实务及案例讲解。

二、培训对象

评估机构业务骨干,,共约110人。

三、培训时间

2016年6月28日至7月1日,6月27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联系电话:021-69768000转139)。

五、费用

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自理:325元/天/人。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方协会组织本地区评估机构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有意参加培训的人员请于2016年6月20日前在中评协网站“培训报名”栏中进行报名。

(二)请参加培训的学员自行前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院距离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虹桥火车站约7公里。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评协考试培训中心: 陈鹏   电话:010-88339665;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宋坤玥   电话:021-69768712。

 

2016年6月6日

发布: 2016/6/8 分类: 行业观察 阅读: 次 评论: 0次
 
中房学关于举办《房地产估价规范》继续教育(兰州)培训的通知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负责人、房地产估价师:

为宣传贯彻新的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使广大房地产估价师更好地深入理解和执行其规定,我会定于2016年7月上旬在兰州市举办本年度最后一期《房地产估价规范》继续教育培训,欢迎房地产估价机构负责人和房地产估价师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授课时间:2016年7月5-7日(周二至周四);报到时间:7月4日14:00-22:00、7月5日7:30-8:30。

二、地点

兰州华联宾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路1-3号,火车站对面,具体位置见附件;宾馆电话:0931--4992101)。

发布: 2016/6/8 分类: 行业观察 阅读: 次 评论: 0次
 
民主与法制杂志:评估4043万元的房产 为何转手却获1亿多拆迁补偿

坐落于浙江金华市区的一幢九层商务楼,因贷款逾期银行委托法院进行拍卖,当时评估价格为4043.93万元,实际成交价格为3110万元,令人跌破眼镜的是,一年半后,被拍卖的商务楼竟然获得了1.003亿元的拆迁补偿。
3110万元变成逾亿元,在2013年到2015年金华房地产市场并不景气的情况下,这幢商务楼却增值两倍多,远悖于市场规律。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现在致电 0531-88888511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