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农手中林权证变“活钱”

日期:2018-01-08 / 人气: / 来源:本站

本报讯 记者刘晓 通讯员虎亮报道 提到林权证,石林县的孔大爹就笑逐颜开。他说林权证可以用于抵押贷款,贷款用于发展林下养殖业,孔大爹在自家的果树下养了500只鸡,每年的收入增加了不少。如今,林权证成为了越来越多的林农打开“绿色银行”的金钥匙。

2006年,云南省在西部地区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率先完成主体改革,采取措施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为林业经营者提供资金扶助。2007年,石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拉开帷幕。经过3年的努力,石林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在巩固主体改革成果的同时,搭建了以林权抵押贷款为主的林业投融资平台,为林权所有者解决了投融资难的实际问题。

如何盘活山林,把林权证变成“活钱”?石林县农林局创新工作方法,成立了县林权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农林部门和农村信用联社、农行等金融部门达成了林权抵押贷款协议,帮助林农争取小额扶持资金,缓解林农造林、发展特色经济林面临的资金压力。同时,县农林部门、金融部门探索抵押贷款的有效模式,简化手续,真正实现便民、利民、惠民。

据悉,,为确保林农能够及时取得贷款,石林县进一步规范林权证抵押贷款程序:借款人向金融部门提交贷款书面申请,金融部门对抵押森林资源进行调查、审查,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签订林权抵押贷款合同;对林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进行抵押贷款登记;金融部门根据《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证》发放贷款。

通过林改,山林产权明晰,林农依法取得了林权证,用林权抵押贷款,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据石林县长湖镇村民介绍,过去贷款没有抵押物,家里最值钱的就是房子及牛、马等大牲畜,但都不可以作为抵押物,贷款十分艰难。林业承包大户王成说:“在林改前,心里总是不踏实,不敢投入,林木长势差但不敢进行改造。通过林改,按照林改政策,合法取得了林权证,消除了投入后又收不回本的心理,造林的积极性高了。”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后续投入遇到资金压力,通过用林权抵押贷款,拓宽了林业承包大户融资渠道,调动了承包大户继续做好山林保护和开发的积极性。林权抵押贷款支持了林企和林农,林业经营者用钱时不用再出卖山林,减少了资产流失;通过抵押自己的山林就可获得生产生活资金,盘活了山林资产,促进了林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解决了林企和林农的燃眉之急,成为林企和林农增收致富的“绿色银行”。

据统计,石林县已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登记189户,抵押宗地数340宗,面积4.26万亩,贷款数额达2.82亿元。被云南省列为30个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重点推进县之一。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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