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实行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公示

日期:2018-02-28 / 人气: / 来源:本站

   
青岛实行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公示 
 
2005年11月24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举报率由公示前的9%左右降为零

  日前,记者从青岛市国资委获悉,自今年五月份青岛市率先实施资产评估公示制度以来,青岛市国资委已对70余家企业有关国有资产的各种经济行为进行了评估工作,共涉及54亿元总资产,9.5亿元净资产,土地200余宗,房产2000余栋,评估结果全部进行了公示,广泛接受监督,按评估户数计算,举报率由评估结果公示前的9%左右降为零。

 
 
 
     
 
 

 

  据介绍,近年来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有的评估标的企业违规违纪操作。有的企业利用自己掌握的控制权和信息优势,虚列负债,制造企业净资产为负值;“先分后买”,自评自卖,缺乏监督的做法,使国有资产价值难以真实反映,违背了改革的初衷,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二是评估行业执业水平参差不齐。中介机构管理的法规体系不完善,有的评估机构执业操作缺乏规范和科学性,存在“人情评估”、“权力评估”的现象,使评估结果失去了客观性和公正性。三是监督机制不尽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无人监督。企业职工参与改革和监督的渠道不通、力度不够,自身利益难以保证,以致职工为维权事后上访,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据了解,国有资产评估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是有效遏制国有资产自评自卖、低评低卖、漏评漏卖、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关键性环节。青岛市国资委组建以来,不断完善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法规体系建设,,引入公众监督机制,先后出台了《青岛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暂行规定》、《青岛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等评估管理法规,建立起了全方位、立体式的评估管理体系,为规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提供了依据和准则。并在全国率先实施了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制度,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置于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青岛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资产评估公示制度,还知情权、监督权于民,把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置于社会和职工的有效监督之下,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遏制标的企业的不规范行为。二是有利于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三是有利于保护职工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更好的处理职工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24E1)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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