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法12月起施行

日期:2016-07-21 / 人气: / 来源:本站

长江商报消息 放开评估专业人员准入门槛,加大对违规评估机构惩处力度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日表决通过了资产评估法,标志着被视为“市场经济润滑剂”的资产评估业终于有了行业大法。根据当天通过的法律文本,资产评估法共八章55条,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降低准入门槛

国务院取消对有关评估师职业资格的行政许可后,资产评估法多处条款体现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放开评估专业人员准入门槛,允许评估师以外的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

“降低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更好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百姓日常生活中的融资贷款抵押、房屋拆迁赔偿、农地占用赔偿等需求可以更方便获得评估服务,服务的便利化也会促进评估费用的降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秘书长张国春说。

“取消评估师执业资格准入,可以注入更广泛的执业资源,由市场进行更灵活有效配置和机制性选择,使评估从业领域迎来更广泛的‘活水清源’。”中联资产评估集团董事长王子林说。

出具虚假评估构成犯罪将被追刑责

五层住宅楼评估价值150元、两亿资产评估成1800万元……一纸虚假评估动辄导致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国有资产的流失。

“资产评估法是一部守护资源价值、维护市场公平、规范资本运作的国家法律。”全国政协委员、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公勤说,面对日趋频繁的国有企业的资产转让、重组、增资扩股、股权交易等活动会,需要用法律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使之成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屏障。

值得关注的是,,新法加大了对违规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士的惩处力度。如对违法机构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或有重大遗漏,会被责令停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对评估专业人士违反规定签署虚假评估报告的,将被责令停止从业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从业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身不得从事评估业务。(新华社)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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